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區地方稅務局

新都區地方稅務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門,成立於1994年,主要負責成都市新都區行政區域內地方各稅和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都區地方稅務局
  • 地區:新都區
  • 類型:機關
  • 內設機構:法制科等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及職責,

機構概況

新都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主要負責成都市新都區行政區域內地方各稅和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涉及13個稅種、5項基金附加。內設公室、法制科、綜合科、征管科、計財科、人教科、監察室等7個科(室);下設第二、第三、新都、新繁、大豐等5個管理所和一個徵收所、一個稽查局,負責約11900餘戶納稅人的地方稅收征管。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36人,大專以上學歷占86%。
多年來,區局在市局和新都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堅持依法治稅,大力組織收,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最佳化稅收服務,深化文化建設,全局上下努力發揚“艱苦奮鬥、勇挑重擔、團結拼搏、求真務實”的地稅精神,緊緊圍繞組織收入中心,抓收入促發展、抓規範促管理、抓隊伍促建設,年年圓滿完成了上級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取得可喜成績,為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區局領導班子被區委命名為“四好”班子;黨總支年年被評為“先進黨組織”;2005年被四川省政府授予“四川省再就業工作先進單位”稱號;2006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現有7個基層單位,1個被省團委、省地稅局授予“青年文明號”稱號,1個獲得省局“文明單位”稱號,5個獲得市局系統“文明單位”稱號。?

內設機構及職責

法制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
二、負責制定稅務行政執法制度辦法;
三、負責實施稅收執法權檢查、監督,指導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
四、負責稅務行政聽證、複議、訴訟、賠償工作;
五、負責執法人員資格認證管理;
六、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七、負責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會簽、備案備查工作;
八、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地方工商各稅的稅政工作;
二、負責涉稅具體問題的稅收政策宣傳、解釋;
三、指導基層貫徹落實所涉業務的稅收政策規定;
四、負責涉外稅收政策及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徵收管理科工作職責
一、 擬定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具體辦法,貫徹落實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 擬定深化征管體制建設、改革和政策調研;
三、 指導和協調基層稅收征管工作;
四、 負責地方稅收登記、發票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
五、 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稅政、稅收管理工作;
六、 負責以契稅為抓手的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
七、 負責征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 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機關政務管理;
二、負責機關行政管理;
三、負責稅法宣傳;
四、負責目標管理;
五、負責信訪工作;
六、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財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稅收計畫管理;
二、負責稅收會計、統計管理;
三、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四、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幹部人事管理;
二、負責教育培訓工作;
三、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四、負責黨務、工、青、團、婦工作;
五、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審計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行政執法監督;
二、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崗位責任監督;
四、負責黨風、政風、行風建設;
五、負責違法違紀行為查處;
六、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一稅務所工作職責
一、負責稅款徵收;
二、負責稅務登記證辦理;
三、負責發票發售、發票代開;
四、負責稅收政策諮詢工作;
五、負責辦稅服務廳日常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所工作職責
一、負責落實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
二、負責納稅人戶籍管理、稅源管理;
三、負責納稅人發票管理、申報管理;
四、負責稅收政策、涉稅事項諮詢;
五、負責辦稅服務崗日常管理;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稽查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稽查工作管理;
二、負責涉稅案件查處;
三、負責發票違法案件查處;
四.負責涉稅專項檢查;
五、負責涉稅案件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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