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裁襟

指腹裁襟

"指腹裁襟"是由古代包辦婚姻習俗衍生出的漢語成語,指雙方父母在子女幼年時期通過裁割衣襟作為信物預訂婚約的行為。該成語最早見於《元史·刑法志二》,明代湯顯祖《牡丹亭·硬拷》中"不説到納採下茶,便是指腹裁襟,一些沒有"的用例展現了其在古典文學中的運用場景。其語法功能多作書面語的賓語或定語,近義詞包括"指腹割衿""指腹為親"等。

基本介紹

  • 拼音:zhǐ fù cái jīn
  • 出處:《元史·刑法志二》 
  • 結構:聯合式
  • 詞性:中性詞
  • 近義詞:指腹割衿、指腹為親 
  • 語法功能:作賓語、定語 
釋義詳解,文獻例證,演變考證,相關成語,法律記載,

釋義詳解

該成語由"指腹"與"裁襟"兩部分構成:前者指懷孕期間為未出生子女訂婚,後者指將孩童衣物裁成兩片互為憑證。根據元代刑律記載,此類婚約形式因缺乏當事人自主意志,在元代已被法律明文禁止。

文獻例證

明代戲曲作品《牡丹亭·硬拷》中,杜寶質問柳夢梅時使用"指腹裁襟"作為婚約憑證的反例,側面反映出該成語在明代口語中的使用習慣。《元史·刑法志二》記載"諸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衿為定者,禁之",證實該婚俗在13世紀已被納入法典規制範疇。

演變考證

存在"指腹裁襟"與"指腹割衿"兩種書寫形態,前者"裁"強調剪裁動作,後者"割"側重分割行為,現存文獻中兩者混用且語義無實質差異。清代《康熙字典》收錄"襟"字釋義時未提及"指腹裁襟"這一成語。

相關成語

與"指腹為婚"構成近義關係,差異在於前者側重裁衣為憑的具象行為,後者更強調婚約的抽象概念。在構詞特徵上,形成以"指腹"為核心詞素的成語系列,包括"指腹為親""指腹割衿"等。

法律記載

元代法典對"指腹裁襟"婚約的禁止條款,反映出當時法律對包辦婚姻的限制態度。法典明確規定此類婚約"諸男女議婚,有以指腹割衿為定者,禁之",說明即便完成裁襟儀式仍需遵循法定婚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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