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受縣政府委託、承擔對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的組織、指導、協調、服務、監督以及教育培訓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 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二) 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參與、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指導協調本系統有關行業、學科或業務範圍內的全縣性社會團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和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財務會計科
(三) 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參與農村市場和商品流通網路建設,發展現代流通方式,推進農村流通現代化,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交流與發展。
(四) 按照政府授權對農業生產資料等重要商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按規定負責煙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統一歸口經營管理工作。
(五) 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合作社意見和要求,爭取政策扶持,維護供銷合作社和農民社員的合法權益。
(六) 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建設,促進基層供銷合作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農民的聯繫,協調成員之間的關係,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七) 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開展對社員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八) 管理、監督和運營本級社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九) 代表供銷合作社參加市社、省社、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國際合作聯盟等活動,組織開展有關對外經濟合作和各種交流活動。
(十)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
綜合協調社本部各科(室)及下屬單位工作關係;組織開展綜合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重要檔案起草,重大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公文管理、秘書、機要、檔案、保密、接待、宣傳、政務信息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編撰供銷合作社大事記。
(二) 人事教育科
負責供銷社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信訪等工作;負責對所屬單位班子的考核、選拔;負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以及人員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負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機關黨工委做好計畫生育事務工作;協助縣社黨總支、黨支部做好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其他黨務工作。
(三) 財務會計科(社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省社社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指導全縣供銷社系統財務會計和社有資產管理工作;審核、匯總、上報本系統的會計報表、編寫財務指標完成情況說明及專題分析;編制、審核縣社本部財政經費預算和決算報表,負責供銷社與財政、金融、稅務等部門的政策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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