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完成額

投資完成額是指已經完成的基本建設工作量的貨幣表現。它是反映基本建設計畫執行情況的一個重要指標。投資完成額的確定可以按多種標誌進行分類計算。我國實際工作中,除按大中小型項目、國民經濟部門等標誌分組外,主要還有: (1) 按資金來源分組,包括國家預算投資完成額、國內貸款投資完成額、自籌和其他投資完成額、利用外資投資完成額。(2) 按基本建設工作內容分組,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完成額,設備、工具、器具購置投資完成額及其他基本建設投資完成額。(3) 按投資的經濟用途分組,包括生產性建設投資完成額和非生產性建設投資完成額。

投資完成額與基本建設財務支出額是有區別的。首先,計算標準不同。基本建設財務支出額是一定時期內為進行基本建設而支付的資金,它是以資金的支付為標誌的;而投資完成額則是以形成工程實體為標誌。其次,包括的內容不同。投資完成額不包括本期財務支出中的工程預付款,購入而未使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價值,未正式開始安裝的需安裝設備的價值等;財務支出額中不包括本年度動員內部資源完成基本建設工作量的價值,而這個部分則應計入投資完成額。再次,採用的價格不同。財務支出額按實際價格計算;投資完成額按預算價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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