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須陀

張須陀

張須陀(565年—616年12月1日),字果,弘農閿鄉(今河南靈寶市)人,祖籍南陽西鄂(今河南南召縣)人。隋朝時期大將,北周南陽郡公張思之孫。

最初跟隨蜀王楊秀,授儀同三司。隋煬帝即位後,漢王楊諒起兵反叛於晉陽。授安州司馬,跟隨大將軍楊素平定叛亂,拜為開府儀同三司。轉齊郡丞,開倉放糧。遷使持節、齊郡通守、河南道討捕黜陟大使,率軍平定農民起義,威振東夏,成為隋朝柱石大臣。

大業十二年(616年),興兵攻打瓦崗軍,兵敗戰死,時年五十二歲。追贈金紫光祿大夫、滎陽郡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須陀
  • 別名:張果
  • 國籍:隋朝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弘農閿鄉,一說南陽西鄂
  • 出生日期:公元565年
  • 逝世日期:公元616年12月1日
  • 職業:將領
  • 主要成就:剿滅四方叛亂,威振東夏
  • 官職:齊郡通守、黜陟討捕大使
  • 追贈:金紫光祿大夫、滎陽郡守
人物生平,因功加官,開倉放糧,擊敗王薄,擊敗裴石,威振東夏,每戰皆勝,戰死疆場,歷史評價,軼事典故,考古發現,籍貫之謎,親屬成員,先輩,妻子,子孫,史書記載,

人物生平

因功加官

張須陀性格剛烈,有勇有謀。開皇十七年(597年)二月,昆州(治所在今雲南昆明)刺史羌族首領爨翫舉兵反隋,張須陀跟隨行軍總管史萬歲前去進討。因功被授任儀同,賜物三百段。
仁壽四年(604年),隋煬帝楊廣繼位。隋煬帝的五弟并州總管、漢王楊諒因不滿其兄即位,遂於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起兵反叛。張須陀跟隨并州道行軍總管楊素平定叛亂,因功加任開府。

開倉放糧

大業六年(610年),張須陀為齊郡(治所在今山東濟南)丞。時值隋煬帝數次用兵高句麗,致使百姓失業,再加上饑荒,糧食的價格飛漲。張須陀決定開倉放糧,賑濟災民。官屬都認為:“必須等待陛下的詔敕,不能夠私自開倉賑糧。”張須陀則說:“汝今陛下在遠方,派遣使者往來,必定要一年的時間。百姓有倒懸之急,如果等待報告上去,百姓就要填坑去。我如果以此獲罪,雖死無恨。”於是先斬後奏,開倉放糧。隋煬帝得知後,並沒有責備張須陀,反而獎賞。

擊敗王薄

大業七年(611年)三月,鄒平(今山東鄒平北)人王薄煽動民眾,以長白山(今山東鄒平會仙山)為根據地,首次舉起了反隋叛旗。躲避征役的百姓主動聚集在王薄叛旗之下,達到數萬人。經常在齊郡境內活動,官軍多次圍剿都被打敗。時任齊郡丞的張須陀帶兵征討,王薄引軍南下,轉戰到魯郡(治所在今山東兗州)。張須陀窮追不捨,追至岱山之下時,王薄恃其驟勝,未設防備,張須陀選精銳,出其不意而攻擊王薄軍,大敗王薄軍斬首數千級。王薄收攏被打散的部下萬餘人北上渡過黃河,又被張須陀追至臨邑(今濟南市北)擊敗,斬首五千餘級,獲六畜萬計。
當時天下太平日久,百姓多不習兵,地方官吏每與叛軍作戰,或棄城逃跑,或開門出迎。唯獨張須陀勇決善戰,同時又擅長撫馭,所以很得軍心,當時號為名將。
大業九年(613年),王薄又聯合起孫宣雅、石秪闍、郝孝德叛軍十餘萬人攻打章邱(今山東章丘西北)。張須陀派遣水軍斷其水運,自率兩萬步兵、騎兵擊討叛軍,叛軍大敗,散軍潰至津梁時,又被水軍周法尚所拒。張須陀與周法尚水陸夾擊再次大敗叛軍,獲其家累輜重不可勝計,還發布告捷文書以讓朝廷聽聞。隋煬帝聞訊後非常高興,褒獎了張須陀,並派人畫其相貌而奏之。

擊敗裴石

同年,裴長才、石子河等率兩萬叛軍攻至歷城,縱兵大掠。張須陀當時沒來得及召集士兵,於是親率五騎與叛軍作戰。叛軍為其所吸引,遂引兵圍攻。張須陀身陷重圍,身上多處受傷,勇氣彌厲。時城中援兵至,叛軍稍退。張須陀督軍再戰,大敗叛軍,裴長才敗逃。

威振東夏

大業九年(613年)三月二十六日,北海郡(治今山東益都郭方預聚眾三萬,自號盧公,攻陷郡城,率部造反。郭方預又與秦君弘等叛軍聯合圍攻北海郡,兵威強盛。張須陀對部下說:“賊人自恃兵力強盛,以為我不能救援,我如今急速趕去,一定能擊破他們。”眾將都不敢接口,唯有勇將羅士信秦叔寶請戰。於是挑選精兵加快速度前進,叛軍果無防範,隋軍趁機發起進攻,大敗叛軍,斬殺數萬人,獲輜重三千輛。司隸刺史裴操之為其上書請功,隋煬帝再次派人犒勞張須陀軍。
當時齊郡人左孝友起兵反隋,並占據蹲狗山(今山東招遠東北),隊伍發展至十萬人。大業十年(614年)十一月,張須陀統兵進剿叛軍,隋軍列“八風營”緊逼左孝友部,又分兵扼守要害。左孝友被迫率眾出降。其部將解象、王良、鄭大彪、李畹各擁兵萬餘,也都被張須陀鎮壓。張須陀一時威振東夏,因功升任齊郡通守,領河南道十二郡黜陟討捕大使。

每戰皆勝

大業十年(614年)十二月,涿郡(治所在今北京城西南)人盧明月率軍十餘萬人屯祝阿(今山東禹城西南)。張須陀統兵一萬餘人進擊。雙方相距六七里設營柵相持,經十餘日,隋軍糧盡將退。張須陀不想喪失戰機,便對部下說:“賊軍見我退兵,勢必傾巢追擊,能有精銳士卒偷襲敵營,必將有利,有誰為我去偷襲?” 眾人都不回答,唯獨秦瓊羅士信請戰。張須陀於是命二人各率一千人精兵埋伏草木叢中,自己引兵棄營佯裝逃跑,盧明月率全軍緊追。秦瓊、羅士信乘機率伏兵攻入叛軍營寨,放火焚燒三十餘柵,敵營守卒大亂,盧明月率部迅速回救,遭張須陀回師夾擊,叛軍潰敗,被斬殺無數,盧明月僅以數百騎突圍。此後張須陀相繼擊敗了呂明星、帥仁泰、霍小漢等義軍。還率兵拒翟讓瓦崗軍,前後三十餘戰,每戰都擊敗瓦崗軍。

戰死疆場

大業十二年(616年),瓦崗叛軍在翟讓領導下已發展成為河南地區最強的一支叛軍。十月,曾隨禮部尚書楊玄感起兵反隋的李密投靠翟讓後,即建議瓦崗叛軍席捲二京(長安、洛陽)、誅滅暴政。時瓦崗叛軍糧食供給不足,僅靠截取隋廷漕運來維持軍需。於是,翟讓採納李密的計謀,決定先取滎陽(郡治在今河南鄭州),奪取糧倉,進一步壯大力量,然後再圖進取。據此,翟讓率軍由瓦崗寨(今河南滑縣南)西進,相繼攻占金堤關(今河南滎陽東北)和滎陽郡大部縣城,進逼滎陽城。
隋煬帝任命張須陀為滎陽通守,率其精銳萬餘前往討伐翟讓。翟讓多次被張須陀打敗,聽聞其率兵來剿,大為恐懼,準備遠遠躲避他。李密說:“張須陀雖然勇猛卻沒有謀略,其部隊又多次打勝仗,士兵們既驕狂又兇狠,我們可打一仗就擒獲他們。您只管排列陣勢等候他,我保證為您打敗他們。”翟讓不得已,率領士兵準備打仗。李密分派千餘騎兵(一說數千人)埋伏於大海寺(今河南滎陽東北)北樹林內,而以主力從正面迎敵。十七日(616年12月1日),張須陀軍以方陣進擊,翟讓率軍接戰後退,張須陀趁機追擊十餘里,至大海寺附近,瓦崗叛軍伏兵驟起,翟讓、李密與叛軍將領徐世勣王伯當將隋軍合圍。張須陀力戰得以突圍,但見部下仍然被圍,遂再衝進包圍圈營救,如此四次,其部下皆敗散。張須陀仰天道:“兵敗到了這種地步,哪還有臉面見天子呢?”於是下馬與敵軍交戰,被李密、翟讓等人斬殺,時年五十二歲。所部官兵盡夜號哭,數日不止。隋煬帝非常悲傷,追贈他為金紫光祿大夫、滎陽郡守。

歷史評價

李密:“須陀勇而無謀,兵又驟勝,既驕且狠,可一戰而擒之。”
《隋書》:“古人以天下至大,方身則小,生為重矣,比義則輕。然則死有重於太山,生以理全者也,生有輕於鴻毛,死與義合者也。然死不可追,生無再得,故處不失節,所以為難矣。楊諒、玄感、李密反形已成,凶威方熾,皇甫誕、游元、馮慈明臨危不顧,視死如歸,可謂勇於蹈義矣。獨孤盛、元文都、盧楚、堯君素豈不知天之所廢,人不能興,甘就菹醢之誅,以徇忠貞之節。雖功未存於社稷,力無救於顛危,然視彼苟免之徒,貫三光而洞九泉矣。須陀、善會有溫序之風,子翊、松贇蹈解揚之烈。國家昏亂有忠臣,誠哉斯言也。”
《大隋故齊郡通守南陽張府君墓誌之銘》:“軒丘錫胤,弧星主祀。代襲忠臣,家承孝子。二京稱妙,三朝受祉。煥爛門風,昭彰國史。恆農述職,陝服馳聲。桑田是賴,棠路流名。猗歟汝潁,志朗神清。仁沾動植,惠及鰥煢。粵惟光祿,蟬聯茂族。志行遙聞,天波下木。榮高八使,位隆三獨。既賴分茅,終期戩國。”

軼事典故

考古發現

張須陀墓志銘出土於河南靈寶市,正方形,青石質,長寬均為58厘米。有志蓋,其文楷書:大隋故齊郡通守南陽張府君墓誌之銘,四煞裝飾卷草紋。墓志銘文30行,滿行30字,書法為行楷。

籍貫之謎

張須陀墓誌又記載其為南陽西鄂人,而《隋書》記載其為“弘農閿鄉人也”,之後墓誌記載張須陀曾祖張慶,曾任齊竟陵郡丞、散騎常侍,可見張慶本在南朝齊任職。此後,張慶投靠了北魏,做到了恆農郡守的職務,恆農即弘農,當時避孝文帝元弘諱而更名。此後張氏就定居在閿鄉。這實際上交代了《隋書·張須陀傳》“弘農閿鄉人”的來歷。因此,《隋書·張須陀傳》記載的“弘農閿鄉”是張氏家族的著籍地,即籍貫,而墓誌記載應該是張氏郡望,南陽張氏本身就是漢魏隋唐時期張姓郡望之一。宋代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卷十三引《元和姓纂》“唐有安定、范陽、太原、南陽、敦煌、修武、上谷、沛國、梁國、滎陽、平原、京兆等四十三望。”敦煌文書中的《唐貞觀八年條舉氏族事件》殘卷記載南陽郡十姓中為首的就是張姓。從以往出土的北朝隋唐墓誌來看,許多張姓墓誌記載也都出自南陽西鄂或白水。

親屬成員

先輩

十三祖:張溫,東漢司空太尉。
曾祖:張慶,南朝齊竟陵郡丞、散騎常侍,北魏恆農太守。
祖父:張思,西魏中書舍人,北周陝州刺史、三崤鎮守大使、南陽郡公。
父親:張某,北周冠軍、清流二縣令。

妻子

原配:薛氏,泗州刺史薛某的女兒,墓誌記載她“奄喪齊封”,應該是在張須陀齊郡任上去世。
繼室:庫狄氏,從墓誌“未終中饋,俄歸夜台”的記載來看,庫狄氏也先於張須陀去世。

子孫

兒子:張須陀戰死之後,無法和他的夫人合葬在一起,直到景雲二年(711年)二月,其孫才將其夫婦合葬在閿鄉縣的桃林鄉原,這裡應該是張氏家族的祖塋所在。其時,二孫之父亦早已物故,因此墓誌未載張須陀子嗣。
孫子:張知止、張知玄

史書記載

《隋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三十六》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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