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撈

打撈,是指將沉在水面以下的物品弄出水面的過程,從液體裡面取東西。

4月9日,由交通運輸部煙臺打撈局承擔的3000米級水下機器人海試任務9日成功結束,標誌著我國已具備3000米級深水救撈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打撈
  • 釋義:把沉在水裡的人或物找著取上來
  • 拼音:dǎ lāo
  • 注音:ㄉㄚˇ ㄌㄠ
基本信息,引證解釋,

基本信息

詞目:打撈
拼音:dǎ lāo
注音:ㄉㄚˇ ㄌㄠ

引證解釋

1、把沉在水裡的人或物找著取上來。
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崔寧﹞看著 清湖河 里撲通地都跳下水去了,當下叫人打撈,便不見了屍首。”
《清會典事例·戶部·辦銅鉛考成》:“雲南、貴州兩省,沉失銅鉛,定限一年撈獲……至限內有升遷事故,仍留沉銅鉛處所打撈。”
楊振聲 《報復》:“岸上幾個漢子,在大家催促聲中,下水將他們打撈起來。”
2、用來打撈水下沉船、沉物及水面漂浮物的船。吃力淺,航速快,耐波性良好,定位準確。分為內河打撈船和海洋打撈船。前者排水量一般為20~200噸,只配備吊桿、絞車及簡易潛水設備;後者配備大型起吊設備,以及潛水、壓縮空氣、水下電焊、水下切割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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