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

《廣東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決策部署,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3〕10號)精神,結合廣東省工作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10月2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10月25日
  • 發文字號:粵府辦〔2023〕19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府辦〔2023〕1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衛生健康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0月25日

方案全文

廣東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決策部署,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3〕10號)精神,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堅持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持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為廣東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列提供堅強健康保障。到2025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顯著增強,中西醫發展更加協調,醫療衛生服務更加系統連續。到2035年,建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人民民眾享有更高品質的全生命周期衛生健康服務。
  二、促進資源擴容與配置最佳化,提升現代化服務能力
  (一)建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實施衛生健康人才培養強基工程,加大基層、邊遠地區和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扶持力度。持續開展訂單定向培養醫學生項目,逐步擴大招生規模並向農村地區進一步傾斜。實施“萬名醫師下鄉”工程,持續推進“百名首席專家下基層”計畫,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全面實行執業醫師服務基層制度。加強公共衛生、兒科、重症醫學、老年醫學、康復醫學、精神科、中醫學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完善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複合型人才培養機制。持續開展全科醫生培訓項目,加強培訓基地建設,以基層為重點擴大全科醫生隊伍,到2025年,每萬人口擁有全科醫生數達到4人。實施衛生健康戰略人才鍛造工程,遴選培養一批具有國際水平、引領學科前沿、推動轉化套用的醫學領軍人才。推進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等項目建設,實施葛洪中醫藥人才計畫,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隊伍建設,依託省疾控中心創建國家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布局建設6個省級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加強縣域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推進縣級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項目。健全監測預警體系,進一步完善省智慧化多點觸發疾病防控預警系統功能套用。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重大傳染病防治基地等建設。持續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機制。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分級分類組建規範化的重大疫情醫療應急隊伍、公共衛生應急隊伍。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開展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省疾控局、衛生健康委、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築牢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貫徹落實“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深入實施新一輪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提升五年(2023—2027年)行動計畫,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入實施“優質服務基層行”及社區醫院建設,開展千項衛生健康適宜技術下基層項目。合理配置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對人口較少的村可通過鄉鎮衛生院定期巡診、派駐以及鄰(聯)村延伸服務等方式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創新鄉村醫療衛生人才使用機制,落實艱苦邊遠地區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傾斜政策,深入推進“縣招縣管鎮用”改革,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探索實施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進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定和管理,統籌使用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縣級醫院能力建設。實施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遴選57個縣(市)的縣級公立醫院(包括人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院等)納入“百縣工程”項目建設範圍,加強薄弱專科建設,強化內科、外科、婦科、兒科、中醫、康復等一級診療核心專科建設。推進分片區協作幫扶,持續實施三甲醫院“組團式”緊密型幫扶縣級公立醫院,為縣域培養本土化醫療人才,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依託省級診療質控中心平台,開展專科優質醫療資源下沉行動。加快建設縣級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等“急診急救中心”,以及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診療、重症監護等“臨床服務中心”。提升重大疾病診療能力,鼓勵依託現有資源建立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專病中心。到2025年,不少於100家縣級公立醫院達到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水平。(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鞏固醫療衛生高地建設。持續加強50家高水平醫院建設,支持高水平醫院合理規劃建設多院區、疑難複雜專病及罕見病臨床診療中心,加快人才培養基地和醫學科技創新與轉化平台建設。建設一批廣東國際醫學中心,爭創3個以上國家醫學中心、15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若干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聯動建設高水平醫院,推動內部治理、醫療診治、學科發展同質化。加快推進省公共衛生醫學中心建設,打造粵港澳大灣區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控救治龍頭和公共衛生科技創新平台。深入實施高水平醫院跨區域“一對一”緊密型幫扶項目,帶動提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市級醫療水平。以滿足重大疾病臨床需求為導向,到2025年,建設不少於95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和630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健康灣區建設。加強優質醫療資源共建共享,加快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國際醫療合作中心布局建設,推進與港澳共建醫療聯合體和區域醫療中心。推動醫療服務行業規則互通,推進醫院質量國際認證銜接貫通。促進生物醫藥科技創新發展,加強基礎與套用研究,推動科研合作、平台共享和成果轉化。加強粵港澳中醫藥交流互鑒,建設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中醫藥創新研發與轉化平台,支持簡化在港澳已上市傳統外用中成藥註冊審批。完善區域內重症傳染病人會診機制、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制,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拓展實施“港澳藥械通”政策,鼓勵發展高端健康管理、醫療旅遊保健機構,培育大灣區健康產業集群。(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港澳辦、中醫藥局、藥監局、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鞏固分級診療建設成果,構建整合化服務體系
  (七)最佳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規範,提高簽約服務質量。持續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台,以全科醫生為主體,全專結合、醫防融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健康處方等融入簽約服務全過程。建立健全二、三級綜合醫院臨床醫師下沉基層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機制。緊密型醫聯體牽頭醫院原則上要將至少30%的門診號源、1/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沉,建立基層轉診簽約居民優先檢查、住院等“綠色通道”。完善簽約服務籌資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門診共濟制度等改革,探索將簽約居民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服務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強化醫保協定管理,完善結餘留用激勵政策。暢通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保結算渠道,落實簽約居民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差異化政策。(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醫保局、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城市醫療集團建設。以廣州、深圳、珠海市作為試點,按照格線化布局,由地市級、區級的三級綜合醫院牽頭,聯合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專業康復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組成城市醫療集團,並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市級醫院以業務合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技術支持等為紐帶,加強與區級醫院的分工協作,探索區級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體化管理等多種形式,形成以市帶區、區社一體、多元化的發展模式。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牽頭組建或參加醫療聯合體。建立統一協調的醫療聯合體管理體制,科學制定舉辦、運營、監管等各方權責清單。(省衛生健康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實行縣鄉一體化管理,逐步實現行政、人事、財務、業務、用藥目錄、信息系統等統籌管理。加快建設醫共體高質量發展綜合試驗區,在人員招聘、收入分配等方面賦予醫共體牽頭醫院更多自主權。加強醫共體內部和醫共體間床位、號源、設備的統籌使用。進一步規範雙向轉診就醫管理機制,參保人在縣域醫共體內上下轉診,視為同一次住院,參保人只付一次起付標準費用。建立健全醫共體內部總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利益共享和激勵分配機制,完善以醫共體為單位的績效考核,引導醫療衛生資源和患者向鎮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下沉。(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加強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制定公共衛生職責清單,將公共衛生履職情況作為公立醫院等級評審和績效考核重要內容。開展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試點,並逐步完善制度。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建立社區疾病預防控制片區責任制,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的人員編制不低於總編制數的30%。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的深度協作,建立人才流動、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等機制。以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管理為主要內容,最佳化公共衛生服務,對孕產婦、嬰幼兒、學生、職業人群和老年人等開展針對性的健康促進和預防保健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醫養結合。進一步整合醫療和養老服務資源,推進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實現資源共享,服務銜接。加強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等建設,加快老年醫學科發展,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60%以上。支持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通過簽約合作等形式強化業務協作,最佳化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綠色通道和上門巡診等服務。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推進城鄉社區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長期處方、家庭病床和居家醫療等服務,加強老年病預防和早期干預。(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廳、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擴大接續性服務供給。完善接續性服務體系,擴大康復醫療、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母嬰護理及社區護理等服務供給。健全精神疾病防治體系,完善基層精神衛生服務網路,實施精神衛生體系建強工程。合理增加康復醫院數量,常住人口超過30萬的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充分考慮醫療基礎水平、功能任務、專科設定、病源結構等,有序引導部分城市區級醫院轉型為康復、護理、精神衛生等專科醫療機構。支持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立安寧療護病床。到2025年,在國家安寧療護試點市的每個縣(市、區)至少設立1個安寧療護病區。規範社會辦醫發展,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護理等醫療中心或醫養康護中心。(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廳、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建設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中醫醫療、創新、人才、產業、國際化高地。實施中醫類國家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國家優勢專科和省級中醫藥重點(特色)專科、縣級中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建設工程。完善中醫治未病服務網路,力爭到2025年,二級以上中醫類醫院設定“治未病”科比例達到95%,全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定中醫館,中醫類別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達到25%以上。依託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廣東省中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和國家中醫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完善中西醫會診制度,建設一批中西醫結合學科(專科),開展重大疑難疾病、傳染病等中西醫聯合攻關。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力爭到2025年,三級中醫醫院全部設定康復科室、二級中醫醫院康復科室設定比例不低於80%。提升中醫藥文化內涵,實施嶺南醫藏計畫,推動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省中醫藥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質量安全與技術創新,提高優質化服務標準
  (十四)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建立高水平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建設覆蓋主要專業的省、市級質控中心。持續完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範,全面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強化檢查檢驗項目質量控制。完善醫療服務行為規範,二級以上醫院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探索建立醫療服務點評制度。持續落實短缺藥品聯動會商機制及短缺藥品省級儲備,最佳化醫療機構藥學服務管理模式,優先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以藥品臨床價值為導向,科學規範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糧食和儲備局、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醫療衛生技術創新。全面開展臨床研究規範管理試點,推動建立臨床研究聯盟,協同開展臨床醫學、公共衛生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科研攻關。深入推動組學技術、幹細胞與再生醫學、新型疫苗、生物治療、精準醫學等前沿技術的發展和套用。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指導廣州、深圳率先開展提升高水平醫院臨床研究和成果轉化能力試點。支持傳染病定點救治醫院科研平台建設,最佳化高等級實驗室布局和體系。加大生物醫藥領域科研項目立項支持力度,強化政企合作,協同推進臨床研究成果轉化。(省衛生健康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增強診療服務連續性。落實分級診療技術標準,暢通轉診通道,簡化就診程式。鼓勵醫療機構成立住院服務中心,對床位和護士實行統籌調配,指導協助患者轉診。推進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提高預約轉診和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比例。健全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制度。持續完善卒中中心建設布局,推動更多胸痛中心創建國家示範基地、省標準版和基層版示範基地,實現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創傷中心應建盡建。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設立慢性病聯合門診,開展常見慢性病治療、預防和康復。(省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提升就醫過程便捷性。開展衛生健康“指尖行動”,二級以上醫院全面推行預約診療制度,推廣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線上查詢、藥物配送等服務。開展“網際網路+”護理、托育、養老、心理健康、中醫藥服務。建設全省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平台,到2025年,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和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現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互認共享。持續推進“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上線服務。持續推動預防接種規範化管理,最佳化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系統。最佳化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體系。(省衛生健康委、公安廳、民政廳、醫保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提高診療體驗舒適性。改善就診環境,進一步落實設立快速預檢通道、提供多渠道預約掛號服務等十項老年人便利就醫舉措,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支持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員、重度殘疾人等提供上門服務。落實優質護理要求,持續加強臨床心理、麻醉鎮痛、用藥指導、營養指導等服務。進一步加強滿意度管理,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健全醫務社工和志願者服務制度。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醫療糾紛的長效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持續推進“平安醫院”建設,完善醫療機構內部安全檢查制度。(省衛生健康委、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科學運用績效考核評價,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十九)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堅持和加強黨對醫院工作的全面領導,全面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黨委研究決定醫院重大問題機制,完善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持續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落實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加快推動公立醫院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全覆蓋,實行績效評價結果全公開。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立醫院運營管理效能。完善以公益性為導向、以健康產出和服務質量為主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增加分級診療相關指標權重,按照管理層級和機構類型分級分類實施考核評價。按照權責一致原則,進一步理順高等學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機制。(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完善公共衛生機構管理制度。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改革,最佳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能設定,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設,提升裝備配置水平。選優配強領導班子,落實公共衛生分領域首席專家制度,實行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按要求核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編制並足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比例不低於85%,衛生技術人員占比不低於70%。嚴格執行技術規範,制定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綜合評價方案,強化質量控制、風險防範和績效考核。探索創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級評審制度。(省委編辦,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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