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和管理局

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和管理局是在廣州南沙開發區成立的政府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和管理局
  • 位置:廣州南沙開發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市政管理、城市管理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簡介

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和管理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對區內投資企業有關建設方面的籌建、協調、管理職責劃給廣州南沙開發區企業建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建設、鎮村建設、市政管理、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區內城市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區內道路、橋樑、城市園林綠化等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四)負責協調推進區內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
(五)負責區內建築行業、企業的資質評審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區內建設市場、工程勘察行業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區內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八)負責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和管理工作,以及工程造價監督管理。
(九)組織指導村鎮建設工作。
(十)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和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城市建設處。
負責政府統籌投資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與協調管理,督促有關單位實施年度城建計畫;負責供氣、供熱、公共運輸、供電、通信等公用事業的管理、監督和協調;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區內港口、航道、供電等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參與審查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和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工程方案和初步設計方案。
(二)建設市場處。
負責執行建築業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負責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負責有形建築市場建設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和工程造價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參與區內投資企業籌建的有關工作;負責或參與工程建設領域清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資的協調處理;負責建築工程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民用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和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新型牆體材料及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工程建設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的管理工作,核發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組織指導推進村鎮建設,參與中心鎮建設工作。
(三)工程質量安全處。
負責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程檢測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現場建築機械設備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階段節能的監督管理和建設項目節能驗收管理;指導建設工程評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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