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建築(巴羅克建築)

巴洛克建築

巴羅克建築一般指本詞條

巴洛克建築是17~18世紀在義大利文藝復興建築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建築和裝飾風格。其特點是外形自由,追求動感,喜好富麗的裝飾、雕刻和強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來表現自由的思想和營造神秘的氣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洛克建築
  • 外文名:Baroque
  • 時代:17~18世紀
  • 起源於:義大利羅馬
  • 特點:外形自由,追求動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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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格概述

名稱由來

巴洛克(Baroque)此字源於西班牙語及葡萄牙語的“變形的珍珠”(—barroco)。作為形容詞,此字有“俗麗凌亂”意。歐洲人最初用這個詞指“缺乏古典主義均衡特性的作品”,它原是18世紀崇尚古典藝術的人們,對17世紀不同於文藝復興風格的一個帶貶義的稱呼,現今這個詞已失去了原有的貶義,僅指17世紀風行於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
巴洛克建築巴洛克建築
巴洛克建築是歐洲17世紀和18世紀初的巴洛克藝術風格中的一個層面。17世紀起源於義大利的羅馬,後傳至德、奧、法、英、西葡,直至拉丁美洲的殖民地。從語源學上講,巴洛克是一切雜亂、奇異、不規則、流於裝飾的代名詞。而這一時期的建築也確實體現了這一點。它能用直觀的感召力給教堂、府邸的使用者以震撼,而這正是天主教教會的用意(讓更多的異教徒皈依)。

風格特點

典型實例有羅馬的聖卡羅教堂,是波洛米尼設計的。它的殿堂平面近似橄欖形,周圍有一些不規則的小祈禱室;此外還有生活庭院。殿堂平面與天花裝飾強調曲線動態,立面山花斷開,檐部水平彎曲,牆面凹凸度很大,裝飾豐富,有強烈的光影效果。儘管設計手法純熟,也難免有矯揉造作之感。17世紀中葉以後,巴洛克式教堂在義大利風靡一時,其中不乏新穎獨創的作品,但也有手法拙劣、堆砌過分的建築。
巴洛克建築起源於十七世紀的義大利,將原本羅馬人文主義的文藝復興建築,添上新的華麗、誇張及雕刻風氣,彰現出國家與教會的專制主義的豐功偉業。此新式建築著重於色彩、光影、雕塑性與強烈的巴洛克特色。
巴洛克時期的建築物,一方面有著更強烈的情緒感染力震撼力,另一方面引人注目、炫耀教會的財富與權勢。新的建築風格尤其體現出新宗教教派的時代背景,例如戴蒂尼會(Theatines)與耶穌會,其目標是增進宗教的普遍與虔誠。十七世紀中葉,巴洛克風格轉而表現於豪華宮殿上,首先在法國--如拉斐特城堡(Château de Maisons,1642),位於巴黎附近、由弗朗索瓦·芒薩爾設計--隨後遍及歐洲。
雖然“巴洛克”直指缺乏古典均衡性的藝術作品,但其實巴洛克藝術家,與文藝復興的前輩相同,都很重視設計和效果的整體統一性,巴洛克風格以強調“運動”與“轉變”為特點,尤其是身體和情緒方面的,同時,巴洛克也是對矯飾主義的一種反動。
文藝復興為義大利宮廷帶來財富與權勢,是世俗與宗教力量的阿斯鋼結合。巴洛克則,至少在初期,是與反宗教改革--天主教會內部對應宗教改革的革新運動,有直接關聯的。天特會議(1545–1563)普遍被認定是反宗教改革的開端。
在歐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慣指的時間是17世紀以及18世紀上半葉(約1600年 -1750年),但年份並不代表絕對的藝術風格,特別是建築與音樂。這一時期,上接文藝復興(1452年 -1600年),下接古典時期、浪漫時期。
歐洲文化“除舊布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變與成就。資產階級興起,君主政治漸獨立於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學在伽利略牛頓等人的開創下展開。藝術上趨勢是“世俗化”,精力充沛,勇於創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藝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亞塞萬提斯;繪畫上有魯本斯,林布蘭特等,影響都極深遠。也在這時期,歐洲向外擴張殖民,漸漸占據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歷史淵源

背景

十七世紀歐洲強權擴張,掠奪海外殖民地累聚巨富,生活上提倡豪華享受,因此對建築、音樂、美術也要求豪華生動、富於熱情的情調。十七世紀歐洲有新舊教的權力之爭。舊教勢力用暴力鎮壓信徒,再積極利用藝術思想形態──巴洛克,去迷惑﹑征服人心。巴洛克藝術不排斥異端的感官喜悅,亦忠實於基督教的世界觀,故亦是“基督教化的文藝復興”。
義大利文藝復興晚期著名建築師和建築理論家維尼奧拉設計的羅馬耶穌會教堂是由手法主義向巴洛克風格過渡的代表作,也有人稱之為第一座巴洛克建築。

手法主義

手法主義是16世紀晚期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米開朗基羅被稱為手法主義的開創者,其主要特點是追求怪異和不尋常的效果,如以變形和不協調的方式表現空間,以誇張的細長比例表現人物等。建築史中則用以指1530~1600年間義大利某些建築師的作品中體現前期巴洛克風格的傾向。

代表作品

羅馬耶穌會教堂
羅馬耶穌會教堂平面為長方形,端部突出一個聖龕,由哥德式教堂慣用的拉丁十字形演變而來,中廳寬闊,拱頂滿布雕像和裝飾。兩側用兩排小祈禱室代替原來的側廊。十字正中升起一座穹窿頂。教堂的聖壇裝飾富麗而自由,上面的山花突破了古典法式,作聖像和裝飾光芒。教堂立面借鑑早期文藝復興建築大師阿爾伯蒂設計的佛羅倫斯聖瑪麗亞小教堂的處理手法。正門上面分層檐部和山花做成重疊的弧形和三角形,大門兩側採用了倚柱和扁壁柱。立面上部兩側作了兩對大渦卷。這些處理手法別開生面,後來被廣泛仿效。
羅馬耶穌會教堂羅馬耶穌會教堂
從17世紀30年代起,義大利教會財富日益增加,各個教區先後建造自己的巴洛克風格的教堂。由於規模義大利的羅馬聖卡羅教堂小,不宜採用拉丁十字形平面,因此多改為圓形、橢圓形、梅花形、圓瓣十字形等單一空間的殿堂,在造型上大量使用曲面。
教皇當局為了向朝聖者炫耀教皇國的富有,在羅馬城修築寬闊的大道和宏偉的廣場,這為巴洛克自由奔放的風格開闢了新的途徑。
巴洛克建築風格也在中歐一些國家流行,尤其是德國和奧地利。17世紀下半葉,德國不少建築師留學義大利歸來後,把義大利巴洛克建築風格同德國的民族建築風格結合起來。

藝術特質

概括地講巴洛克藝術有如下的一些特點:
1、它有豪華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
2、它是一種激情的藝術,它打破理性的寧靜和諧,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色彩,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像力;
羅馬耶穌會教堂羅馬耶穌會教堂
3、它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可以說是巴洛克藝術的靈魂;
4、它很關注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
5、它的綜合性,巴洛克藝術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巴洛克藝術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裡的一些因素和想像;
6、它有著濃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題材在巴洛克藝術中占有主導的地位;
7、大多數巴洛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如在一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紋。
當然,一些積極的巴洛克藝術大師不在此例,如魯本斯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聯繫。其具體表現為:
(1)善用動勢:不管是實際的,如波形的牆面或不斷變化的噴射狀的噴泉;還是含蓄的,如描繪成充滿活力或動作顯著的人物(不再如古典文藝復興時的靜態表現,而呈現歪斜配置的動感)。力圖表現或暗示無窮感:例如伸向地平線的道路,展現無際天空幻覺的壁畫,運用變換透視效果使其變得撲朔迷離的鏡面手法。
(2)強調光線:設計一種人為光線,而非自然的光,產生一種戲劇性氣氛,創造比文藝復興更有立體感、深度感、層次感的空間。造成輪廓線模糊,構圖有機化,而有整體感。追求戲劇性、誇張、透視的效果。不拘泥各種不同藝術形式之間的界線,將建築、繪畫、雕塑等藝術形式融為一體。 巴洛克(Baroque)一詞本義是指一種形狀不規則的珍珠,在當時具有貶義,當時人們認為它的華麗、炫耀的風格是對文藝復興風格的貶低,人們已經公認,巴洛克是歐洲一種偉大的藝術風格。

勞倫先圖書館

對很多數的人來說,文藝復興時期的巨匠米開朗基羅是一位畫家,也是一位雕刻家。但是從建築藝術的角度來說,他更是一位傑出的建築師。
米開朗基羅生於義大利阿勒佐﹝Arrezzo﹞附近的鎮上,他從小就展露才華,在諸多藝術之中,他個人特別喜愛雕刻,一直以雕刻家自居。米開朗基羅的建築完全是自學而來,雖然連他自己都不認為他是一位建築師,但他所完成的建築作品,仍然使其可以躋身於文藝復興偉大建築師之列。
米開朗基羅很善於運用各種元素,將一個室內空間雕刻成如他的雕像或繪畫般富有張力。他在建築、雕刻和繪畫三者上之風格是一致的,這種一致性是來自於他對人體的認識和了解,就如同他曾說:「建築結構的元素必須要遵循人體之結構法則,如果此人不是人體構造的大師,他絕對不會了解建築之原則」,他的靈感可以說是來自於人的靈魂及人體美。
米開朗基羅設計的建築物,層次豐富,立體感很強,光影變化劇烈,風格剛勁有力,洋溢著英雄主義精神,同他的雕刻和繪畫風格一致。他也善於把雕刻同建築結合起來。常常不顧建築的結構邏輯,有意破壞承重構件的理性形式,如把圓柱子嵌在牆內,用薄薄的“牛腿”承托柱子,額枋和山花凹凸斷折等,表現出一種激動的、不安的情緒。因此,他是手法主義的開創者。巴洛克建築的建築師們也把他奉為導師之一。
德國班貝格十四聖徒朝聖教堂內景
德國巴洛克風格教堂建築外觀簡潔雅致,造型柔和裝飾不多,外牆乾坦,同自然環境相協調。教堂內部裝飾則十分華麗,造成內外的強烈對比。著名實例是班貝格郊區的十四聖徒朝聖教堂、羅赫爾的修道院教堂。十四聖徒朝聖教堂平面布置非常新奇,正廳和聖龕做成三個連續的橢圓形,拱形天花也與此呼應,教堂內部上下布滿用灰泥塑成的各種植物形狀裝飾圖案,金碧輝煌。教堂外觀比較平淡,正面有一對塔樓,裝飾有柔和的曲線,富有親切感。
十四聖徒朝聖教堂十四聖徒朝聖教堂
羅赫爾修道院教堂也是外觀簡潔,內部裝修精緻,尤其是聖龕上西班牙聖地亞哥大教堂部天花,布滿用白大理石雕刻的飛翔天使,聖龕正中是由聖母和兩個天使組成的群雕;聖龕下面是一組表情各異的聖徒雕像。
奧地利的巴洛克建築風格主要是從德國傳入的。18世紀上半葉,奧地利許多著名建築都是德國建築師設計的。如維也納的舒伯魯恩宮,外表是嚴肅的古典主義建築形式,內部大廳則具有義大利巴洛克風格,大廳所有的柱子都雕刻成人像,柱頂和拱頂滿布浮雕裝飾,是巴洛克風格和古典主義風格相結合的產物。
興起於17世紀中葉,它的風格自由奔放,造型繁複,富於變化,只是有的建築裝飾堆砌過分。

建築特點

長、狹窄的教堂中殿由更加寬廣,偶爾地圓形式替換。
對光、或者強壯的光和樹蔭對比、單色畫作用 ( 即教會的Weltenburg修道院);或一致的照明設備的劇烈的用途通過幾個視窗(即教會Weingarten修道院)。
對裝飾品(puttos 的豐富的用途由木頭(經常被鍍金)、膏藥或灰泥、大理石或虛假製成使有大理石花紋。
大規模天花板壁畫
外在門面為劇烈的中央預測經常描繪。 外部立面的顯著特點是通常有戲劇性的中央突出部分
內部比殼經常只是有為繪畫和雕塑(特別是在巴落克式樣晚期) 。
幻覺作用喜歡trompe l'oeil 和混和繪畫和建築。
在巴法力亞和Swabian 巴落克式樣,蔥圓頂是普遍存在的。
錯視畫法般的虛幻效果,繪畫與建築的混合
巴伐利亞捷克、波蘭和烏克蘭巴洛克,普遍存在梨狀穹頂
天主教國家的聖母柱和聖三柱,通常因黑死病結束時的感恩而興建
巴洛克式樣的神聖的建築被義大利、特別是羅馬和大教堂的範例主要影響了與橫渡的圓頂和教堂中殿。巴洛克式的世俗建築的中心是法國。 宮殿開放三個翼布局建立了作為標準辦法儘早16 世紀。但這是Palais du盧森堡(被修建1615-1620) 由建立了巴洛克式的建築範例的Salomon ·de Brosse。
總的來說,巴洛克建築風格特點:
第一,炫耀財富;大量使用貴重的材料,充滿了裝飾,色彩艷麗,一身珠光寶氣。
第二,追求新奇;建築師們標新立異,前所未見的建築形象和手法層出不窮。而創新的主要路徑是,首先,賦予建築實體和空間以動態,或者波折流轉,或者少亂衝突;其次,打破建築、雕塑和繪畫的界限,使它們相互滲透;再次,則是不顧結構邏輯,採用非理性的組合,取得反常的幻覺效果。
第三,趨向自然;在郊外興建了許多別墅,園林藝術有所發展。在城裡造了一些開敞的廣場。建築也漸漸開敞,並在裝飾中增加了自然材料。
第四,城市和建築;常有一種莊嚴隆重、剛勁有力,然而又充滿歡樂的興致勃勃的氣氛。這些特徵是文藝復興晚期手法主義的發展。

代表人物

代表人物早期為義大利的貝爾尼尼和波洛米尼,晚期的瓜里尼。

風格評價

巴洛克風格打破了對古羅馬建築理論家維特魯威的盲目崇拜,也衝破了文藝復興晚期古典主義者制定的種種清規戒律,反映了嚮往自由的世俗思想。另一方面,巴洛克風格的教堂富麗堂皇,而且能造成相當強烈的神秘氣氛,也符合天主教會炫耀財富和追求神秘感的要求。因此,巴洛克建築從羅馬發端後,不久即傳遍歐洲,以至遠達美洲。有些巴洛克建築過分追求華貴氣魄,甚至到了繁瑣堆砌的地步。

研究意義

學術研究中,確定巴洛克藝術地位的是德國藝術史家沃爾夫林(H.wofflin),他的著作《文藝復興與巴洛克》(1888)、《美術史原理》(1915),前者指出巴洛克是繼文藝復興之後的主要流派,並對其形式特點作了分析和歷史考察。後者認為巴洛克風格可作為每一文化或文明進入後期階段的特徵,使之具有更為普遍的意義。
巴洛克一詞的原意是奇異古怪,古典主義者用它來稱呼這種被認為是離經叛道的建築風格。這種風格在反對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調和表達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對城市廣場、園林藝術以至文學藝術部門都發生影響,一度在歐洲廣泛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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