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根據市委、政府《固原市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固黨發〔2016〕38號)精神,在固原市供銷合作社組織架構的基礎上,組建成立固原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特制定如下組建方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人員保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市委、政府有關農村合作經濟的方針、政策及自治區供銷合作社的工作部署和規劃;擬訂全市合作經濟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按照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再生資源及其他商品的經營、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承擔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的公共服務。
(三)向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合作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指導成員社的組織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社員的聯繫,協調成員社之間的關係,開展教育培訓,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五)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開展合作與聯合,拓展經營服務領域,創新農業生產服務方式和手段,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承擔供銷合作社系統科技開發、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
(七)管理、運營和監督社有資產,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固原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內設機構3個。
(一)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創城、外宣、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承擔社代會、理事會、監事會換屆和屆中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合作指導科。負責擬訂全市合作經濟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及基層供銷社的改革發展工作;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各種民間流通組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和農產品經紀人協會的工作;組織對重大項目的申報、評估;組織開展對社員的教育與培訓工作;開展農產品經紀人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相關培訓;指導成員社的組織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協調成員社關係,維護合作組織的合法權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再生資源及其他商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為全市供銷合作社、農民經紀人、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息服務;承擔供銷社系統科技開發、技術引進和推廣套用工作。
(三)資產監督管理科。承擔本系統經濟發展統計和財務運行情況分析工作,指導下級社完成各項統計工作任務;承擔社有資產管理、合作發展基金管理使用、組織資金調劑、監督資金使用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社屬企業改革工作;監督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領導班子

設理事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由農業龍頭企業或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兼任),監事會設主任1名。

人員保障

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納入全額財政供養單位預算管理,現有6名工作人員工資和社會保障等各項待遇參照全額預算事業單位予以保障。公開招考工作人員4名,進行聘用制管理,所需經費列入市本級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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