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2012年1月15日,廣西龍江拉浪水電站網箱養魚出現少量死魚現象被網路曝光,龍江河宜州市拉浪鄉碼頭前200米水質重金屬超標80倍。時間正值農曆龍年春節,龍江河段檢測出重金屬鎘含量超標,使得沿岸及下游居民飲水安全遭到嚴重威脅。當地政府積極展開治污工作,以求儘量減少對人民民眾生活的影響。這是自2011年8月雲南曲靖重金屬污染水庫水體被曝光以來,第二起由網路民意全程關注並推動解決的水源污染事件,是網路監督以腐敗官員為目標向以腐敗行政為重點成功轉移的又一範例。

2013年7月16日,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對2名在龍江河鎘污染事件中負直接責任的環境監察官員做出一審判決。2人因環境監管失職罪受賄罪,一審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2013年10月16日,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名在龍江河鎘污染事件中負直接責任的環境監察官員做出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 時間:2012年1月15日
  • 地方:廣西龍江河拉浪水電站
  • 一審時間:2013年7月16日
  • 二審時間:2013年10月16日
  • 現象:水電站網箱養魚出現少量死魚現象
網路跟蹤,事發,禍源,污染,回應,道歉,防控整治,稀釋,升級,防線,魚死,醫院,推後,和諧維穩,重視,舉措,送水,開展調查,通報,查實,善後處置,追責,治吏,索賠,批准逮捕,提起公訴,判決結果,事件收局,達標,教訓,思考,伴隨事件,

網路跟蹤

事發

2012年1月15日,龍江河宜州市懷遠鎮河段水質出現異常,河池市環保局在調查中發現龍江河拉浪電站壩首前200米處,鎘含量超《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約80倍。因擔心飲用水源遭到污染,處於下游的柳州市市民出現恐慌性屯水購水,超市內瓶裝水被市民搶購。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2012年1月24日,柳州市開始通過網路論壇、微博、傳統媒體等多種渠道滾動公布水情監測結果,平息市民恐慌情緒。廣西宜州龍江河段發生重金屬鎘嚴重超標的水污染事件,直接危及下游沿江民眾的飲水安全。柳州市自2012年1月18日凌晨接到河池市通報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Ⅲ級回響,採取多項措施確保市民飲用水安全。目前,柳州市正積極採取措施進行處置,一方面在柳江支流龍江河段糯米灘電站採取降解措施降低污染物濃度,另一方面調用柳江幹流上游的麻石、浮石、古頂、大埔四個水電站實施沖淡稀釋;供水部門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保證在緊急情況下還能保持市民用水安全;環保部門加大監測次數,電視台、電台、報紙、網站等市屬媒體及時向市民發布相關信息,確保社會穩定。

禍源

2012年1月25日從廣西河池市應急處置中心獲悉,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已鎖定兩個違法排污嫌疑對象,分別是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城江鴻泉立德粉廠。2012年1月31日記者從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了解到據參與事故處置的專家估算,此次鎘污染事件鎘泄漏量約20噸。專家稱,由於泄露量之大在國內歷次重金屬環境污染事件中都是罕見的,此次污染事件波及河段將達到約300公里。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組長、國家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許振成說:“所謂波及,就是事發地往下游,一直到能監測到水體鎘濃度明顯上升但不超標的水域”,按照現行的處置方式和處置效果,此次污染會波及柳江柳州市區下游的紅花水電站以下的水域,但紅花水電站以下的水域鎘濃度不會超標,也不會對柳江下游的黔江潯江西江造成影響。
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溶洞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溶洞
此次鎘污染事件涉案企業金城江立德粉廠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溶洞

污染

2012年1月26日從廣西柳州市有關部門了解到,日前發生在廣西宜州市境內龍江的鎘濃度超標事件,目前污染團已經進入下游的柳江系統,但尚未對柳州居民飲用水造成影響。當地環保部門當日14時監測數據顯示,龍江與融江匯合處下游3公里處鎘濃度為0.0103毫克每升,超過國家標準1.06倍。當日,柳州市應急指揮中心召開緊急會議,中共柳州市委書記陳剛要求該市各部門做好應急準備,對全市可用的地下水井做好應急備用,並積極尋找附近潔淨水源,保證讓市民用上安全潔淨的水。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柳州市環保局局長甘景林當日向媒體通報,目前上游污染水體已經進入柳江,柳江露塘上遊河段已被輕度污染,環保部門在柳江設定多個斷面進行實時監測,並每兩小時通報監測情況。柳州市環保局2012年1月26日16時公布的監測數據顯示,柳江露塘斷面處鎘濃度為0.0027毫克每升,柳江飲用水源仍在安全範圍內,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廣西宜州市居民飲用水源截至目前未發現鎘超標,但龍江河邊有兩個村屯經宜州市疾控中心監測井水鎘含量已經超標,目前220多村民依靠政府免費提供的桶裝水作為生活用水。為繼續增加降解等應急處置物資儲備,柳江上游4個電站目前已停止發電,最大限度蓄水。柳州市供水部門已新增淨化設備,做好應急供水準備。
2012年1月27日廣西柳江上遊河段鎘超標5倍
記者下午從廣西柳州市處置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了解到,受上游鎘污染影響,柳江上游前端在一度出現鎘濃度超標後,目前此江段鎘污染已得到初步控制,2012年1月27日各時段監測數據均達標。
主污染團還在宜州境內
2012年1月30日,龍江河鎘污染高峰值已從超標約80倍降到超標25倍左右。
超標5倍水體長達100公里
據新華社電 據處置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向記者介紹,目前在柳州市區上游57公里的柳城縣糯米灘水電站以上的龍江河段,目前有鎘濃度超標5倍以上的水體長達100公里,目前柳州水源地的情況尚在控制範圍內。
未來十天起鎘濃度將達峰值
超標倍數趨勢圖顯示,從龍江山腳村監測點到糯米灘電站監測點,長達100公里的河水鎘濃度在國家標準臨界值5倍以上,污染超標峰值位於洛東水電站附近。專家預計,按目前的流速,未來10至15天,柳江中的鎘濃度將達到峰值。
鎘濃度可控在超標10倍內
專家稱,這些污染水體經洛東電站、三岔電站、糯米灘電站三次削峰後,鎘濃度可控制在超標10倍以內,“此時必須在龍江與融江交匯口出,從融江調11倍的清水才能實現稀釋達標”。
無新污染源進入龍江
指揮部新聞發言人、自治區環保廳巡視員馮振年說,廣西河池市境內龍江河鎘污染事件發生後,河池市政府已責令流域內涉重金屬企業立即停產,排查整頓。自治區環保廳調集廣西環境監察人員對河池市所有涉重金屬企業開展地毯式排查,確保不出現新的污染。
2012年1月31日柳州水源鎘濃度全部達標
2012年1月31日8時監測數據顯示,柳州水源保護地各監測斷面鎘濃度全部達標,柳江飲用水源水質符合國家標準;根據最新柳州市自來水情:2012年1月31日6時,城中、柳東、柳西水廠出廠水鎘濃度為0.00060mg/L,柳南水廠出廠水鎘濃度為0.00065mg/L,全部合格。
2012年2月1日
龍江河鎘污染高峰值已從80倍降到20倍左右
2012年2月2日
下午,柳州市處置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副指揮長、柳州市環保局局長甘景林,向媒體通報了多個監測斷面鎘濃度的最新數據:三岔超標2.2倍,糯米灘超標6.4倍,西門崖超標3倍,龍農匯合口下3公里0.003mg/l,達標;露塘達標;新圩村達標;河西水廠達標;通過最新的監測數據表明,柳江的水質變化是在預評估中掌握的,柳江的水質是達標的。

回應

2012年2月1日,廣西鎘污染事件污染源所在城市廣西河池市表示“事件發生後沒有沉默”。中共廣西河池市委副書記秦斌介紹:2012年1月15日接到河池水產部門報告有死魚後,水產部門和環保部門當即就採樣,按照正常的魚類死亡標準如水中的含氧量等各方面來檢驗,檢驗發現是合格的。第二天,有關部門重新再去取樣做更全面的檢驗,才發現是有重金屬污染的跡象。於是當即把樣送去廣西自治區有關部門做進一步檢測。
河池市委副書記秦斌河池市委副書記秦斌
同時,環保部門啟動了應急預案,就對沿河的企業進行了排查,看有無污染的現象。2012年1月1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結果出來確認是污染後,2012年1月18日凌晨3點鐘河池就已通報下游城市柳州,同時組織幹部進入沿江村屯宣傳,讓村民不能再飲用受污染的水。秦斌表示,當時最要緊的是人命的問題,所以當時派了大批幹部沿江排查、通知、發公告。秦斌認為,這種宣傳更具體、更直接並更有針對性。
秦斌坦陳,河池市對新聞媒體需要的素材提供得不夠及時,他對此表示歉意。“河池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從今天開始,每天舉行一次新聞發布會。把我們的工作進展,提供給媒體。今天下午4時30分,河池市將舉行正式新聞發布會,由市長發布新聞。大家關注的很多內容,比如整個污染事故的處置,企業排查處置的情況,包括我們對民眾信息發布的情況,都會做詳細的說明”他說,河池市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一是查處,第二是整治,第三是生態恢復,包括環境的恢復和產業的提升、監管。
秦斌介紹,污染事故發生後,河池市對流域內的企業全部進行排查。目前的排查工作最大的困難是地質。第二就是技術,人員方面,我們調集了全區包括環保部的很多專家。使排查儘可能地不留空白。專家們這段時間對處置效果的評估顯示,按照現在的處置方式,龍江河水流入柳州市區河段後是達標的,能夠滿足柳州安全取水的需要。對養殖戶的損失,河池市已對龍江河沿線逐屯進行調查,對養殖戶的損失,河池市政府將採取措施進行賠償。所有的死魚做了無害化處理。

道歉

公眾終於等來市長的正式道歉
2012年2月1日下午,在河池市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布會上,河池市市長何辛幸正式鞠躬道歉:“近日來,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引起廣泛關注,嚴重影響沿江民眾特別是柳州等下游民眾的生活生產。對此,我謹代表河池市人民政府誠懇接受社會公眾的批評,並向龍江下游民眾和社會公眾表示最真誠的道歉!”“事件的發生,對一直以來關心和支持河池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造成了很大傷害,對龍江河沿岸及下游民眾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河池的聲譽和形象造成了損害”何辛幸稱,“保護地方環境不被污染,是我們地方政府的法定職責,政府是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事件的發生,暴露了我們發展經濟的思路和方式落後,環保意識薄弱,政府監督缺失,我們為此感到十分愧疚和深深自責”。
河池市市長何辛幸向公眾道歉河池市市長何辛幸向公眾道歉

防控整治

稀釋

廣西河池龍江河段發生重金屬鎘嚴重超標的水污染事件,直接危及下游沿岸民眾飲水安全。面對這一緊急情況,柳州市委、市政府發出了“打響柳江保衛戰”的號召,全市上下團結一心,全力應對此次突發事件、保障這座中國西南重要城市的飲水安全。“過了這個水電站下游就是一馬平川,這裡是唯一一個能打‘柳江保衛戰’的地方了,柳州的飲用水源安全的關鍵就是這裡!”大量應急處置物資已運達柳城縣糯米灘水電站,對污染水體進行降解稀釋。2012年1月27日,在廣西柳州市柳城縣糯米灘水力發電廠,武警消防戰士將袋裝鹼投入水池,準備引入江中稀釋污染水體。在電站的大壩旁,身著迷彩服的武警戰士來回奔忙搬運物料,身著防化服的消防隊員一刻不停地向處理池投放絮凝劑,絮凝劑在處理池中溶解後通過管道源源不斷輸送到大壩上、流入受污染的龍江河中……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據介紹,鎘是重金屬中的一種,鎘超標聚集會對人的腎臟帶來影響,但它比砷、鉻等其他重金屬的毒性小許多;聚合氯化鋁是自來水廠用於淨化水源的物質,它可以將離子狀態的鎘固化,避免被人體吸收,這是當前可採取的最有效措施。
新增2處中和物投放點
河池市委副書記秦斌介紹,據專家測算,河池採取的各項措施效果明顯,截至2012年1月29日晚,河池境內的鎘污染團高峰出現洛東水電站上游附近。為更具針對性降低上游鎘濃度,專家提出在河池境內新增2處中和物投放點。秦斌說,其中一處選擇在洛東水電站下游6公里處,另一處投放點計畫選擇在三岔水電站下游附近。
治污化學品面臨緊張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另據來自廣西河池市應急處置中心的訊息稱,用於治理廣西龍江河鎘污染的化學品——聚合氯化鋁面臨緊張。2012年1月29日晚,河池市副市長李文綱說,目前河池各投放點的聚合氯化鋁僅能保障2012年1月30日的用量,2012年1月31日便會出現緊張局面;燒鹼能保障2至3天的用量,再往後也將出現緊張局面。
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月29日15時,河池方面尚有聚合氯化鋁庫存256噸,而從2012年1月20日至29日當地平均每日使用量超過300噸。
中和物不會二次污染
對公眾關注的大量投放聚合氯化鋁會不會對河水造成二次污染?知情人士稱,已經請到清華大學專家對此問題論證。這種方式屬於常見方式。氯化鋁與鎘產生反應後,會沉澱到江底,然後揮發。不會對河水再次污染。他稱“這一原理跟自來水廠淨化水差不多,只是針對的物質不一樣而已”。

升級

記者2012年1月28日從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了解到,連日來發生在廣西河池市境內龍江河段的鎘污染事件對下游沿岸地區造成重大影響,廣西壯族自治區2012年1月27日已啟動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應急回響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應急指揮部2012年1月27日發出的《關於啟動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應急回響的緊急通知》稱,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環保部的指導下,龍江河應急指揮部以及河池市、柳州市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通知》稱,由於入江污染物數量較大,龍江河污染形勢仍然嚴峻,目前污染帶前鋒已進入柳州市境內柳江河段,對柳州市飲用水安全的威脅進一步加大,並可能導致事件等級升級。為確保柳州市飲用水安全,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應急回響程式的有關規定,自治區環保廳決定啟動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應急回響。
河池市龍江河近日發生水體重金屬鎘污染事件後,自治區環保廳於2012年1月22日啟動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成立了自治區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目前,廣西河池市、柳州市及各相關部門正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全力做好此次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處置工作。記者2012年1月28日從廣西柳州市處置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了解到,為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目前柳州市已經啟動了日供3.5萬噸地下水源潛能,將有能力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柳州市市長鄭俊康說,柳州市2012年1月18日接到龍江水污染的通報後就開始24小時值班;2012年1月22日,柳州市區上游約60公里的龍江柳城糯米灘水電站河段水質鎘濃度開始超標,之後柳州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措施。現在“柳江保衛戰”已7天7夜,為後續應對工作和市區飲用水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礎。截至2012年1月28日12時,柳州市區河段水質仍處於安全範圍。
隨著上游污染團逐漸向下游移動,柳州將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記者了解到,27日以來,柳州市區上游距離柳州河西水廠16公里的位置鎘濃度一度接近臨界值。28日12時的監測數據表明,柳州河西水廠上游7公里處的斷面監測到的鎘濃度為0.0039毫克每升,符合國家標準。
目前柳州已啟動日供3.5萬噸地下水源潛能,並已將原柳州鐵路局的供水系統和柳州市民供水系統連線起來,如遇到緊急情況必須停水的情況下,原柳州鐵路局的供水系統將可以為柳州市區供水系統供應取自地下安全的水。除此之外,在萬一停水的情況下,市政府將全力保障在最短的時間恢復供給安全的自來水,並將通過外調水等方式滿足市民基本的用水需求。政府不斷通過向市民發簡訊通報水質監測數據,並告知大家只要水龍頭裡還擰得出來水,就表示水是乾淨的。從簡訊里還得知,政府為市民尋找了備用水源。
廣西處置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專家組組長、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許振成表示,即使在取水口鎘超標不多的情況下,水廠也有相應的處理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實施應急供水國內已有先例,可以保障輸出的自來水達標。在取水口鎘濃度超標2倍以下時,柳州的自來水廠可以做到為市民輸送達標的自來水。“雖然目前態勢嚴峻,但柳州有能力保證從自來水管網流出的水是合格安全的,柳州有能力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鄭俊康說。

防線

2012年1月30日來自廣西河池市應急處置中心的訊息稱,在廣西河池為消除鎘污染所設定的5道防線中,目前龍江河上的最大鎘污染團即將突破第3道防線,河池新增加2處中和物投放點,以降低龍江河鎘濃度。
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河池市副市長李文綱介紹,當地利用大壩控制受污河水的流量,在污染源至葉茂電站、葉茂電站至龍江三橋、龍江三橋至洛東水電站、洛東水電站至三岔水電站、三岔水電站至三岔鐵路橋等斷面設立5道“防線”,通過放水稀釋、投放降解吸附物等方式降低鎘濃度。
從2012年1月18日起,廣西河池市為切斷新污染源,龍江上游7家涉重金屬企業全部停產。當地先後派出重金屬自動監測車4輛,採樣車40輛,監測單位17個,監測人員200餘人,在龍江及下游水域布點監測;23日,又增設7個監測點,密切監控龍江水質變化情況。上千名專家、消防官兵、保障人員奮戰在龍江應急處置一線。糯米灘水電站位於龍江河下游,其下60公里即為廣西第二大城市柳州市水源地柳江,是“保衛柳州飲水安全最後一道防線”。

魚死

河池市有關方面介紹,截至2012年1月31日,龍江河河池境內共有不同體長規格的50萬尾魚苗死亡,成魚死亡1萬公斤左右,許多漁民損失慘重。
當地最初發現死魚的河段,位於廣西宜州市拉浪水電站附近。記者採訪時在現場看到,20多艘小船靜靠河邊,一些漁民在河邊攀談,有的漁民坐在草地上呆望著遠方。
拉浪漁業隊隊長黃朝新回憶,2012年1月7日早晨,有漁民起床後發現,碧綠的河水顏色變得黑黃甚至略帶渾濁,並發現自己養魚的網箱裡青竹魚已死了幾十條。大家幫他抬起網箱,發現死魚早已鋪滿一層。
死的都是小魚苗,漁民們以為並無大礙。“當時其他大魚,只是亂蹦亂跳。”直到2012年1月12日,黃朝新發現所有網箱裡的魚開始成批死亡。於是立刻將網箱拉到上游其他支流與龍江河的交匯處,仍無法阻止死魚的發生。
42歲的漁民黃建平告訴記者,漁業隊一共有47戶漁民,以捕魚為生。有7戶是網箱養魚戶,一共養了3萬多尾,如今已有60%至70%的魚類死亡,損失慘重。
漁民們迅速將此事告知當地環保部門。“他們已經下發通知,不許捕魚,不許自己食用。不許將魚拿到市場上銷售”。如今漁民們已經停船,死魚已被當地水產部門掩埋。河池市委副書記秦斌表示,將對污染水域的魚類資源和水產養殖資源損失進行評估,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污染主體對漁民損失進行賠償。
截至2012年2月2日最新統計,龍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不同規格133萬尾魚苗、4萬公斤成魚死亡,涉及養殖戶237戶,網箱758箱。死魚經檢測是鎘超標所致。
2012年2月2日下午,河池市政府新聞通報稱,事件發生後,河池迅速成立龍江河段網箱養殖魚類死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經解剖並採集樣品檢驗,綜合各方面情況,確定此次龍江河網箱死魚的原因是水質鎘超標所致。目前,沒有發現死亡魚類以及受污染魚類上市流通的現象。與此同時,柳州市水產畜牧部門表示,已經禁止柳江、柳城兩縣受污染江段網箱魚類上市銷售,也禁止漁民在江上捕魚。

醫院

2012年1月29日凌晨,網友“足球他爹”在微博發布了一張“柳州市人民醫院內部告示”的照片,引發眾多網友關注。“醫師一律不能下有關鎘中毒的書面診斷”這則通知經網友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不少網友質疑,“在來勢洶洶的鎘污染面前,柳州市人民醫院隱瞞鎘中毒病例是何用意?”
醫院白板上的當日工作安排醫院白板上的當日工作安排
2012年1月31日下午,柳州市人民醫院就此事回應稱網上流傳的照片與事實有誤,“我們醫院沒有診斷鎘中毒的資質,根據相關法規,類似鎘中毒的患者的書面診斷應由柳州市疾控中心負責,而不是我們。當天值班的急診科副主任在強調這些的時候,將其寫在白板上,但因白板面積太小,縮寫時就與原意有些出入”。

推後

2012年2月2日,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專家組專家、清華大學教授張曉健對記者表示,目前主要污染團還在廣西河池宜州市境內的洛東水電站附近,污染團峰值已控制到超標20倍以下,污染團到達柳州市柳江河段還有數天時間;而距此次事件的應急處置階段結束大概還要一個月。
專家還表示,此次處置工作雖然投放了大量藥劑,但沒有超量。處置工作所用的藥劑是目前在自來水廠常用的藥劑,即使在鎘污染團峰值最高的洛東水電站,藥物用量都沒有超過自來水廠的用量標準,總體是安全的。

和諧維穩

重視

2012年2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郭聲琨趕赴柳州市親自督陣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工作。郭聲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解決廣西重金屬污染問題必須採取壯士斷腕的決心,要下大力氣堅決關閉一些環保設施、“三衛”處理工程不配套的企業,堅決打擊,依法處理,毫不手軟。
郭聲琨告誡此間官員們說“絕對不能讓人民民眾喝上一滴污染物超標的水。這是一條紅線,也是一條底線,要死守”他說,要做到有這個“壯士斷臂”的決心,我們不能貪一時的效益,也不能貪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傷害民生的不義之利。我想,要這樣的速度要這樣的效益,你即使現在好過一點,最後你會功不抵過,最後老百姓要譴責我們,大自然要譴責我們。所以對於一些“三衛”處理設施不配套的企業,要堅決整改。對於一些“三無”企業要堅決取締和關閉。

舉措

柳州欲保瓶裝水“價穩貨足”
龍江鎘污染事件導致近幾天柳州部分市民恐慌性搶購、囤積礦泉水。柳州市物價、商務等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加強瓶(桶)裝飲用水價格監管,同時積極組織貨源,保證瓶(桶)裝水價穩貨足。
哄抬物價等行為將受嚴懲
目前,柳州市瓶(桶)裝飲用水價格保持穩定,貨源充足。一些超市也在積極組織貨源,滿足廣大市民的購買需求。柳州市商務部門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市內兩家生產企業及3家大型超市的瓶(桶)裝水已累計銷售402噸,現庫存688噸。
柳州市物價局稱,商家銷售瓶(桶)裝水不得有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的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追究責任。

送水

記者在柳江岸邊的洛埠鎮西流村了解到,雖然村裡的自來水已經停止供應,但鎮黨委、政府與消防官兵聯動,利用消防車水車定時給村民送水,水量充足。村民告訴記者,只要打一個用水的求助電話給政府,水車就會馬上來送水。村民說都是消防官兵幫送來的,兩天送一次,把家裡的水缸都盛滿。

開展調查

通報

廣西龍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2012年1月31日下午在柳州通報,2012年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會同檢察院、公安、環保、安監、國土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查處龍江鎘污染事件。2012年1月31日,調查組已經赴河池市、柳州市開展調查工作。通報稱,廣西紀委、監察廳表示,對違法違規造成重大污染的、給人民民眾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堅決查處、絕不手軟;對嚴重失職、瀆職或放任、包庇、縱容違法違規行為,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人員,要堅決查處、決不遷就;對利用職權進行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要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2012年2月3日,由國家環保部、監察部組成的國務院工作組抵達柳州,將對鎘污染事件展開調查。

查實

2012年2月3日下午,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稱,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存在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違法排污行為,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存在違法排污行為,兩家企業與龍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關係,分別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
經查,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2009年轉手後不掛牌閉門生產,將原來的生產工藝擅自變更。沒有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利用溶洞惡意排放高濃度鎘污染物的廢水,造成龍江河鎘污染事故,手段惡劣,情節嚴重。金河冶化廠通過岩溶落水洞將鎘濃度超標的廢水排放入龍江河。監測結果表明,溶洞前外排鎘濃度嚴重超標。對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泥鎘含量嚴重超出《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經查,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的浸出渣和壓濾渣均屬於危險廢物。但該廠渣場根本沒有按照相關要求建設,渣場防滲、防漏、防雨、防洪措施不完善,而浸出渣、淨化渣等危險廢物和其他一般固體廢物混雜堆放於渣場,未按規定做到分類分區堆放。通過岩溶落水洞將鎘濃度超標的廢水排放入龍江河,部分廢渣滲濾液及廠區面源污水通過該排水溝流入溶洞。

善後處置

追責

鎘污染訊息最早2012年1月15號傳出來了,2012年1月18號的時候通知了柳州,但是在過年那幾天除夕、初一的時候,恰恰是有關方面信息的一個靜默期
2012年1月30日下午,廣西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涉嫌造成此次污染事件的企業進行了通報。通過採取除鎘、調水稀釋等綜合應對措施,目前龍江河鎘污染高峰值已從超標約80倍降到超標25倍左右,事件態勢仍在控制之中。同時首次公布河池市人民政府已經責令流域內涉重金屬企業停產排查整頓的訊息。指揮部新聞發言人、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巡視員馮振年說,龍江河鎘污染事件發生後,河池市政府已責令流域內涉重金屬企業立即停產,排查整頓。事件中涉嫌違法排污的河池市金城江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等相關企業,目前有7名相關責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自治區環保廳調集廣西環境監察人員對河池市所有涉重金屬企業開展地毯式排查,確保不出現新的污染。廣西將進一步開展事件責任調查,嚴肅查處肇事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同時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在廣西範圍內全面開展所有涉重金屬企業環境違法整治專項行動。
記者2012年1月31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獲悉,廣西河池市龍江鎘污染事件發生後,自治區紀委、監察廳高度重視,已派員對龍江河鎘污染事件展開調查,將根據核實情況進行嚴肅處理,目前工作正在進行中。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相關負責同志表示,對違法違規造成重大污染、給人民民眾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堅決查處、絕不手軟;對嚴重失職、瀆職或放任、包庇、縱容違法違規行為,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人員,要堅決查處、絕不遷就;對利用職權進行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要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之前已經公布的7名被拘留的責任人,有3人來自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另外4人來自金城江鴻泉立德粉廠。
2012年2月1日,中共廣西河池市委副書記秦斌向媒體介紹說,目前發現的涉嫌非法排污企業只有兩家,當局在跨省抓捕其中一個企業的主要疑犯時,因媒體提前披露該企業而導致抓捕失敗。“就因為當時媒體把它捅出去,所以我們在外省追捕撲空了,就是差幾個小時的時間”。
同日,廣西河池市市長何辛幸在此間宣布,此次鎘污染事件對企業的違法排污查處取得突破性進展,司法機關已對涉嫌違法排污的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的8名相關責任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3名是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責任人,5人系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2012年2月1日,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一名出資人在外地歸案。另有4名責任人還在通緝追捕中。
截止2012年2月2日,司法機關已經對9名涉嫌違法排污的相關企業負責人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包括金城江鴻泉立德粉廠6人、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3人,另有3名責任人還在通緝追捕中。

治吏

2012年2月3日,廣西官方在柳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龍江河污染事件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河池市副市長李文綱9名責任人被處理。廣西監察廳副廳長雷永達在發布會上稱,事件發生後,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迅速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經查,河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責任,已責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廣西區黨委、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同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條例,決定對以下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1、河池市金城江區環保局黨組成員、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藍群峰,對轄區內企業非法排污監管嚴重失職,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涉嫌瀆職犯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河池市金城江區環保局環保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韋毅,對轄區內企業非法排污監管嚴重失職,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涉嫌瀆職犯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河池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海愨,作為市環境保護部門主要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4、河池市金城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韋太高,作為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城區政府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5、河池市金城江區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藍永順,作為城區環境保護部門主要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6、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區分局副局長潘朗明,作為分管企業註冊的部門領導,在非法變更經營範圍的企業進行工商年檢登記時予以審批,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7、河池市金城江區經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尹衛華,作為分管工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部門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8、河池市金城江區區委副書記、區長韋永福,作為城區政府的主要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9、河池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文綱,作為分管環保工作的政府領導,對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雷永達稱,對這次龍江河突發環境事件,廣西紀委、監察廳將繼續深入調查,對嚴重失職、瀆職或利用職權進行權錢交易等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無論涉及什麼單位、什麼人,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絕不手軟,絕不遷就,堅決予以嚴懲。

索賠

針對河池漁民和網箱養殖戶遭受的經濟損失,廣西河池市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市長黎麗在昨天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承諾,政府將幫助養殖戶對污染企業進行索賠。黎麗表示,河池將根據漁業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按要求禁止受污染的魚類流通,待受污染水體達標穩定後,及時開展污染水域漁業資源受損失的情況調查和評估;對污染未達標的水域,進行暫時封閉,實行禁漁禁養;進一步進行養殖魚類損失價格的評估,及時公布賠償程式,確保養殖戶的生產生活;對水體達標的河段,指導養殖戶恢復生產。

批准逮捕

近日從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獲悉,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相關責任人目前已開始移送法院審理,其中兩名公職人員藍群峰、韋毅已於近日分別以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和涉嫌受賄罪被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據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介紹,被告人藍群峰,男,現年48歲,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保護局紀檢組長兼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被告人韋毅,男,現年35歲,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兩被告人均於2012年2月3日因在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中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年初,廣西河池市龍江河發生嚴重鎘污染事故,鎘濃度一度超標80倍,使沿江居民和下游柳州市百萬居民的飲水受到威脅。污染事件發生後,當局採取多種措施降低污染影響,通過一個多月的努力,才使河水達到國家地表水標準,解除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回響。
經查,廣西河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在履行職責方面存在失職、瀆職行為,河池市副市長李文綱等9名責任人被處理。其中藍群峰、韋毅涉嫌瀆職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目前,這兩起案件正在審理當中,並將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提起公訴

7名相關責任人涉嫌污染環境罪
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的7名相關責任人在此次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故中,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於2012年12月10日在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被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2012年年初,廣西龍江河發生重大環境突發事件,鎘濃度一度超標約80倍,使下游百萬人口飲水安全受到威脅。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由此被專家組確定為造成龍江河宜州段重金屬鎘超標的污染源之一。
公訴機關稱,2009年8月,被告人曾某租用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隨後另有2名責任人入股。他們採用濕法提銦生產工藝非法生產銦、碳酸鋅等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含鎘濃度極高,而該廠缺乏萃余液重金屬回收裝置、廢水處理設施,相關責任人安排工人將生產廢液直接排入龍江河。
公訴機關稱,2012年1月12日至15日,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進行衛生大清掃,所清洗的污水也直接排入龍江河內。經專家組認定,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無污染防治設施,私設暗管、私建偷排豎井,並利用暗管將超高濃度含鎘廢水偷排入廠區內私建的豎井
2名環境監察官員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受賄罪
此外,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於2012年12月11日公開審理2名在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中負直接責任的環境監察官員。
被告人藍群峰、韋毅均分別以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和涉嫌受賄罪被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據悉,被告人藍群峰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保護局紀檢組長兼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被告人韋毅原系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檢察機關指控稱,兩被告人在任職期間,負責對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污染源企業進行日常監督管理,開展環境保護檢查,徵收排污費等工作。兩被告人在對轄區內所屬的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下簡稱鴻泉廠)進行日常監管時,未能認真執行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未能嚴格按照金城江區環保局的規定履行職責,致使鴻泉廠得以常年逃避環保監管。鴻泉廠從2011年4月起非法進行重金屬銦的生產,並在沒有建設相應排污設施的情況下,將生產銦所產生的大量高濃度含鎘廢水排放入廠區內溶洞豎井處。由於溶洞豎井與龍江河相通,因而高濃度含鎘廢水流入龍江河中。在龍江河鎘污染事件發生後,鴻泉廠被認定是本次事件責任污染源之一。
除涉嫌環境監管失職罪之外,兩被告人還被控涉嫌受賄罪。其中,藍群峰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先後8次收受其所監管轄區內一些污染源企業所送財物人民幣2萬多元,韋毅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先後12次收受其所監管轄區內一些污染源企業所送財物人民幣2萬元。
對檢察機關環境監管失職的指控,兩被告人辯稱,其對鴻泉廠進行多次檢查時,由於工廠大門緊閉,僅兩三名工人,對周圍社區居民進行詢問時也未見有人反映情況,遂認為這家工廠未開工而未入內進行檢查。同時,兩被告還稱該廠環境評測時也未提到“水污染”一項,每年繳納的排污費是以“噪聲污染”的名義收取的。兩人在鎘污染事件發生後才知道該廠排放廢水。對於受賄指控,兩人認可收受財物的事實,但卻辯稱其收取的財物為正常的人情往來,並非受賄。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判決結果

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法院、大化縣法院於2013年7月16日對2012年初發生在廣西河池市境內的龍江河鎘污染事件11名責任人做出一審判決。
庭審現場庭審現場
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法院對龍江鎘污染事件責任污染源污染之一的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做出一審判決。判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犯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判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兼金河公司冶化廠廠長覃乃義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8萬元;判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余陽先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判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環管理部原經理羅傳興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法院認為,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排放有毒物質重金屬鎘,嚴重污染環境,嚴重威脅沿河民眾的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污染環境罪。相關人員未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對企業污染鎘排放的新標準,造成金河公司冶化廠違法將含鎘量超標的生產污水排放入岩洞流入龍江河,造成嚴重污染環境,後果特別嚴重,構成污染環境罪
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法院對龍江鎘污染事件責任污染源企業之一的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相關負責人共7人判處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9年8月22日被告人曾宜租用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後,採用濕法提銦生產工藝非法生產銦、碳酸鋅等產品。經認定: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無任何污染防治設施,私設暗管、私建偷排豎井,並利用暗管將高濃度含鎘廢水偷排入廠區內私建的豎井,是造成2012年1月龍江河宜州重金屬鎘超標的污染源之一。
法院認為,被告人曾宜、李四軍、毛文明、高景禮、潘國強、楊遠、覃里強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將含鎘量嚴重超標的生產污水排放入龍江河,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均構成污染環境罪
廣西河池市大化縣法院對河池市環保局分管環境監察等工作的原副局長曾覺發做出一審判決。曾覺發因犯環境監管失職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覺發身為負有環保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企業長期疏於監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特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共財物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環境監管失職罪;曾覺發還利用擔任河池市環保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轄區內被監管企業財物總計45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
同日,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一審宣判,原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環境保護局紀檢組長兼環境監察大隊正、副大隊長藍群峰、韋毅犯環境監管失職罪、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所得贓款均予以沒收。
藍群峰、韋毅不服一審判決,向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2013年10月16日,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事件收局

達標

2012年2月8日,中國衛生部相關負責人在北京回應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時稱,目前,廣西柳州飲用水情況符合生活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當天在該部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稱,事件發生後,衛生部高度重視,並派出專家組參與相關工作。赴柳州參與監測的中國疾控中心環境所研究員張嵐在當天的會上表示,目前柳州的情況比較穩定,出廠水和末梢水的水源水質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她還說:“衛生部門會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持續開展高頻的重點水域污染物監測工作,以保證飲水的衛生安全”。

教訓

在廣西,早在“質量興桂”提出之時,環境質量便已包含其中,即“質量興桂”涵蓋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工程質量和環境質量。《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八桂大地山清水秀、海碧天藍、生態優良、環境優美,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其中,河池重點打造有色金屬、水電和生態旅遊基地。然而,近年來,河池層出不窮的類似重金屬污染事件的發生,讓這個曾被溫家寶總理譽為“山清水秀生態美”的有色金屬之鄉,在環境質量的關卡上,接連遭遇尷尬局面。
不難看出,此次龍江水質污染事件,當地政府高度重視,政府官員的反應極為迅速,搶險處置的措施也非常得力。據最新數據表明,半個月以來,經過採取科學有效的處置措施,龍江污染水團的高峰值一直呈下降趨勢,龍江河污染逐步減輕,柳江自來水安全可靠。但此次污染事件不可謂不嚴重,社會影響不可謂不惡劣,誰是此次嚴重污染事件的“罪魁禍首”,卻依舊撲朔迷離,看不到製造污染的企業出來承擔責任,對污染源的追查也遲遲看不到明確的結論。目前,涉嫌違法排污的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等企業8名相關責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關責任調查正在全面展開,污染源仍未最終確定。
這次鎘污染的教訓深刻,環境質量責任重大。事故已產生,影響已造成,也許正如河池市一位政府官員所說,要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必須引導和幫助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對企業進行最佳化升級,企業壯大了,才有能力加大投入,相關環保問題才能減少,相應的環境質量才能真正提高。

思考

鎘污染事件要道歉,更要追責
2月1日,河池市市長何辛幸向公眾道歉,承認政府監督缺失。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要求事發地的檢察機關組織檢察人員介入,查清事件背後有無職務犯罪行為。
龍江河鎘污染事件影響巨大,當地官員要道歉,更要追責。檢方介入鎘污染職務犯罪調查,無疑值得期待。
這場震驚全國的鎘污染事件,直接原因雖是幾個無良企業的偷排污水,但明眼人可看出,企業膽大妄為的背後,顯然存在著地方政府的監管不力。地方政府為了經濟發展而對污染企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樣的例子可謂不勝枚舉,此前雲南陽宗海污染事件、江蘇鹽城水污染事件等多起重大污染事件中,官員的失職瀆職都是重要的推手。
在廣西鎘污染事件中,我們同樣看到了官員失職瀆職的影子。
根據報導,類似污染事件,在廣西龍江已不是第一次,媒體調查發現,此前十年間,每至元旦前後,總有一股黑黃色的污水湧入龍江,面對龍江十年“變色”,地方政府卻無所作為。針對當地發生多起環境污染事件,河池市也曾進行過污染企業的大排查工作,對涉重金屬的排查,2011年還開展過專項行動整治。可此次涉案的金城江鴻泉立德粉材料廠一直違法生產排污,當地環保部門卻稱,“這家企業平常都是大門緊閉,裡面也沒有太大動靜,所以也沒有引起注意。”由此可見,所謂的“專項行動整治”,不過徒有其名。
而對於鎘污染事件的處理,地方政府在信息公開上同樣疑點重重。從1月7日龍江河水顏色變黑變黃魚苗出現死亡,到1月18日組織幹部到龍江河沿岸村屯進行宣傳。人命關天之下,11天的信息發布間隔是不是長了些,處理效率是不是低了些?而且既然發現污染,為何不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視、廣播、簡訊等快捷渠道廣而告之,卻採取派人逐村通知的笨方法,造成污染信息發布滯後當地政府責無旁貸。
長期以來,惡性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可這些事故被追究刑事責任卻很少,追究官員刑責的更是少之又少,而且即便追究官員刑責,也往往點到即止。希望廣西此次能徹查涉案官員的責任,如果有關官員觸犯法律,就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不要總把道歉當最後的“撒手鐧”
儘管何市長道歉的語氣相當懇切,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事發半個多月以來,河池市政府第一次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外界表態。他們原本有足夠的時間去承認錯誤反思行止,卻一再保持沉默。在輿論的持續追問之下,如今這個姍姍來遲的道歉,更像是一個迫不得已的“危機公關”。
而且,雖然主要領導已經做出了致歉,但相關官員的一些解釋依然讓人費解。比如河池市市委副書記秦斌表示,之所以在1月18日,也就是事發三四天之後才向沿河居民發布鎘污染的訊息,是因為“必須經自治區監測總站確認是鎘污染之後才能對外發布”。
作為守一方平安的官員,在親眼目睹滿江死魚的現場之後,不應該再死板地坐等權威鑑定結果,應該當機立斷地採取行動。做最壞的打算,幫助公眾儘早脫離危險,是應盡的責任。因為一時的猶豫,很可能讓“禍水”進一步蔓延,造成生命財產上難以挽回的損失。
再如談及肇事企業的監管問題,河池市環保局局長吳海愨的回應,要么是“涉及多個部門不能解釋”,要么就是“我們都下文叫整改,但是他不整改。”
即便在官方表態道歉的背景之下,主管官員們依然能拿出各種各樣的說辭來搪塞公眾視聽。這也許才是龍江河治污為何屢禁不止的深層次原因。2006年、2007年龍江河曾發生過嚴重的污染事件,2011年當地政府也曾經開展過專項行動整治對涉重金屬的排查。但事實證明,這些教訓和努力都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面對責任推諉扯皮,執行法規浮皮潦草,這樣的官僚意識首先“污染”了有關部門的工作作風,讓管理上漏洞頻出,給排污企業頂風作案創造了條件,這才造成了龍江河終日渾濁的危局。
何辛幸表示,要通過這一次發現的監管問題,對執法監管隊伍行政執行力加以提升,下更大功夫整治。但是,公眾更希望河池市能從這個事件認識到自身應對突發事件的被動和不足,在以後的工作中加強信息的公開,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回應公眾,而不要把市長道歉作為最後的“撒手鐧”不到萬不得已不使用。

伴隨事件

搶購瓶裝水
受柳江上游鎘污染事件影響,網上及坊間流傳柳州市要停水3至10天不等,2012年1月24日下午起,柳州市聯華超市南城百貨超市、大潤發超市及中石化各加油站連鎖店均出現市民搶購瓶裝水,部分超市瓶裝水一度被搶購一空。少數大型超市也只剩下價格達4元一瓶的瓶裝水。為了應對瓶裝水春節期間物流配送壓力,商務部門協調柳州市交通運輸局和駐柳某部,由交通部門增援5輛重型卡車,部隊出動近百名官兵,協助將2萬多箱瓶裝水全部裝卸完畢。2012年1月28日,廣西聯華超市共調進350噸瓶裝水,當天銷售約180噸。大潤發超市調進130噸,當日銷售約45噸。中石化柳州分公司也到貨6500箱瓶裝水。2012年1月29日,柳州市區銷售瓶裝水約達400噸,較平時增加約7倍。
截至2012年1月29日,柳州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接到高價水諮詢和投訴約50起。2012年1月25日上午,物價部門聯合其他部門組成12個應急檢查小組,在全市範圍內巡查和檢查,散布、捏造漲價信息,囤積居奇,趁機漲價的行為。截至28日,共檢查瓶(桶)裝飲用水經營者150家,處理瓶(桶)裝飲用水價格投訴140起。
2012年1月26日,物價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西環路樂滿購超市瓶裝水漲價。在對比原來價格標籤和銷售記錄後發現該超市1.5升娃哈哈純淨水原來售價3.5元/瓶,550毫升農夫山泉天然水原來售價1.5元/瓶,均上漲0.5元/瓶。物價部門立即要求整改,該超市負責人即刻恢復了兩種瓶裝水原來的銷售價格。2012年1月28日,雅儒路某小區門前的超市銷售的娃哈哈礦泉水出現低標高結的情況,物價部門即給該超市下發了整改通知,將按照規定對該超市進行處罰。
2012年1月29日凌晨,廣西柳州市人民醫院的一則通知被網友拍攝並上傳至網上,引起輿論懷疑柳州市人民醫院存在隱瞞鎘中毒的情況。網友“足球他爹”在微博發布了一張“柳州市人民醫院內部告示”的照片。照片顯示該通知內容為:
“①請27、28日上班的醫師、護士要認真學習區域網路上有關鎘中毒的防治內容。上面可能來人檢查。②醫師一律不能下有關鎘中毒的書面診斷。”
2012年1月28日,柳州市應急指揮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柳州市從未發布停供自來水的公告,柳州市也沒有出現鎘中毒病例。
直至2012年1月31日下午17時,相關微博轉發量已達近萬,但柳州市相關部門並未在微博對此事進行公開回應。2012年1月31日,華聲線上記者與柳州市人民醫院取得聯繫,該院黨辦宣傳科的黃先生表示,網上流傳的照片與事實不符。並說明,柳州市人民醫院沒有診斷鎘中毒的資質,按照相關法規,醫院的醫師不得下有關鎘中毒的書面診斷。假如有類似鎘中毒的患者,應立即向柳州市疾控中心匯報。該回應也得到了柳州市委外宣辦的證實。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目前柳州市還沒有鎘中毒病例,假如有的話會立即送往柳州市疾控中心治療”。
央視對柳州信息發布不及時的質疑
2012年1月30日,中央電視台《新聞1+1》對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進行了報導。其中,主持人白岩松說道:
“另外有一點讓我們會感到一點點的不解,就是這個訊息最早2012年1月15號傳出來了,18號的時候通知了柳州,但是在過年那幾天除夕、初一的時候,恰恰是有關方面的信息一個靜默期。……”
其對柳州市政府是否有延遲公布污染情況的行為進行了質疑。網易、騰訊等網站以《廣西龍江河水遭受鎘污染,柳州18號獲知後未發布》為題進行了轉載。
2012年2月1日,柳州市應急指揮部信息發布組作出回應。表示其在2012年1月18日上午接到接到河池市發來污染情況通報後,19日就啟動了監測數據實時向社會公眾發布工作。截至2012年1月31日下午8時,市應急指揮部已經通過各種正規渠道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了130多條水情信息。柳州市政府表示在獲悉龍江鎘污染後第一時間向公眾發出通告,沒有延遲公布鎘污染訊息,沒有對鎘污染訊息靜默。同時,在2012年2月1日召開的柳州市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柳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委書記陳剛解釋了污染事件一開始沒有通知到柳州市區市民的原因:一是污染團沒有進入柳州;二是當時情況還不明朗,最初專家認為可能污染在上游就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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