廌

廌,是漢語辭彙,漢語拼音為zhì,古代傳說中的異獸(一說獨角獸),能辨是非曲直。古代法庭上用它來辨別罪犯,它會攻擊無理者使其離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廌
  • 拼音:zhì
  • 筆畫數:13
  • 部首:廣
基本信息,解釋,古籍解釋,

基本信息

漢字:廌zhì
隸書--小篆--金文--甲骨文--骨刻文隸書--小篆--金文--甲骨文--骨刻文
引自丁再獻、丁蕾《東夷文化與山東·骨刻文釋讀》十九章第二節,中國史出版社2012年2月版
zhì ㄓˋ
筆畫數:13,部首:廣
◎ 〔解(xiè)~〕同“獬豸”,古代傳說中的異獸說獨角獸),能辯是非曲直。
古代法庭用它來辨別罪犯,無理者離。◎ 法。
廌

解釋

根據《說解字·廌部》的解釋:“灋,刑也;平水;廌所觸不之,從去。法,今文。”說:“廌,解廌也,似山牛,角;者決獄,令觸不直;象形,從豸省。”許慎接著寫道:“薦,獸之所,從鹿,從草。古者,神人以廌遺黃帝,黃帝曰:‘何食?何處?’曰:‘食薦。夏處水澤,冬處松柏。”相傳黃帝曾用這一能明辨是非曲直的神獸來決斷疑獄。
我們的祖先在創構“法”字上,其淵源頗具智慧和神話色彩。“法”字古金文為“灋fǎ”。《字源》(約齋著,上海書店1986年版)用溯源法解釋了古人構造“灋fǎ”字的良苦用心和豐富的想像力。“灋fǎ ,這字從廌去,以代表判斷曲直的法律;又從水,是比喻其平如水,省廌寫作法”。《說文解字》釋為“灋fǎ,解廌獸也,似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者”。在東漢文字學家許慎先生看來,“灋fǎ”字的造字構意,源出一個歷史傳說:春秋戰國時期,齊莊公有個叫壬里國的臣子,與另一位叫中里繳的臣子打了三年官司。因為案情難以判斷,齊莊公就讓“廌”,即神獸獬豸,來聽他二人自讀訴狀。結果壬里國的訴狀讀完,獬豸沒有什麼表示,而中里繳的訴狀還沒有讀到一半,獬豸就用角頂翻了他。於是,齊莊公判決壬里國勝訴。這種以角觸斷罪的方法,被古人用“會意”的方法放進了“灋”字的構形之中。可見,這個“灋fǎ”字造得很有深意,一是公平裁判、明斷曲直,乃是我國古代先哲賦予“灋”字的基本涵義;二是“灋fǎ ”或許代表了人民心底的嚮往:“灋fǎ”應該對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就應該堅決除去。
繁體“灋fǎ ”中的“廌”(讀志音)是一種神獸,其形似麒麟,青毛獨角,體態剛健,極有靈性。“廌”有三名:一曰獬豸(謝志音);二曰獨角獸;三曰神羊。各種史籍都指出,獬豸是一種能辨曲直的神獸。漢代學者楊孚在其專著《異物志》中,對“獬豸”特性的概括最有代表性:“性別曲直。見人斗,觸不直者。聞人爭,咋(ze音責,咬、啃的意思)不正者。”意思是說,獬豸能別曲直,見到有人相鬥,它會用犀利之角觸去理曲之人;聽到有人相爭,它會用嘴咬挑起是非的一方。東漢時期的傑出思想家王充在《論衡》中記載了被奉為“中國司法鼻祖”——皋陶用獬豸治獄的傳說:獬豸“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有罪則觸,無罪則不觸。故皋陶敬羊”。皋陶決獄明白,執法公正。遇到曲直難斷的情況,便放出獨角神羊,依據獬豸是否頂觸來判定是否有罪。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廣韻》池爾切《集韻》《韻會》丈尒切《正韻》丈幾切,音豸。《廣雅》,灋也。
又解,獸名。《前漢·司馬相如傳注》張揖曰:解,似鹿而一角。人君罰得中,則生於朝廷。《王充·論衡》解者,一角羊,性知有罪。臯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
又《集韻》通作豸。《異物志》東北荒中有獸,名獬豸。一角,性忠,觸不直者。
又葉直詈切,豸去聲。《司馬相如·上林賦》推蜚廉,弄獬。格蝦蛤,鋋猛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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