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形態

接受形態指文章或作品被社會接受過程中的形態,包括社會接受和個人接受兩種。社會接受指對某文的社會占有形式,即某文在被讀者個人接受檢驗之前就經過社會機構的選擇、推薦和評價的過程,如出版者的選擇,專業評論工作者的評定,書店、圖書館的推薦等,亦通過某些可能的方式(如裝幀、廣告、討論、介紹等)引起讀者的興趣。這種社會接受形式,起著溝通某文與讀者關係的作用,是某文從產生到個人接受的必要途徑。個人接受指讀者的閱讀,即讀者對於某文具體的接受和檢驗。讀者個人對某文的接受必須通過個體獨特的感受、體驗、理解、補充等形式來實現。在個人接受的過程中,社會接受的成果總是給予讀者積極的影響;反之,個人接受中讀者的反應,也相應地會影響到社會接受中對某類某文的選擇和評定。社會接受和個人接受兩者構成接受活動的完整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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