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改造管理機構

技術改造管理機構是對技術改造進行全面管理的綜合管理部門和分管某方面任務的具體管理部門,主要由計委、科委、生產主管部局、財政、銀行、城建等單位的有關部門所組成。國家計委負責全國技術改造的組織領導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 提出整個技術改造計畫的投資總規模、使用方向和重點,組織制訂全國技術改造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頒布並督促實施有關技術改造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審批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和設計任務書。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主管廳局應建立健全技術改造工作的主管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會同國家計委、科委制訂本部門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近期規劃,研究制訂本部門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技術裝備政策,負責督促檢查本部門重點改造項目的實施情況。各級財政、銀行、審計等部門,主要職責是按計畫進行技術改造撥款和貸款,監督技術改造資金的合理使用,對挪用資金的現象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加強對在建項目的審查。企業一般應設立技術改造的日常辦事機構,配備專職的工作人員,負責提出本企業技術改造的課題,組織有關設計、試驗、鑑定、定型和推廣工作,檢查本企業技術改造計畫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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