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井研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縣政府授權主管全縣農村流通型合作經濟組織和為農業、農村、農民綜合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井研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地址:井研縣
  • 屬性: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
(三)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付產品及其他商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行業管理。
(四)指導全縣農村流通型合作經濟發展,扶持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加強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經營,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開拓城鄉市場。
(五)指導全縣供銷社的組織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農民的聯繫,協調社與社之間的關係,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六)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的意見、要求,維護農民社員和縣社及基層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七)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職能,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八)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完成社員股金兌付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人事監察股、財務審計股、社務指導股。
(一)辦公室
起草綜合性的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協助社領導處理日常工作事務;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目標管理、政務信息及後勤服務工作;制定系統安全工作的規定、辦法;負責系統倉庫、商場、人員安全的綜合管理工作;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的抗災自救工作。
(二)人事監察股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和基層供銷社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職稱、養老保險統籌、全員勞動契約制和醫療保險統籌的管理工作;負責縣直屬單位和基層供銷社領導的考核、選拔、任用工作;組織職工教育、業務技能崗位培訓;負責全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黨委的日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供銷系統紀檢、監察和黨的廉政建設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和案件;負責工、青、婦、老委會和計畫生育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組織實施國家、總社、省社、市社及縣有關財務、會計和稅務信貸的法規、制度;管理直屬單位和基層供銷社的財務、審計工作;管理專項資金、合作發展資金和社有資金,組織資金調劑,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社有資產,擬定各項專項資金的提取、使用辦法;負責系統基建項目的初審工作,提出立項建議,辦理專項撥款和專項貸款的分配使用,並組織實施;編制本系統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網點建設發展規劃。
(四)社務指導股
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年度各項經濟發展計畫、目標,並組織實施;制定有關經營服務的政策措施;指導基層社的組織建設、網點建設和全系統農業社會化的服務體系及其貿工農一體化建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的規範化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農資供應、生活資料經營、棉花等農付產品(含再生資源)購銷、社辦工業四大業務工作;指導發展和完善農資、農付產品流通為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指導供銷合作社與農民合作興辦種養殖業基地的工作;指導本系統科技和工業管理工作;協調重大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推動指導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貫徹國家統計和物價方針政策,對本系統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對農村市場的分析和預測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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