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序政治參與

政治參與是指公民通過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政府的組成、運行和決策或與政府活動相關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民有序政治參與
  • 外文名:Citizens' orderly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 提出時間:十七大
  • 目的:形成良好的秩序 有利國家發展
背景,簡介,分類,參與,價值取向,具體過程,四個並舉,

背景

十七大報告指出:“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並將“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公民政治參與有序擴大。”明確作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新要求之一。可見黨對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高度重視以及其中蘊含的豐富的價值取向。

簡介

政治參與是公民自下而上的政治行為。它旨在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同政府活動相關的所有公共政治生活,體現了公民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是民主制國家的一種特有政治現象。

分類

政治參與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從公民是否意識到自身權益的存在及參與政治的必要性為標準,可以把政治參與分為主動參與和動員參與;從參與主體的行為方式看,可以分為直接參與和間接參與;從參與主體的行為合法性看,可以分為合法參與與非法參與;從參與是否受到合理規制或規範看,可分為有序政治參與和無序政治參與。

參與

一個國家的普通公民是否有權通過各種合法途徑去影響政府決策,享有參與政治權利的公民在實際政治活動中能否廣泛參與並對政府決策具有持續性的重要影響,是衡量這一國家民主政治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政治參與程度,一般通過政治參與的廣度和深度兩個維度來表示。政治參與的廣度,主要指參與政治活動人數的多少及其政治參與內容的廣泛性;政治參與的深度,主要指影響政府決策的程度及持續性。
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是指公民在認同現有制度的前提下,為促進國家與社會的發展,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務的能力和績效,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等而進行的各種有序的政治活動,它包括各種利益表達、利益維護的方式,是有領導、有組織、有秩序、自主、理性和適度的政治參與行為,有序也包括制度化、規範化、法規化。

價值取向

(一)更好的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二)有利於培養和提高公民的公共意識、參政意識和權利意識
(三)有利於實現和維護政治穩定
(四)有利於推動整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促進公平正義和社會和諧、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具體過程

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具有多重的價值和作用。在具體落實過程中需要做好以下方面:首先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有序參與。第二,要不斷完善我國的政治制度,最主要的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第三,要重視構建新的、有效的政治參與平台。要開闢新的政治渠道。比如公民投票制度、聽證會制度、協商談判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各種各樣的民意調查制度。召開座談會、專題討論會等方式就政策或法律中的某項規定廣泛徵求意見,既要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也要聽取普通公民的意見,使各階層的利益和要求都能得到體現和表達。第四,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可以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
十七大報告提出:“完善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民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最後,在公民政治參與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多數人意見與少數人正當利益之間的關係,既要尊重多數,又要注意保障少數人的正當權益。

四個並舉

1.形成思想共識和創設社會環境並舉
統一思想、形成共識、營造氛圍,是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前提和保證。當前,一方面要著力加強對公民的政治教育,增強公民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主體意識,提高公民政治參與的主觀能動性;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強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增強國家機關人員的公僕意識和以民為本、民意為先的理念,消除可能存在的認識誤區和牴觸、厭煩心理,以積極的態度、合作的行為,為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營造良好的氛圍。同時,要解決好工作層面上的問題,創設融洽有序的合作互動環境。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需要有一個大的環境、新的機制和法的保障。這就要求加快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新的體制和機制,加快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些都要在工作的層面上進行配套並加以推進。尤其是作為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主要領域的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與修正以及公共事務的管理,迫切需要政府建立與公民良性互動、合作的機制和制度,並在工作過程中落實具體的措施。
2.擴大直接參與和擴大間接參與並舉
人大工作就是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根本載體和現實平台。作為地方人大,依法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人大的職權,充分發揮人大職能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就是牽住了人大推進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牛鼻子”。具體要突出三個重點、發揮好四個方面作用,即突出擴大公民對人大工作的參與、密切代表與選民的聯繫、推進基層民主為重點,發揮好宣傳引導、平台載體、指導監督和代表主體的作用,積極推進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擴大。同時,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選舉、信訪、意見公開徵集、聽證和旁聽等公民直接參與的相關制度,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積極穩妥地擴大公民直接有序的政治參與。
3.拓展平台載體和暢通參與渠道並舉
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需要進一步拓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平台載體。近年來,延平區人大在這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建立了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公開徵集意見等制度,開展旁聽法庭庭審、公訴案件聽庭評案、民主評議政法單位創建“人民滿意”工作等監督活動,組織代表參與“十一五”規劃綱要制定意見徵詢、績效考評、行風測評等全區性的活動,擴大參與平台,拓展代表和公民政治參與的領域。今年還首次在西芹鎮啟用遠程視頻進行代表培訓以及代表和選民、村民與鎮領導的互動聯繫,面對面溝通對話、反映問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積極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平台載體的同時,還應切實保證參與渠道的暢通。今年,我區在大橫鎮開展的市區鎮三級代表聯繫村代表、戶代表試點工作,使村民反映意見、表達訴求更加快捷、及時,代表聯繫選民的渠道更加暢通,代表聯動發揮整體作用得以提升,有效地促進了村民有序的政治參與。
4.擴大參與廣度和提高參與質量並舉
隨著公民政治參與面的擴大和參與程度的加深,公民對有序政治參與的質量,如在基層民主方面,對民主選舉、參與監督和管理等民主權利的保障,必然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如不能得以實現,勢必挫傷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降低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質量。另一方面,基於存在公民整體素質參差不齊,獲取政治信息的途徑以及自身政治判斷力均存在差異等因素,導致公民對問題的意見產生分歧而造成決策通過時限的延長,這有悖決策者初衷。為此,在著力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同時,應高度重視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效度問題。在積極增進公民對政治體系和民主程式的了解,傳授公民政治知識,提高公民政治參與的技能的基礎上,從實踐入手,加強對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引導、指導和監督,引導公民選擇切實可行,與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政治參與形式,使新時期的政治社會化更加切合實際,更加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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