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6號)和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的通知》(新都委發〔2010〕10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新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以下簡稱區經信局),掛成都市新都區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區科技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新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 地點:成都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區經濟局(區中小企業局)、區信息化辦公室、區家具產業發展局、區科學技術局(區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原區經濟局承擔的電力行政監督和行政執法的職責劃歸區發展和改革局。
2.將原區經濟局承擔的研究擬訂國內企業利用外資有關規範性檔案,引導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的職責劃歸區投資促進局。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園區外企業管理工作的職責。
2.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相結合,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等高端產業發展,加快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3.加強指導全區軟體和信息化服務企業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
4.加強無線電管理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新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業經濟、科技、智慧財產權、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工業發展和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科技及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和階段計畫,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起草工業經濟、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建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劃、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高新技術工作;負責對全區重點優勢企業定期進行確認、高新技術認定申報,牽頭落實重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重大產業化項目各項優惠政策;負責監控重點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運行以及重大產業化項目運行及重大產業項目的推進工作。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的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產業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對全區重大信息化建設進行日常監管。
(四)指導全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五)擬訂國家產業政策在我區的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國家產業政策在我區的執行情況;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產業、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工作。
(六)負責園區外企業的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區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牽頭工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企業融資工作;負責扶持名優產品(地方產品配套)工作;指導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工作;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工業企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指導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
(九)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促進信息化與區域經濟融合發展;組織協調全區工業經濟、科學技術、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宣傳工作,發布重大信息。
(十)承擔全區電子政務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全區智慧財產權創造、管理、運用及保護工作;協調全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十二)組織對我區先進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進行科技論證;組織指導國家、省、市科技項目申報、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申報、獎勵、上報;組織實施我區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高科技·成都行動計畫”網路目標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抓好“黨政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目標責任制工作;檢查指導各部門、各鎮(街道)貫徹落實情況。
(十四)參與管理指導全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開展科技培訓和科技宣傳工作;承擔區科技顧問團辦公室日常工作和科技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科技統計、科技情報、科技檔案、科技保密工作。
(十五)組織對外工業經濟、科學技術、信息化交流合作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新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政工、人事勞資、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工業運行科。負責綜合分析、預測當前巨觀經濟運行情況,提出工業經濟發展的對策建議;參與全區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目標管理督查工作;組織指導工業生產運行工作;制定工業經濟政策措施;對全區重點企業定期進行確認、監控;加強與全區規模企業、重點企業的聯繫,積極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三)工業投資科。組織編制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及工業招商工作;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負責從事技改項目招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根據職責許可權,承擔全區技改項目登記備案和向省、市申報立項工作;負責制定促進企業技改的扶持性政策意見並牽頭落實;組織協調全區技改項目享受國家、省、市相關優惠政策對上爭取工作;指導全區工業集中發展區規劃和建設;負責工業集中發展區上下級銜接以及協調服務工作;協助工業集中發展區爭取國家、省、市關於工業布局、工業集中發展區各項優惠政策。
(四)行業管理科。負責協調解決工業各行業在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籌建和完善各行業協會,指導行業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為行業內企業經濟發展提供信息服務;規範企業行業準則,指導企業開展質量體系建設,制定工業企業爭創市場著名品牌創建戰略;承擔煤炭行業監管職責;負責全區扶持地方名優產品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工業企業地方產品配套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區域行業內企業整合工作;負責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直屬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園區外企業向園區集中發展實施計畫;組織實施園區外企業關停並轉和調遷工作;負責新上園區外企業及園區外企業新上項目申報前置審核工作。
(五)環境和資源利用科。負責環境和資源企業(項目)和產品(項目)的認定,參與工業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承擔工業企業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淘汰全區工業企業落後產能,定期公布國家、省、市淘汰工業企業落後產能目錄;負責建立淘汰落後產能及工藝設備資料庫;協調工業污染防治、工業污染企業的關停、搬遷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認定審核;負責促進節能減排新材料研發利用推進工作;負責全區工業技術中心的創建和管理,新技術市場化推廣組織實施工作。
(六)企業服務科(掛成都市新都區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負責協調處理直屬企業改制及已改制企業遺留問題;負責企業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企業服務工作,受理企業服務熱線;負責企業發展軟環境建設及投訴問題的協調處理;組織實施企業對外交流、市場拓展;負責民營經濟協調服務和管理,承擔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與金融擔保機構的聯繫,組織協調中小企業在金融擔保機構融資工作;負責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擔保服務體系以及信用徵集和評價體系;定期發布工業企業融資信息和信用信息;指導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站建設工作;負責上市公司培育、指導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申報並落實小巨人扶持政策。
(七)信息化科。負責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及整體推進工作;負責全區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對全區政府投資的重大信息化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制定信息化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無線電管理科。負責對全區無線電台(站)設定進行審核、報批與管理;負責協調軍、地以及相鄰區域間無線電管理與協調事宜;負責無線電管理的行政執法和對各類違法、違章台(站)的查處,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的徵收和無線電管制的組織實施;負責區無線電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掛成都市新都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承擔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制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與火炬計畫;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與審核;負責管理全區科技套用與研發資金和科技專項經費;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人才工作,組織開展對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組織提出全區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工作規劃;組織實施農業和社會發展方面科技攻關計畫及星火計畫,指導農業科技示範、社會發展領域有關科技工作,組織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科普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全區“科教興區”網路目標工作。
(十一)智慧財產權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區智慧財產權相關政策措施、規劃;統籌協調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依法查處專利侵權行為,組織實施專利技術的市場化、產業化工作,組織開展專利保護宣傳普及工作。

人員編制

成都市新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2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區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現任領導

局長: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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