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山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2〕93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21日

檔案全文

山西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國辦發〔2022〕6號)以及《山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晉政發〔2022〕9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充分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多措並舉,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2022—2024年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不少於3萬名,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持續提升,殘疾人就業權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動形成理解、關心、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1.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帶頭安置殘疾人就業。建立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統計制度,逐步開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專設職位招錄(聘)殘疾人工作。確保到2025年,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省級、市級編制50人(含)以上的黨政機關及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縣級以上殘在線上關幹部隊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殘疾人。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根據行業特點,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殘聯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注重民營企業吸納殘疾人就業。各級殘聯主動與民政部門、婦聯、工商聯、企業聯合組織及行業協會商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合作,為民營企業搭建助殘就業服務平台,加強對殘疾人創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指導與扶持,鼓勵引導業務範圍較廣、崗位較多的民營企業,結合企業崗位需求和殘疾人身體狀況,優先招錄(聘)殘疾人。(省殘聯、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省婦聯、省工商聯、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省稅務局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懲機制。制定促進殘疾人就業獎補實施辦法,對安置殘疾人穩定就業成績顯著的用人單位、公共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社會組織等給予獎勵。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拒繳、少繳殘保金的用人單位,其失信行為將被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機關、事業單位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且未採取繳納殘保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義務的,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人不能參評先進個人;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予以披露;民營企業應當將助殘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編制專項社會責任報告。(省殘聯、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省婦聯、省工商聯、省國資運營公司、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省稅務局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和輔助性就業
  4.推動出台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扶持辦法。制定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和盲人按摩機構等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崗位補貼政策。鼓勵各地加大對殘疾人集中就業企業、機構的資金投入,支持用人單位就近就便招用有就業意願和就業能力的殘疾人在常住地附近或居家就業。(省殘聯、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稅務局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各項優惠政策。對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數占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25%(含)、在職殘疾人職工不少於10人(含)的用人單位(盲人按摩機構不少於5人)且符合相關政策規定條件的,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稅收和城市建設與公用事業收費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落實按規定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政策。扶持安置、帶動殘疾人就業能力強的殘疾人集中就業龍頭企業,打造一批殘疾人集中就業示範性機構。(省殘聯、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稅務局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大力發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充分利用殘疾人集中托養和日間照料托養服務機構、“殘疾人之家”、殘疾人職業康復機構等,抓好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發揮街道、社區、殘疾人親友組織、慈善組織、愛心企業等各方作用,推動輔助性就業加快發展。支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建殘疾人輔助性就業車間,開發輔助性就業生產項目。有條件的輔助性就業機構要設定社會工作崗位,配備殘疾人就業輔導員。通過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等形式,在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家示範性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省殘聯、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幫扶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公益性崗位就業
  7.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建立完善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補貼政策。在經營場地、設施設備、社會保險、金融信貸等方面給予扶持。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鼓勵殘疾人發展農村電商等新產業,實現自主創業、靈活就業,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制度。殘疾人創辦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經營場所用電、用水、用氣、用熱等費用按照民用標準收取。政府和街道興辦的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彩票投注站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於10%的網點給殘疾人,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對殘疾人申請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應適當放寬對菸草製品零售點的數量、間距要求。(省殘聯、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菸草專賣局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統籌公益性崗位幫扶殘疾人就業。縣級以上政府應當統籌現有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就業。對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殘疾人就業並按要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政府和街道增加、設定公益性崗位時,要優先安排條件適宜的殘疾人就業。(省殘聯、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扶持殘疾人致富帶頭人和非遺繼承人就業。殘疾人自主創業並帶動其他殘疾人穩定就業的、獲得有關部門認定的殘疾人非遺繼承人自主創業的,給予貼息貸款扶持。獲得有關部門認定的殘疾人非遺繼承人,符合推薦條件的,按程式優先申報“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國五四青年獎章”“全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省殘聯、省財政廳、省總工會、省婦聯、團省委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搭建服務殘疾人就業創業平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大各類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創新工場、創業園等對殘疾人創業培訓、開業指導、項目推介、融資諮詢、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務力度。鼓勵各級建立殘疾人就業創業孵化基地。支持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積極為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提供政策諮詢、職業介紹、信息發布、職業指導、創業指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代理等服務。(省殘聯、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幫扶特殊困難殘疾人就業
  11.幫扶農村殘疾人就業。每年組織開展農村困難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不少於1000人次。落實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推廣“企業+殘疾人”模式,通過扶持龍頭企業、致富帶頭人、幫扶車間等方式,輻射帶動殘疾人增收致富。開展助殘幫扶項目,每年資助不少於5000名殘疾人發展產業,實現家庭穩定增收。(省殘聯、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幫扶殘疾人大學生就業。構建校企合作機制,加強對殘疾人大學生所在高校的指導,做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相關政策宣講、技能培訓、崗位推介等工作,落實各類就業扶持及補貼獎勵政策。建立部門間殘疾人大學生信息交換機制,準確掌握在校殘疾人大學生數據,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業服務台賬,開展“一對一”精準服務。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聘)殘疾人用工時,將殘疾人大學生作為重點招錄(聘)對象。組織開展面向高校殘疾人畢業生線上線下就業服務和招聘活動。完善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和求職創業補貼政策,支持殘疾人大學生自主就業創業。(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殘聯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促進盲人按摩及多元化就業。加大盲人按摩培訓力度,對就業年齡段有需求的盲人做到應培盡培。扶持培育一批醫療按摩從業人員,鼓勵、扶持盲人和社會力量開設盲人按摩機構;加大對盲人按摩機構建設扶持力度,建設省盲人按摩醫院。開展盲人按摩機構規範化、標準化創建活動,支持盲人按摩實訓基地和按摩機構建設,規範開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訓和繼續教育,打造一批示範性盲人按摩機構,不斷提升盲人按摩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多渠道開發盲人就業新形態,促進盲人就業多元化。(省殘聯、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殘疾人就業職業技能
  14.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各級政府開展的各類公共職業培訓,應將有就業創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殘疾人納入政府補貼性培訓範圍,分層次開展不同等級職業技能培訓,每年培訓不少於10000人(次)。對城鄉殘疾人、殘疾人大學生參加職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取證補貼。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技能大師建立工作室。(省殘聯、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推行跟進式就業培訓服務。建立健全摸排、施策、跟進、幫扶等工作機制,全面摸清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培訓需求,建立動態需求信息庫。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四個一”活動,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至少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核對,對其中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至少組織一次職業能力評估、進行一次就業需求登記、開展一次就業服務。縣級以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完成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就業服務內容、標準、流程等規章制度。(省殘聯、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民政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開展殘疾人新業態就業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新業態就業創業培訓。通過殘疾人技能展演、成果展覽、作品展銷活動,為殘疾人就業創業新形態提供發展平台,提高殘疾人勞動成果商品轉化率。鼓勵支持網際網路平台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助殘社會組織等,幫助殘疾人開展網路零售、雲客服、直播帶貨、物流快遞、小店經營等就業創業新形態。組織一批頭部平台、電商、快遞等就業新形態企業對接殘疾人就業需求,每年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定期舉辦殘疾人創業創新大賽,建立殘疾人創業創新項目庫,對創業創新項目進行評選發布,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新發展。(省殘聯、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工商聯、省企業聯合會/省企業家協會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殘疾人就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工作計畫,制定幫扶措施,在制定相關政策時,要充分考慮殘疾人特殊需求。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在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保障上作表率,把“兩個格外”落到實處。(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省直相關部門單位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增強責任意識,推動制度落實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令第488號)、《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殘聯發〔2021〕51號)及《山西省殘疾人保障條例》等法規政策,根據職責分工細化措施、落實責任。(省殘聯、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人社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資金保障,拓寬就業渠道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6部門《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等檔案要求,充分發揮殘保金作用,通過“有效的征”促進用人單位增加殘疾人就業崗位,實現殘疾人就業與用人單位健康發展互利共贏;通過“有效的用”提升殘疾人就業能力,推動殘疾人實現更加穩定、更有質量的就業。(省財政廳、省殘聯、省人社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
  各級殘聯要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殘疾人就業扶持政策,用通俗易懂、簡單明了的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大力宣傳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責任、殘疾人就業能力和潛力,宣傳殘疾人就業服務流程、需求反饋渠道和信息獲取方式。(省委宣傳部、省人社廳、省殘聯、省教育廳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監督檢查,落實獎懲措施
  由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山西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及本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殘疾人就業不受歧視、各項獎懲措施落實到位。在方案實施期間,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至少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檢查和效果評估。各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至少組織兩次檢查和效果評估,每年年底向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落實情況。(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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