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朴(明朝末年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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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朴,字鮮華,號芋田,四川保寧府閬中縣(今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人,明朝末年官員。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張朴中進士,由戶部主事升郎中,管密雲道糧,累遷河南右參政,管密雲兵備道,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以吏部考察免官。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起陝西參議,累遷河南按察使,入京仕至太僕寺卿。

張朴之弟張訥為魏忠賢爪牙,出力良多,張朴因此受到關照,快速升遷,於天啟六年(1626年)初以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宣大。天啟七年(1627年)上旬,為魏忠賢建生祠四座,再擢南京戶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崇禎元年(1628年),張朴受到御史寧光先彈劾而免官。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欽定逆案,張朴被判處徒三年納贖為民。

基本介紹

  • 全名:張朴 
  • 字:鮮華 
  • 號:芋田 
  • 所處時代:明末 
  • 出生地:四川保寧府閬中縣(今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 
  • 最高官職:南京戶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人物生平,歷史評價,軼事典故,人際關係,主要作品,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張朴出生於四川承宣布政使司保寧府閬中縣(今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貫保寧千戶所軍籍。父張文運為隆慶舉人,博奧善古文辭。
張朴五經治《詩經》,中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舉人(一說萬曆十三年(1585年)),又以國子生身份中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二甲進士,觀政戶部,授戶部主事,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丁憂。萬曆三十年(1602年),補原職。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升郎中,管密雲道糧。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升密雲道參議。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升密雲道兵備副使。在任時,將當地為嘉靖時道士赤肚子所建的了師庵改名尊勝庵。萬曆四十年五月初三日(1612年6月1日),升河南右參政,照舊管事。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吏部考察,張朴被免官。
萬曆四十七年二月十六日(1619年3月31日),張朴起復為陝西參議,管河西兵備道,州志記載其“為政平允”。天啟元年(1621年),升密雲道副使。天啟三年六月二十三日(1623年7月20日),升河南遵化道兵備按察使。天啟四年五月十一日(1624年4月26日),升太常寺少卿,再升太僕寺卿。十二月二十二日(1625年1月30日),巡撫大同。張朴之弟張訥為魏忠賢肅清異己處理很多,於是張朴因此受到了魏忠賢的特殊關照。天啟六年正月二十六日(1626年2月22日),張朴升任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宣大。閏六月十一日(8月2日),疏奏靈丘縣、廣武縣地震災情,請賑恤災民。八月二十五日(10月14日),請調大同入衛游擊高可及補宣大總督標下左掖營游擊,以新升本營游擊費克謙補大同入衛游擊。九月初三日(10月22日),疏糾統領臨洮援兵都司僉書張國定經過廣、靈二縣縱兵虐民,上命兵部行督師衙門就近提問以肅軍令。
天啟七年(1627年)正月末至四月中旬,張朴先後與巡撫秦士文、王點、曹爾禎,巡按張素養、劉弘光四次上疏為魏忠賢建生祠,其中兩座被賜名為“報功”、“德勛”。四月二十四日(6月7日),升南京戶部尚書,加從一品服俸,加太子太保,本應升任該職的南京戶部左侍郎倪斯蕙被革職閒住。七月十三日(8月23日),與撫按張翼明、汪裕再請為魏忠賢建坊於宣鎮赤城,賜名“崇功”。崇禎元年二月十四日(1628年3月19日),貴州道御史寧光先以曾建生祠事彈劾,張朴被革職。
崇禎二年(1729年)三月欽定逆案,張朴以“頌美”的罪名位列“交結近侍又次等”,減二等判處徒三年納贖為民。

歷史評價

吳應箕:朴庸鄙無奇……朴故貪婪察處之臬臣也。

軼事典故

張朴擔任宣大總督時,為魏忠賢建四座生祠,頌十二本,其中有“皇天開億萬載靈長之祚,上公特應五百年名世之期。”又有“天啟明良”與“內鎮清忠,元臣指授”等話語。

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備註
曾祖父
張廷祿
一作張廷。
祖父
張世賢
一作張世延,贈府同知。
父
張文運
字道亨,隆慶元年(1567年)舉人,官至南京戶部員外郎。
弟
字鮮辯,號芋區,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官至浙江道御史,巡按蘇松,名列欽定逆案,發配充軍。
以上內容來源

主要作品

張朴曾為保寧府南部縣崇禎七年進士(1634年)楊芳蚤的父親楊植作傳。

史料索引

張廷玉等《明史·卷三百六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 曹欽程附張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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