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我市購房入戶政策的通知》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應對“5·12”汶川特大地震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我市出台了災後購房入戶政策有關規定。現災後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為使戶籍人口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現就完善購房入戶政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執行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購買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我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口。
三、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契約備案登記的日期為準,購買二手住房時間以在房管部門進行房產買賣過戶登記的日期為準。在本通知正式頒布執行之日前已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進災後重建和經濟發展有關購房入戶政策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執行。以前頒布的相關檔案,涉及購房入戶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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