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益審計

損益審計是指對企業銷售收入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產品(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等會計項目所進行的審計。

基本介紹

損益審計的作用,損益審計的內容,收入審計,成本費用審計,損益審計的重點與方法,

損益審計的作用

第一:充分利用審前調查的有利契機,深入了解項目的審計範圍、內容、重點和相關要求,並根據業務特點,詳細制定計算機審計方案,為項目深入實施打下基礎。
第二: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將銀行提供的電子數據轉換成Excel表格和Access資料庫,在短時間內實現對大量記錄資料的有效檢索,同時通過計算機實施數據對比和驗證等必要審計程式,擺脫了大量的手工重複勞動。
第三:根據需要對大量的業務數據記錄進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處理,由主要依賴審計人員經驗來發現審計線索,轉變為依靠計算機審核來發現,提高了審計判斷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損益審計的內容

企業的損益是企業一切經濟活動的最後成果。對損益審計,主要是審查收入的取得,成本費用的耗費和開支,利潤的實現和分配是否合規、真實、正確。因此,要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審計

收入審計

收入,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銷售產品、商品或提供勞務而取得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產品(商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收入審計要點如下:
(1) 產品(商品)銷售收入。
完整性:審查確認有無各種虛減、漏列、隱匿銷售收入,如錯開、不開、篡改、銷毀發票或以收據、調撥單代替發票等手段隱匿銷售收入;通過以貨易貨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通過往來帳、營業外收入、預收貨款、其他成本費用帳戶漏列和虛減銷售收入等情況。
計價:審查銷售價格與規定價格或價目表的一致性;審查確認銷售收入淨額是否等於銷售收入抵減銷售折扣、折讓及銷售退回。對於商品流通企業而言,要查明總額法與淨額法的選用與各期運用的一致性。
分類:查明企業將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一般銷售與分期付款銷售等進行分類核算的正確性。
截止日:查明企業確定的銷售實現時點的正確性;查明結帳日前後銷售收入計入的會計期間是否正確。
帳務正確性:審查確認銷售收入總帳與明細帳的一致性;審查銷售收入明細帳與應收帳款明細帳的對應性。
所有權:審查寄銷與代銷業務的正確性。
合法性:審查銷售計價、分類、入帳核算與財務制度的一致性;審查銷售業務與計畫契約的一致性;審查銷售發票使用的合規、合法性。
(2)其他銷售收入。
其他銷售收入審計除與產品(商品)銷售收入審計的共同點外,應側重於合法性目標上。如,入帳依據的充分性、會計記錄的完整性以及計算的正確性。

成本費用審計

成本費用,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產品(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支出。包括:各項直接支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商品流通企業為商品進價)、間接支出(製造費用)和期間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商品流通企業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製造成本審計要點:
真實性:審查計入生產成本的費用是否屬於應計入的費用,有無有高估、虛列、亂擠成本現象,有無將非生產費用、在建工程支出、管理費用計入成本等問題。
完整性:審查應該計入生產成本的費用是否都已經計入生產成本,有無低估、漏列、虛減成本現象。
計價:審查成本核算方法的合理性及各期運用的一致性;審查成本計算單中總成本單位成本的正確性。
分類:審查應計入與不應計入產品成本費用界限的劃分是否正確;審查各種不同產品費用的界限劃分是否正確;審查完工產品和在產品費用的界限劃分是否正確;審查基本生產和輔助生產費用的界限劃分是否正確。
截止日:查明企業成本核算是否嚴格遵循了權責發生制原則,正確地劃分了不同會計期間的費用界限;查明待攤費用攤銷和預提費用計提的合理性。
合法性:審查企業各項成本開支範圍和成本開支標準與財務制度的一致性;審查成本核算方法的選用與財務制度的一致性。
期間費用審計的側重點是:各項期間費用的計提、使用、攤銷、列支的合法性和帳務處理以及損益表列示的正確性。

損益審計的重點與方法

1.審查銷售收入代購代銷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
是否真實,計價是否正確,有無人為調節利潤,虛增、隱匿、轉移、截留收入私設賬外賬等違紀違規的問題;
2.審查銷售成本、銷售折扣與折讓、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支出是否真實、合規,有無多轉或少轉銷售成本、多計或少計銷售折扣與折讓的問題,有無亂列、虛列、多列其他業務支出和營業外支出的問題;
3.審查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是否真實、合規,有無亂擠亂攤亂提成本費用或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問題;
4.審查銷售稅金及附加計提是否正確,有無隱瞞收入偷漏稅或已計提不繳稅的問題;
5.審查投資收益,包括短期投資長期投資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是否真實、合規,是否將投資分得的利潤、利息、股紅等作為投資收益入賬、有無將應計入收入賬的收益款轉為往來款掛賬的問題;以實物形式收取的投資收益,是否作價入賬,有無私分或轉為賬外財產的問題;
6.審查企業發生的匯兌損益是否真實、合法,外幣與人民幣的折合率是否正確,有無多折或少折的問題。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匯兌損益,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是否計入了固定資產購建成本,有無列入當期財務費用的問題;
7.審查企業納稅所得額計算的正確性、合規性,有無將不得扣除的項目在計算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8.審查利潤分配的真實性、合法性,有無以投資分利為名,轉移企業利潤的問題,有無不按規定的分配比例,多分或少分的問題。
以上所述的僅是企業審計實務,而審計工作不僅僅在於查賬,它的內涵和外延是非常廣泛的。審計工作與時俱進,為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審計工作自身也在不斷改進和發展。加強經濟管理控制,是推動審計發展的動力。企業的基本目標是生存和發展。審計不但要維護企業的生存,更要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現代企業審計是審計工作的一大發展,在審計範圍上,財務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效益審計並重,拓寬了審計範圍,豐富了審計內容,使審計工作更加全面、完善;在審計方式上,更強調事前、事中和事後審計並舉,內部審計外部審計結合,審計作用效果更加明顯。審計工作不能局限於查錯糾弊,更重要的是通過審計,評價企業財務經營狀況,著重發現和披露企業在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促使企業採取有效的措施,堵塞經營漏洞;促進企業加強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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