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擠超負荷理論

擁擠超負荷理論是指解釋擁擠過度對人的影響的理論。最初由沃斯和齊美爾提出。以後,米爾格拉姆從系統分析理論中將“超負荷”這一術語引入擁擠理論。認為一個環境中,每一個體都代表一種可能存在的社會關係。環境中的群體密度達到較高水平時,就對個體構成潛在的過度刺激源,導致個體處於心理超負荷狀態。包含一系列相關理論,主要論述高密度環境中存在的內部壓力源。

其主要觀點:(1)高密度的環境可對個體的認知構成過度刺激。當環境需求超出個體認知能力時,個體就會體驗到過度刺激,從而利用各種手段對刺激作出反應,以達到降低超負荷刺激的目的。(2)在引起超負荷反應的諸因素中,除空間有限外,個體被迫接觸的人數及與其他人相互作用的次數更為重要。(3)環境中物理密度的潛在效應受情境變數和心理變數的調節。這些變數決定個體是否視密度為不利因素。如個體認為環境密度足以令人厭惡時,就會產生擁擠體驗。此外,環境中有無牆壁間隔或其他障礙,會影響個體對過度人際接觸的體驗;群體中是否存在朋友或夥伴關係,會影響社會刺激的發生頻率及其性質;個體的目標和經驗及其對密度環境刺激的應對方式,會影響個體對超負荷刺激的體驗。個體對其所處的環境作出刺激超負荷判斷時,可能出現如下行為反應:迴避社會接觸,縮小注意分配範圍,降低對社會刺激的感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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