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及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魯招考委〔2019〕1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2019年春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4號)、《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8號)、《關於做好2019年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招生專項計畫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6號)、《關於下達2019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任務的通知》(魯教高字〔2019〕5號)、《關於做好2019年公費生及委培師範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10號)等檔案要求,特制定本意見。

錄取組織機構及職責,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志願設定,普通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填報志願時間及要求,填報志願時間,填報志願要求,錄取原則及要求,分數線的劃定,投檔辦法,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其他特殊類別錄取規定,錄取工作程式,錄取確認、新生報到及後續工作,錄取確認,新生報到,入學複查,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生紀律,

錄取組織機構及職責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和省教育廳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招生高校具體實施。
(一)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全省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對招生計畫執行、錄取管理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管,處理錄取過程中全局性問題和突發情況。
(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成立錄取工作辦公室。在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錄取現場各部門、各環節工作的正常運轉,全程跟蹤、監控整個工作流程,研究處理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突發問題以及其他具體事項,向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匯報重大事項。
(三)錄取工作辦公室下設錄取審核與計畫管理組、投檔與信息管理組、綜合協調組、保障服務組、督察信訪組等5個工作組。工作職責如下:
錄取審核與計畫管理組:負責教育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及省教育廳招生錄取相關政策的落實,擬定具體工作辦法,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錄取過程中招生計畫的管理(包括配置、解釋、調整、發布及進度情況匯報);負責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和公布;負責各批次投檔條件和投檔辦法的制定;負責特殊類型考生投檔資格、錄取結果的審核;負責審查高校提交的錄取和退檔意見合理性;負責與市招考機構、高校的協調聯絡;負責錄取工作進度的調控;參與投檔模板設定及審核;向高校通報預投檔信息,收集高校調檔比例或調整招生計畫的報告;負責志願填報過程中有關政策方面的答疑等工作。
投檔與信息管理組:負責各批次投檔模板設定和投檔操作;負責招生錄取工作場地計算機設備管理;負責網上錄取系統軟體維護;負責網路安全與數據安全管理;負責招生錄取信息管理;負責招生錄取數據安全;負責招生錄取信息數據的統計、匯總、公布;參與投檔資格的審核;參與投檔辦法的制定;負責招生高校網上錄取技術服務支持及系統管理支持(包括口令下發、安全運行指導等);負責志願填報系統及數據的維護、管理及志願填報過程中有關網路和技術方面的答疑;負責分校列印春夏季雙錄考生放棄入學資格名單等工作。
綜合協調組:負責錄取期間組織協調、文秘宣傳、信件收發;負責錄取期間的保密管理工作;負責招生錄取現場領導視察、媒體開放日活動的組織;負責新聞發布會組織安排;負責編印錄取工作簡報;負責與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聯絡。
保障服務組:負責錄取期間生活、工作場所的安全保衛;負責安排工作人員食宿、交通;負責安排會議;負責錄取新生名冊的列印、蓋章及分發;郵寄春夏季雙錄考生放棄入學資格名單等工作。
督察信訪組:負責錄取現場的監督檢查;負責受理涉及違反招生政策、規定的投訴和舉報,查處違紀事件;負責招生錄取期間信訪接待工作;交辦、轉送、督辦來信來訪反映的有關事項;協調處理重大、疑難來訪問題,及時通報信訪工作情況;對社會反映的重要信息,考生、家長普遍反映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負責錄取期間偶發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網上有害信息的搜尋和處置;負責對媒體和民眾集體反映的突出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根據具體情況做出處理;參與錄取政策研究等工作。
(四)招生高校成立由校(院)長、分管校(院)長、紀檢書記、招辦主任等人員組成的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錄取工作。要建立專門工作機構,配備包括計算機技術人員在內的工作人員。其職責如下:
1.自覺遵守國家的招生政策,嚴格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2.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公布的分數線、生源和計畫情況,確定本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山東省屬高校除外)。
3.按照網上錄取模式進行錄取,通過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等環節,完成錄取工作。按照各批次錄取規定時間,按時完成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4.嚴格執行錄取工作程式,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願,確定考生是否被錄取及被錄取的專業。當生源不足時,不得拒絕接受徵集志願和調劑志願考生。
5.對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的複議要求或錄取中的特殊問題,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研究,形成決議後迅速作出書面答覆。
6.公布本校招生錄取監督信訪電話,認真做好考生的信訪接待工作。
7.錄取期間配齊計算機、傳真機等設備,安排專人值班,並保證網路安全和暢通,同時做好登錄口令的保密工作。

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

錄取工作分5個批次進行,依次為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專科(高職)提前批、專科(高職)普通批。自7月2日開始,至8月14日結束。
(一)本科提前批。
1.招收飛行學員的飛行技術本科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13日。
2.部分藝術類高校及專業(含山東省屬高校招收公費藝術類專業師範生,以下簡稱省屬公費藝術師範生);市級政府委託高等院校培養師範生(以下簡稱委培師範生)。錄取時間:7月2日—13日。
3.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8日。
4.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選報的本科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13日。
5.部分文理類高校及專業,包括軍事、公安、航海類高校及專業;招收公費師範生的師範類專業(含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山東省屬高校,山東省屬高校招收公費師範生以下簡稱省屬公費師範生);山東省屬高校招收公費醫學生高校及專業(以下簡稱省屬公費醫學生);山東省屬高校招收公費農科生高校及專業(以下簡稱省屬公費農科生);委培師範生高校及專業;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及專業;部分高校的小語種專業;其他提前批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8日—13日。
6.山東省屬高校招收公費體育專業師範生(以下簡稱省屬公費體育師範生);市級委託培養體育師範生招生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13日。
(二)自主招生批。
包括教育部實施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畫)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的高校及專業。
1.高校專項計畫錄取時間:7月16日。
2.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錄取時間:7月17日。
(三)本科普通批。
1.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文理類本科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18日—8月1日。
2.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藝術類本科高校及專業。
(1)本科批A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和統考類別(即美術類、文學編導類)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之外的所有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14日—27日;
(2)本科批B段,為統考類別(即美術類、文學編導類)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錄取時間:7月28日—8月1日。
3.體育本科專業。錄取時間:7月14日—7月27日。
4.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18日—8月1日。
(四)專科(高職)提前批。
包括直招士官生招生高校及專業;飛行技術專科專業。錄取時間:8月4日—5日。
(五)專科(高職)普通批。
包括專科(高職)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公費專科醫學生和未列入專科(高職)提前批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專科(高職)高校及專業。
高職院校專項計畫錄取時間:8月6日;
公費專科醫學生計畫錄取時間:8月6日—12日;
其他專科(高職)高校錄取時間:8月7日—14日。
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進程表見附屬檔案1。

志願設定

普通文理類

1.本科提前批。設定首次填報志願(以下簡稱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選擇高校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服從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安排,下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設1個高校志願。除省屬公費師範生、省屬公費醫學生、省屬公費農科生外的每個高校志願均設定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省屬公費師範生、省屬公費醫學生、省屬公費農科生分別設定1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專業志願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委培師範生單設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為1個獨立的高校志願,高校志願內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省屬公費師範生、省屬公費醫學生、省屬公費農科生、委培師範生均設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選擇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委培師範生在面試合格市所列計畫內調劑);其他高校服從調劑志願設軍事、公安、其他3類調劑。
2.自主招生批。設定高校專項計畫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2類志願,每類志願均設1個高校志願、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考生所報志願必須與取得高校專項計畫、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專項計畫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兩類資格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此兩類志願。
3.本科普通批。設定首次志願、2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第二次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2次徵集志願均為平行志願。首次志願和第一次徵集志願可分別填報12個高校志願,第二次徵集志願可填報10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其中,地方農村專項計畫單獨設立投檔單位,作為12個高校志願(第二次徵集為10個)的組成部分一併填報。
高校服從調劑志願設定地方農村專項計畫高校、非地方農村專項計畫公辦高校(公辦高校校企合作與服務外包計畫包含在內,下同)、其他高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公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下同)3類調劑。
4.專科(高職)提前批。填報1次志願,設定1個高校志願、6個專業志願、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填報直招士官生志願的考生可填報直招士官生高校調劑志願。
5.專科(高職)普通批。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為平行志願,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單設投檔單位,填報1次志願,設定12個高校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12個高校志願為平行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均設定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高職院校專項計畫不設徵集志願。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畫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專科(高職)其他計畫志願。
公費專科醫學生單獨設立投檔單位,“院校+就業市方向”即為1個高校志願。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為平行志願,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選擇服從高校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和就業市方向。報考公費專科醫學生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專科(高職)其他計畫志願,不能兼報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志願。

藝術類

1.本科提前批。設定首次志願和1次徵集志願,除省屬公費藝術師範生外的每個高校志願均設1個高校志願、4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省屬公費藝術師範生志願設定1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專業志願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相關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
市級委託培養藝術師範生招生,單設投檔單位,“招生高校+就業市方向”為一個獨立的高校志願,高校志願內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2.本科批A段。
(1)美術類、文學編導類使用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非統考類別使用聯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實行平行志願,均設定首次志願、2次徵集志願和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第二次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第一次徵集志願均填報12個高校志願,第二次徵集志願填報10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2)非統考專業類別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不實行平行志願。設定首次志願、2次徵集志願。首次志願和2次徵集志願均填報1個高校志願、4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3.本科批B段。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填報1個高校志願、4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4.專科(高職)普通批。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專業類別內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除使用本校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外,其他高校及專業(包含統考專業和認可其他本科院校校考成績的專業)的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為平行志願,均可填報12個高校志願、2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美術類、文學編導類統考專業不能與其他非統考專業混報。藝術類使用本校校考成績的高校和專業實行單一志願,可填報1個高校志願、2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使用本校校考成績的高校志願不能與其他高校的志願兼報。

體育類

1.本科提前批。省屬公費體育師範生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設定1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專業志願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相關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
市級委託培養體育師範生招生,單設投檔單位,“招生高校+就業市方向”為一個獨立的高校志願,高校志願內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2.本科普通批。設定首次志願、2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第二次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2次徵集志願均為平行志願。首次志願和第一次徵集志願均填報12個高校志願,第二次徵集志願填報10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3.專科(高職)普通批。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填報12個高校志願、4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四)高水平運動員。
高水平運動員單設志願,設1個高校志願,不設專業志願。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資格的高校,同時取得多個高校資格的也只能填報1個高校志願。參加招生院校文化單獨考試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單獨辦理錄取手續,不需要再填報高水平運動員志願。
(五)春季高考。
考生志願填報的專業類別須與考生報名和考試的專業類別一致。
1.技能拔尖人才選報的本科高校及專業。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設定1個高校志願、4個專業志願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僅限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報,首次志願考生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專業填報。本科層次各專業類別錄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超過本年度該校該專業類別計畫總數的10%。
2.本科普通批。設定首次志願、2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第二次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2次徵集志願均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願模式,首次志願和第1次徵集志願可填報12個高校志願,第2次徵集志願可填報10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3.專科(高職)普通批。設定首次志願、1次徵集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在徵集志願時填報。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願模式,每次可填報1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技能拔尖人才未達到本科控制分數線的可以填報專科(高職)普通批志願。
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志願單設投檔單位,填報1次志願,志願設定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願模式,可填報12個高校志願和高校服從調劑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均設定4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高職院校專項計畫不設徵集志願。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畫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其他計畫志願。
(六)招收飛行學員。
軍隊招收飛行學員不填報志願,在本科提前批投檔之前確定錄取名單。民航招收飛行學員本科設首次志願和1次徵集志願,均填報1個高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民航招收飛行員專科只設定首次志願,可填報1個高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

填報志願時間及要求

填報志願時間

1.6月28日,填報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批首次志願,填報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首次志願,填報高水平運動員志願、民航飛行技術本科專業首次志願。
2.7月5—6日,填報自主招生批(含高校專項計畫)志願,填報文理類本科普通批(含地方農村專項計畫)、藝術類本科批(含A段和B段)、體育類本科、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願。
3.7月12日,填報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提前批徵集志願,填報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徵集志願,填報民航飛行技術本科專業徵集志願。
4.7月21日,填報藝術類本科A段、體育類本科第一次徵集志願。
5.7月25日,填報文理類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徵集志願,填報藝術類本科A段、體育類本科第二次徵集志願,填報文理類專科(高職)提前批、民航飛行技術專科專業志願。
6.7月30日,填報文理類本科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徵集志願,填報藝術類本科B段徵集志願,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志願,填報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春季高考專科(高職)普通批首次志願。
7.8月11日,填報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春季高考專科(高職)普通批徵集志願。

填報志願要求

1.文理類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首次志願及第一次徵集志願,僅限達到或超過我省首次確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填報;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願及第一次徵集志願填報資格線為首次確定的本科相應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文理類普通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徵集志願填報資格線分別為首次確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春季高考本科相應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自主招生批志願,僅限達到或超過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的考生填報,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適用於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畫等部分特殊類型招生。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我省本科普通批首次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下50分的考生,可以填報“3+2”貫通培養高職階段招生志願。
2.考生應根據報考類別和層次,結合高考成績,參照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畫或網上公布的缺額計畫、高校《招生章程》等,通過網際網路填報志願。填報志願網址為:http://wsbm.sdzk.cn。
3.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願,因考生漏報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在填報志願規定時間內最多可以修改2次志願信息,並以最後一次填報(修改)提交的信息為準。憑登錄密碼和手機簡訊驗證密碼上網填報的志願信息具有法律效力,無需進行書面簽字確認。為確保公平公正,志願填報時間結束後,不再受理考生補報志願申請,也不允許考生修改、放棄已填報的志願。
4.考生志願是投檔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不得由任何人代替。學校和教師不得代替學生統一設定報考密碼,不得干預考生填報志願,不得代替考生填報志願,也不得接受考生委託填報志願。考生應妥善保管本人登錄密碼和手機簡訊驗證密碼,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碼或由他人代為填報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各縣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有關中學要做好考生填報志願的宣傳和指導工作,向不具備條件的考生提供場地、設備、上網條件及其他必要的幫助。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政策宣傳,幫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嚴格執行填報志願工作程式,加強考生志願信息管理;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信息服務,準確提供有關高校和專業的招生信息。

錄取原則及要求

(一)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高校須按照國家招生政策以及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已確定的投檔範圍內除正常原因(專業不服從調劑、身體受限等)退檔外,一般不允許退檔。在各批次和類別的錄取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棄志願或錄取資格等理由退檔。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監督在我省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畫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二)提前批不實行平行志願,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計畫的120%以內(或按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部屬及非山東省屬高校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畫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於招生計畫1∶1的比例,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畫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山東省屬高校按公布招生計畫1:1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三)未經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高考外語語種限制。
(四)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五)高校應嚴格按照我省規定時間和步驟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主動溝通無效後,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參照學校的招生章程,按有關高校招生計畫數及錄取規則,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將考生信息設定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由此造成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高校負責處理。
(六)高校在每一輪次錄取結束時,必須將考生的錄取專業信息上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便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時公布缺額計畫。
(七)高校要切實加強對計畫使用、調整的管理和監督,並負責處理因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超計畫錄取;不得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未經同意,不得隨意跨科類調整計畫;嚴禁利用預留計畫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鈎的任何費用。
計畫調整必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畫網上管理系統”進行。
(八)為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投檔後不允許高校通過電話等方式徵求考生志願。
(九)錄取工作結束後,不進行補錄或換錄。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改錄或換錄;被香港單獨招生高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得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被高校單招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錄取;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其高考成績僅用於有關高校少年班招生錄取,不得用於填報其他普通高校志願及錄取。

分數線的劃定

(一)文理類。
1.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不單獨劃線,所有高校錄取線不低於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線在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由試點高校自主確定。飛行技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自主劃定。
2.自主招生批。高校專項計畫、自主招生錄取需依據高校模擬投檔線和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
(1)高校模擬投檔線按照本科普通批所有招生高校通過模擬投檔在我省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參考往年本科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情況,結合2019年招生實際,合理劃定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
3.本科普通批。分2次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第1次,分文理類根據招生計畫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畫1∶1.1的比例劃定;第2次,在考生填報第二次徵集志願之後,在有效生源範圍內(含服從調劑考生),分文理類根據徵集計畫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畫1∶1的比例劃定。
4.專科(高職)提前批。直招士官生錄取控制分數線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關於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劃定。飛行技術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自主劃定。
5.專科(高職)普通批。高職院校專項計畫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招生計畫、生源情況及考生成績單獨劃定,其他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及招生計畫數一次性劃定。
(二)藝術類。
1.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上海戲劇學院、湖北美術學院、瀋陽音樂學院除外)及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執行的高校和專業可根據招生計畫和生源情況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和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上海戲劇學院、湖北美術學院、瀋陽音樂學院除外)包括中央戲劇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吉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大學、山東藝術學院、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雲南藝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
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執行的高校和專業(中央民族大學除外)包括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天津工業大學、江南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像、錄音藝術4個藝術類本科專業)、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3個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藝術本科專業)、浙江理工大學(僅限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4個本科專業)、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繪畫4個本科專業)、蘇州大學(僅限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4個本科專業)、浙江音樂學院(僅限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表演、藝術與科技等8個本科專業)、武漢設計工程學院(僅限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3個本科專業)。
以上名單若有變動,以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最新名單為準。
2.其他藝術類本科高校藝術文、藝術理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我省首次劃定的文、理類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
3.藝術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我省普通文理類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體育類。
體育專業本科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體育專業合格生源範圍內,按招生計畫1∶1.4的比例確定;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於我省普通類理科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春季高考。
1.技能拔尖人才選報的本科高校及專業,在符合條件的生源範圍內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和招生計畫單獨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本科普通批。分2次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第1次,分專業類別根據招生計畫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畫1∶1.1的比例劃定;第2次,在考生填報第二次徵集志願之後,在有效生源範圍內(含服從調劑考生),分專業類別根據徵集計畫數與考生成績,按招生計畫1∶1的比例劃定。
3.專科(高職)批。分專業類別根據招生計畫數與考生成績,在有效生源範圍內按招生計畫1∶1.3的比例一次性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畫根據招生計畫、生源情況及考生成績單獨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技能拔尖人才未達到本科線考生可填報專科志願並錄取。
(五)高水平運動員。
按照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結果分別執行我省首次劃定的文、理科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或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

投檔辦法

文理類

1.本科提前批。
(1)首次志願投檔。軍隊高校,根據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軍檢合格考生名單,對達到招生高校分數要求的考生,依據其志願,區分性別,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院校招生計畫數的110%投檔(投檔數量按照四捨五入取整),在遞補投檔時關聯考生軍檢合格類別投檔;總分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單科成績,其中文科專業比較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專業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檔。
公安高校依據省公安廳政治部提供的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試、軍檢合格考生名單,對達到或超過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依據其志願,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高校招生計畫數的120%分別投檔,其中,報考山東警察學院線上合格考生全部投檔。
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根據有關招生高校提供的入圍考生名單及考生填報的志願,將達到高校自主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向有關高校全部投檔。
軍隊招收飛行學員,根據軍隊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單全部投檔,民航招收飛行學員本科專業,根據考生志願關聯合格名單全部投檔,由招飛單位確定是否錄取。
省屬公費師範生、省屬公費醫學生、省屬公費農科生招生高校,航海類高校,對達到或超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依據其志願,按照招生計畫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
委培師範生招生高校,根據有關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試合格考生名單及考生填報的志願,對達到或超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其志願,按招生計畫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
其他高校,對達到或超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其志願,按招生計畫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部屬及非山東省屬高校有特殊投檔要求的,須於投檔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
(2)徵集志願投檔。徵集志願投檔辦法與首次志願相同。
(3)調劑志願投檔。調劑志願按招生計畫數1∶1投檔。填報服從省屬公費師範生高校調劑的考生只向省屬公費師範生高校調劑;填報服從省屬公費醫學生高校調劑的考生只向省屬公費醫學生高校調劑;填報服從省屬公費農科生高校調劑的考生只向省屬公費農科生高校調劑;填報服從委培師範生高校調劑的考生只向面試合格市的委培師範生高校調劑。填報其他高校志願的考生如同時填報2類以上調劑志願選項,則按照軍事類、公安類、其他類的順序調劑投檔。政法類高校中的公安類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只調劑公安類服從調劑的合格考生;航海類高校及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不進行調劑,其缺額計畫可調整到該校普通類所在批次。
2.自主招生批。
自主招生批投檔分兩個階段進行,先投高校專項計畫,高校專項錄取結束後再進行自主招生投檔。除部分已列計畫的高校專項招生高校外,有關高校須使用預留計畫錄取。
將高考成績達到或超過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且取得高校專項、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根據其志願分別向高校專項、自主招生高校全部投檔,由招生高校確定錄取名單。
3.本科普通批。
(1)平行志願投檔原則。
平行志願按照“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線上上考生中先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順序投檔。地方農村專項計畫、預科班等對考生報考資格有要求的招生類型投檔時須關聯合格考生名單。
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位次投檔。夏季高考考生位次確定辦法如下:文史類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原始總分+特徵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的順序,理工類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原始總分+特徵分)、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檔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比對隨機碼,隨機碼小的位次在前。隨機碼在高考前由計算機隨機生成。
(2)投檔比例。
部屬及非山東省屬高校按其確定的投檔比例投檔。未調整投檔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計畫1∶1的比例投檔。山東省屬高校統一按公布招生計畫1∶1的比例投檔。
(3)徵集志願投檔。
根據高校招生計畫缺額數,在生源範圍內按1︰1的比例投檔。
(4)多輪投檔。
第二次徵集志願錄取結束後、調劑志願投檔前,如高校有缺額計畫則採取多輪投檔的辦法補充投檔。在高考成績達到第二次徵集志願錄取控制線且未錄取的考生中,根據其第二次徵集志願填報的高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平行志願的投檔原則進行下一輪次投檔,但考生不再參與上一輪退檔高校的投檔。錄取過程中,根據高校缺額計畫和高校回檔時間情況確定多輪投檔的次數。
(5)調劑志願投檔。
本科普通批調劑,設地方農村專項計畫高校、非農村專項計畫公辦高校、其他高校3類高校服從調劑志願,如果考生同時填報2類以上,按地方農村專項計畫高校、非農村專項計畫公辦高校、其他高校的順序進行調劑。調劑時需根據高校招生計畫整體缺額數和填報高校服從調劑志願生源情況,分文理類按1:1的比例確定高校調劑錄取投檔線,在填報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按考生分數(位次)向高校隨機投檔。只招收有專業志願考生的專業不進行調劑。
4.專科(高職)提前批。
對直招士官生,依據體檢、政治考核和面試合格考生名單,根據考生志願分科類分性別按高校招生計畫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向高校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調劑志願按招生計畫數1:1投檔。直招士官生高校調劑投檔時須關聯直招士官生體檢面試合格名單。民航招收飛行學員專科專業,根據考生志願關聯合格名單全部投檔,由招飛單位確定是否錄取。
5.專科(高職)普通批。
專科(高職)普通批投檔比例為公布招生計畫的1:1,投檔原則、徵集志願投檔及多輪投檔辦法與本科普通批相同。首次志願錄取時,公費專科醫學生計畫與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志願同時投檔錄取,錄取完成後再投檔錄取專科(高職)其他計畫;徵集志願錄取時,先投檔錄取公費專科醫學生計畫的徵集志願及高校調劑志願,再投檔錄取專科(高職)其他計畫的徵集志願及高校調劑志願。
高校調劑投檔時,根據高校招生計畫整體缺額數和填報高校服從調劑志願生源情況,分文理類按1:1的比例確定高校調劑錄取投檔線,之後在填報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向高校隨機投檔。只招收有專業志願考生的專業不進行調劑。

藝術類

1.本科批。
(1)提前批。
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執行的高校和專業均不限制文化成績,按照考生志願,關聯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即省統考成績或校考成績,以下同),分專業全部投檔,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
其餘高校的首次志願及徵集志願,均按照考生志願,關聯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在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專業全部投檔,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
省屬公費藝術師範生、市級委託培養藝術師範生根據考生志願,關聯專業合格成績,按招生計畫的1∶1.5,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本科批A段。
①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首次志願和2次徵集志願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按照“綜合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對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文化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先按綜合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順序,按招生專業大類計畫總數1:1的比例投檔,其中,中外合作辦學的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單設投檔單位。綜合分折算辦法分別為:美術類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綜合分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學編導類按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綜合分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如下順序比對:美術類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綜合分)、專業成績、文化成績位次,文學編導類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綜合分)、文化成績位次,成績或位次高者在前。
藝術類統考專業調劑志願根據缺額計畫總數1∶1的比例,按服從調劑考生的綜合成績劃定調劑投檔分數線,在填報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向高校隨機投檔。
②非統考專業類別使用聯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首次志願和2次徵集志願均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
音樂類、舞蹈類按照“專業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對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文化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先按專業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順序,按專業招生計畫總數1∶1的比例投檔。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比對文化成績位次,高者在前。
播音與主持類按照“綜合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對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文化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先按綜合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順序,按專業招生計畫總數1∶1的比例投檔。綜合分折算辦法為: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200*30%+文化成績*70%,綜合分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比對文化成績位次,高者在前。
書法類按照“綜合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對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文化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先按綜合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順序,按專業招生計畫總數1∶1的比例投檔。綜合分折算辦法分別為:專業成績占40%,文化成績占6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100*40%+文化成績*60%,綜合分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比對文化成績位次,高者在前。
其中各類別相關專業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均單設投檔單位
③非統考專業類別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首次志願及2次徵集志願均按照考生志願,關聯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分專業投檔。省外院校均在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全部投檔,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省內院校均在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以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畫1∶1.5的比例投檔,除招生章程有明確錄取辦法外,按專業成績從高到底擇優錄取。
其中,若非統考本科專業認可其他所有高校相同專業校考合格證,則以文化成績排序、按招生計畫1∶1.5的比例投檔,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包括未填報志願的所有合格生源)不足時,可以合理調整計畫;錄取時,省內高校需在本次投檔錄檢結束後,對調整後的計畫重新投檔。第二次徵集志願公布計畫前,招生高校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根據計畫完成情況,調整成績使用辦法,非統考類別“使用校考成績”可變更為“承認其他高校校考成績”。
(3)本科批B段。
統考專業類別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首次志願及徵集志願均按照考生志願,關聯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在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專業全部投檔,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本段內專業不允許調整專業成績使用辦法。
2.專科(高職)批。
北京電影學院、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等高校關聯校考成績在我省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線上,按照考生志願全部投檔,不實行平行志願;其他高校及專業在我省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線上,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其中,藝術類統考專業按照“綜合分數(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投檔辦法與本科批相同;非統考專業分專業類別關聯校考合格成績按照“文化成績(位次)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位次投檔,位次高者在前。
錄取時,北京電影學院、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等使用本校校考成績的高校按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原則錄取。其他高校藝術類統考專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非統考專業須使用相同藝術類別內的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徵集志願計畫調整及院校調劑志願投檔辦法與本科相同。

體育類

1.本科提前批。
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在我省體育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上,按照考生志願,關聯體育專業合格成績,以綜合分排序,按招生計畫1∶1.2的比例投檔,同分考生全部投檔。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確錄取辦法外,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折算辦法為:體育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計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成績*750/100*70%+文化成績*30%,綜合分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本科普通批、專科(高職)批。
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均按照“綜合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投檔。即對專業成績合格、達到文化控制線的考生,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順序,分別按本科、專科(高職)專業招生計畫總數的1∶1的比例投檔,招生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確定錄取專業。
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以下順序依次比對:考生投檔成績(綜合分)、專業成績、文化成績位次,高者在前。
調劑志願根據缺額計畫數1∶1的比例,按專業綜合成績劃定調劑投檔分數控制線。在填報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向高校隨機投檔。
(四)春季高考。
1.技能拔尖人才。
首次志願和徵集志願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考生志願,分專業類別,按招生計畫1∶1的比例投檔。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位次投檔。技能拔尖人才考生位次按以下辦法確定:所有科類均按照投檔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檔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比對隨機碼,隨機碼小的位次在前。隨機碼在高考前由計算機隨機生成。
2.本科、專科(高職)批。
本科、專科(高職)的首次志願和所有徵集志願均在各專業類別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考生志願,分專業類別,按招生計畫1∶1的比例投檔。其中專科(高職)批先投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志願,再投檔其他計畫志願。考生投檔成績及志願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則按位次投檔。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辦法確定:所有科類均按照投檔成績、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檔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比對隨機碼,隨機碼小的位次在前。隨機碼在高考前由計算機隨機生成。
調劑志願根據招生計畫整體缺額數和填報服從調劑志願生源情況,按各專業類別招生計畫1∶1的比例確定調劑錄取投檔線,在填報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中隨機投檔。
(五)高水平運動員。
文化成績達到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志願高校優惠合格分數線,根據考生志願,全部投檔。

其他特殊類別錄取規定

(一)中外合作辦學、只招收有志願考生的專業、校企合作與服務外包計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畫等相關專業可單設代碼或投檔單位。
(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畫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報名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不限民族),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只招收邊防軍人子女。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畫首次志願和第一次徵集志願在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線上、學校首次志願投檔線下40分內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邊防子女預科班首次志願和第一次徵集志願在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最後一次徵集志願時,如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線上生源不足可線上下適當降分,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畫降分不低於學校首次志願投檔線下40分;邊防子女預科班降分不低於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線下80分。
(三)山東大學(威海)、山東財經大學、山東建築大學、濟南大學安排的走讀招生計畫單設學校代號。
(四)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上海科技大學、深圳北理工莫斯科大學、崑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試點高校,錄取辦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五)我省組織實施的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根據相關招生計畫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並按規定程式辦理錄取手續。
(六)軍校招生未盡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軍區戰備建設局、省公安廳政治部《關於做好2019年解放軍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9〕90號)執行。
(七)公安高校招生未盡事宜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公安廳政治部《關於做好2019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9〕92號)執行。
(八)直招士官生招生對象為參加2019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畢業生。省軍區負責政審、體檢、面試工作,合格考生方有資格錄取。直招士官生錄取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關於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執行。
(九)“3+2”“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招生錄取工作按照《關於做好2019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9〕5號)執行。
(十)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應屆畢業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我省負責將考生高考成績、電子檔案等信息提供給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門。
(十一)招收飛行員的飛行技術專業分別按空軍、海軍、民航招收飛行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其他各類單獨招生,分別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檔案執行。

錄取工作程式

(一)準備工作。
1.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印製高校招生計畫。
2.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分批公布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志願填報資格線,並將具體的錄取工作安排、通訊聯絡方式等信息提供給招生高校。
3.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按工作進程公布相關招生高校分專業缺額計畫。
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高校提供《錄取指南》。
5.對省內高校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二)工作流程。
1.登錄。
招生高校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用戶名和口令,按照《錄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錄安全伺服器和資料庫伺服器。
2.覆核、調整計畫。
錄取前我省對招生高校開放網路,高校可在規定時間登錄下載計畫信息,並進行覆核。
如需調整計畫,須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出申請,並按教育部規定程式辦理。
3.下載、審閱電子檔案。
高校應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方法及時下載並妥善保存考生電子檔案,因電子檔案保管不善造成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高校負責。
4.預錄取。
高校在投檔範圍內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5.退檔。
確定退檔考生後,招生高校要註明退檔原因並及時通過錄取系統辦理退檔。填寫的退檔原因必須與實際情況相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認真審核退檔情況,如有疑問,應與相關高校溝通協調或提出複議要求,高校應認真對待,及時糾正、答覆或形成複議結果傳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6.提交錄取結果。
高校預錄取數與招生計畫數必須相符,在確定錄取專業後,要在規定時間通過錄取系統上傳數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後即可完成錄取工作。
7.發放錄取名單。
批次錄取結束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列印錄取新生名冊,對民辦高校還須列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普通高校錄取專用章後於同批次錄取結束3天之內郵寄招生高校。
8.發放錄取通知書。
招生高校根據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經校長簽發、加蓋本校公章後連同有關材料(民辦高校還須附帶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出具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一併寄送被錄取考生。

錄取確認、新生報到及後續工作

錄取確認

同時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應於8月16日、17日在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台上確認就讀學校,逾期不確認的視為放棄2019年高考錄取資格。8月18日、19日分校列印並郵寄雙錄考生放棄入學資格名單,有關高校應及時查收。

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准考證等到錄取學校或確認就讀學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招生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未被春夏季雙錄考生確認就讀的高校,不得為該考生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考生中學檔案由考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准考證、身份證(被民辦高校錄取的考生還須持《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領取,並自行帶往錄取高校。高校須在入學報到須知中註明中學檔案的轉移交接辦法。
公費生、委培師範生入學前需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市有關部門簽訂相關培養協定。未簽訂協定的考生視為放棄2019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入學複查

考生報到後,高校須對新生進行全面複查,若發現替考、冒名頂替上學、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清退追責。對複查工作不嚴格、走過場的高校,要追究有關部門責任,並重新複查。複查工作結束後,高校應將複查和處理結果分別書面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加強組織領導,嚴肅招生紀律

錄取工作是整個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關係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歷來受到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要從講政治、顧大局、保平安、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加強對錄取工作的領導,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對錄取全過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身作則,遵紀守法,在確定錄取名單時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平公正。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檔案要求,加強高考錄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私自提供錄取信息;要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考生錄取通知書直接發放給考生本人;嚴禁各地利用考試成績和錄取信息進行統計、排名和宣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