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累托最最佳化條件論

帕累托最最佳化條件論指新福利經濟學在帕累托最最佳化原理的基礎上提出的實現資源配置最最佳化的必要條件的理論。帕累托最最佳化原理是義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1906年在《政治經濟學指南》一書中提出來的。這一原理認為,如果社會經濟福利已經不能在不犧牲其他人的經濟福利的條件下得到進一步的增進,這就標誌著社會經濟福利達到了最大化狀態,即帕累托最最佳化狀態。20世紀30年代末,卡爾多、希克斯、勒納、伯格森等人進一步發揮了這一原理,認為福利經濟學的中心課題不是平等,而是效率; 不是收入分配的均等化,而是資源配置的最最佳化。為此,他們將帕累托最最佳化原理運用到資源配置問題上,研究實現資源配置的必要條件,稱為帕累托最最佳化條件。

帕累托最最佳化條件主要有:(1) 交換最最佳化條件。亦稱消費最最佳化條件。其內容是要求對任何兩個消費者來說,任何兩種商品的邊際替代率都相等。(2) 生產最最佳化條件。其內容是要求在一定的技術條件下,對任何兩個屬於同一部門並生產同一種產品的生產者來說,任何兩種投入品的邊際技術替代率都相等。(3) 交換最最佳化條件與生產最最佳化條件的結合。亦稱產品組成的最最佳化條件。其內容是要求對任何兩個經濟主體來說,任何兩種商品的邊際替代率與這兩種商品的產品轉換率都相等。此外,還必須滿足一個總條件,即不可能通過增加新產品或減少舊產品的辦法來增加消費者剩餘和生產者剩餘的總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