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繳稅金

應繳稅金

應繳稅金是企業單位按照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金。在國營建設單位用自籌資金進行基本建設,按規定應繳納建築稅(包括滯納金和罰款)。建築稅的繳納,採用分季預繳(第四季度的稅款,要在年底前按本季度計畫投資額或上季實際投資額預繳),年終結算,少繳的應補交,多繳的可以抵頂下年稅款,全部工程竣工後進行結算,多退少補。國營建設單位用專用基金進行的未納入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更新改造工程,其中的建築工程部分按規定應繳納建築稅(包括滯納金和罰款),但不計入工程成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繳稅金
  • 釋義:企業應交未交的各項稅金
  • 示例: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 分類: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
概念,分類,

概念

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營業收入並實現利潤,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按規定應向國家繳納各種稅金進行預提處理,這些應交的稅金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停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金”項目反映了企業尚未繳納的稅金(若為借方餘額,則為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稅金)。需要指出的是,企業繳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此項目中進行反映。

分類

應繳稅金,分為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印花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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