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犯罪論

批判犯罪論(critical theory of crime) 西方馬克思主義犯罪學理論。20世紀70年代初興起。英國犯罪學家I.泰勒、沃爾頓和J.揚合著的《新犯罪學》(1973)的出版標誌該理論的誕生。主要流行於英國,後在美國等國得到發展。在美國的代表人物是犯罪學家昆尼、錢布利斯等。該理論運用馬克思主義學說對當時的刑法與犯罪問題進行批判性分析,試圖建立一種新的犯罪學理論體系。

I.泰勒、沃爾頓、J.揚構想,新的批判犯罪學體系應包括犯罪的政治經濟學、犯罪的社會心理學、行為的社會動力學、社會反應的社會心理學、社會反應的政治經濟學、對越軌者未來行動的社會反應的結果、理論分析的範圍等七方面。該理論與激進犯罪理論相繼產生,後者以前者為基礎,二者有很多相似之處,在一些著作中被視為同義語,兩種理論的代表人物有許多是同一人,他們先贊同批判犯罪理論,後轉向激進犯罪理論。批判犯罪理論家主要進行批判性的理論研究,激進犯罪理論家還強調用行動改變不合理的現實。參見“激進犯罪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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