政治參與

政治參與

政治參與是近代的政治概念,是政治文明進程的一個重要變數。政治參與,亦稱參與政治,顧名思義就是一定的政治主體從事政治的活動。 政治參與的一般意義就是普通的公民通過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政府的決定與政府活動相關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為。政治參與手段有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基本介紹

定義,特徵,原因,功能,意義,方式,

定義

政治參與:公民直接或間接地以各種方式對與其利益相關的政治活動施加影響的活動,其目的是使自身的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得到最大的滿足。

特徵

第一,政治參與的主體是公民,是雙向(自下而上或是自上而下)地影響政治的過程。
第二,政治參與是一種活動而不包括態度。
第三,政治參與是指影響政府決定的活動。
第四,政治參與不僅包括行為者本人自動的影響政府決策的活動,而且包括行為者受他人動員而發生影響政府決策的活動。

原因

大量的研究表明,社會經濟地位(如職業地位、受教育水平、家庭收入等)與政治參與之間有著緊密的關聯。社會經濟地位高的人,往往比那些處於社會底層的人們在政治上表現更積極。如何解釋人們社會屬性與政治參與之間的這種關聯性?西方學者分別從不同的角度給出了各種各樣的答案。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經濟地位高的人往往能夠掌握更多的政治資源,如競選捐款、政治信息、政治知識和技能等等。
(2)由於在現有體制中有著更多的利益需要維護,從而刺激了這一階層的人們對政治更強烈的興趣,這使得他們的政治功效意識比其他任何階層都要強。
(3)政治組織是現代政治活動的基本形式,政黨、利益集團、志願者協會等是動員公民進入政治系統、實現利益表達的有效手段。對於在社會經濟方面占據優勢地位的階層和個人來說,他們有更多的可能參與這些組織。
(4)而對於那些處於社會底層的人們來說,由於缺乏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人們諸多優越條件,他們對自己在政治系統中的影響力沒有足夠的信心,其政治功效意識也相當低,這就使他們經常對政治問題和政治活動態度冷淡,漠不關心。
政治參與的不平等性從根本上說是階級權力向國家領域轉化的結果。按照馬克思主義政治學的觀點,在階級社會中,只有那些占據特殊經濟地位、掌握足夠政治資源並具有根本性利益指向的政治主體,才能夠成功地以國家或政府的名義行使其權力。政治權力的分配是以財產的分配狀況為基礎的。如果說一個社會公民的政治參與狀況意味著政治權力在社會各階級之間的分配狀況的話,那么政治權力正是一個階級經濟上的統治地位在政治領域內的反映。

功能

(1)政治的穩定。現代化進程中的政治穩定和公民的政治參與密切相關。政治參與既可以促進政治穩定,也可以帶來政治不穩定。從傳統的農業社會向現代化工業社會的變革中,社會經濟發展必然導致公民政治參與要求的增加。這為一個國家政治民主化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切契機,然而如果在擴大公民政治參與的同時,未能相應地提高政治制度化的水平,那么極有可能帶來政治上的不穩定。這就要求在現代化工業社會變革的同時,採取相應的對策,疏通政治參與渠道,健全政治參與制度,以有效地吸收和疏導公眾日益擴大的政治參與
(2)政治參與是具有互相約束和影響的作用,體現公民理性和民主的參與政治表達

意義

現代民主理論認為,政治參與是公民溝通政治意願、制約政府行為,從而實現公民政治權利的重要手段。而政治參與的有效性及其規模、程度也成為學者們判斷一種政體是否民主的重要指標。隨著現代國家在社會生活中的影響不斷增強,民眾通過政治參與表達自己的政治意願,使直接或間接影響自身利益的政府政策更多的以民意為基礎,日益成為一個政治系統穩定運行的重要保證。在現代政治系統中,政治參與的功能和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對作為政治參與主體的公民來說
政治參與發揮著重要的政治學習功能。如果說現代民主政治是一種公民政治,那么培養具有獨立的理性判斷能力的權利和義務主體、具有民主意識的公民則是建立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通過政治參與,公民可以“學習如何發揮自己的政治作用,變得關心政治,增強對政治的信賴感,並感到自己是社會的一員,正在發揮著正確的政治作用,從而得到一種滿足感”。而且,在政治參與過程中,民眾可以逐步養成寬容和妥協精神,後者正是現代民主制度賴以建立的政治文化基礎。
其次,政治參與是合法性的重要途徑
所謂合法性,就是一個政治系統內成員對系統的心理認同和群體忠誠。它是政治系統賴以存續並維持長久生命力的基石。政治系統可以通過各種政治參與渠道吸收各種社會利益訴求、民眾意願,然後做出政治選擇,從而使政策輸出以民意為基礎。一個參與渠道暢通、能夠以系統內大多數民眾的利益和意願為依歸的政治系統必然增強民眾對該系統的信任感和歸屬感,其統治能力也會得到增強。而對一個長期壓制公民參政要求的政治系統來說,其政府政策必然無法反映民眾意願,因此該系統的合法性也會遭到削弱。
最後,政治參與是在國家與社會之間槓桿
最後,政治參與是在國家與社會之間槓桿現代政治社會學研究表明,國家權力有著不斷擴張的強大慣性,如果缺乏足夠的制約手段,最終將會吞噬整個社會機體內部的自組織系統和自治能力。對國家權力的制約不僅要求在體制內以權力制約權力,而且要以社會權力對國家權力構成外在的平衡力量,而“民主的政治參與可以在國家和社會之間穩妥的矯正政府的行動與公民的意願和選擇之間的矛盾”。
現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問題是:公民如何能夠控制政府的行為?通過充分而有效的政治參與實現民眾對政府的有效控制不僅是現代民主應有之義,而且是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建立權力平衡機制的關鍵所在。馬克思就曾對公民的選舉權在制約國家權力方面的重要意義給予過高度評價,他說“選舉是市民社會對政治國家的直接的、不是單純想像的而是實際存在的關係。因為顯而易見:選舉構成了真正市民社會最重要的政治利益。由於有了無限制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市民社會才……上升到最為自己真正的、普遍的、本質的存在的政治存在”。

方式

它的具體參與方式:
(1)執政,是執政黨和公務員對公共事務和關係的直接管理,是執行者;
(2)議政,是非執政黨和公眾對管理公共事務和關係的提議(執政黨提議或其他的提議)進行討論後是否由執政黨去執行的行為,常見的議政方法有:代表集中議政或分散議政,公眾的集中議論或分散議政,通過媒體等;
(3)政治選舉,由區域民眾選舉出代表
(4)政治組織,政治組織是各政黨(含執政黨)和議事機構(國外的議會和我國的代表大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