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2011年4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11〕13號印發《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發展重點;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主要任務;促進農機工業發展的主要任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11〕13號
  • 印發時間:2011年4月9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1年4月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魯政發〔2011〕1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0〕22號)精神,進一步促進我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意義
農業機械化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誌,發展農業機械化是現代農業建設中帶有方向性的戰略任務。改革開放特別是“十一五”以來,我省農機裝備總量大幅度增長,科技創新大幅度邁進,農機工業產值大幅度增加,農業機械化程度大幅度提升,總體發展水平位居全國前列,為全面實現農業機械化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我省正處於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關鍵時期,農業機械化在轉變農業生產方式中發揮著主導作用,在保障糧食安全中發揮著支撐作用,在集成套用農業科技中發揮著載體作用,在建設生態農業中發揮著促進作用,在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中發揮著推動作用,在轉移農村勞動力中發揮著替代作用,在振興裝備製造業中發揮著骨幹作用。但發展中仍存在農機裝備結構不合理,經濟作物機械缺乏,不同區域、不同作物機械化發展不平衡,農機工業大而不強、研發創新能力薄弱等問題,特別是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相對滯後、基礎設施薄弱、服務手段落後、發展後勁不足。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促進全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發展重點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和《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立足大農業,發展大農機,服務新農村”的戰略要求,以轉方式、調結構、抓創新、促發展為重點,通過農機、農藝和農業經營方式的協調融合,探索符合國情省情的農業機械化發展路子;通過健全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和支撐保障體系,推進農村各業機械化的全面發展;通過實施現代農業機械化水平提升計畫,提高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質量和檔次;通過增強農機科技創新能力,再創農機裝備製造業的新優勢;通過強化政策支持,建立農業機械化持續發展的長效推進機制,推動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發展目標。到2015年,全省農機總動力達到1.4億千瓦,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85%以上,其中糧食作物全程機械化水平繼續提升,重點經濟作物關鍵生產環節機械化實現重大突破、綜合機械化水平超過65%,設施農業、畜牧業、水產業、林果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業機械化得到全面發展。加快農機工業結構調整,實現產業升級,建成協調有效的農機工業自主創新體系,開發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現代農業裝備,20%的產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農機工業總產值達到2000億元。
到2020年,農機總動力穩定在1.5億千瓦左右,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穩定在90%以上,在糧食生產機械化繼續穩定和提升的同時,重點經濟作物生產基本實現機械化、綜合機械化水平力爭突破70%,設施農業、畜牧業、水產業、林果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業等農村各業機械化的發展水平繼續走在全國前列。農機工業技術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現代農業裝備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全國領先,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大型農機企業集團,40%的農機產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農機工業總產值達到4000億元,位居全國前列。
(三)發展重點。
1.圍繞省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規劃,重點提升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最佳化農機裝備結構,重點發展大馬力、高性能農業機械,提高大型農機配套比和使用效率。鞏固小麥、玉米生產全程機械化發展成果,進一步提升糧食生產機械化質量與水平。大力推廣免耕播種、保護性耕作和土地深松,集成套用精量播種、化肥深施、節水灌溉等新技術,提高機械作業規模與效益。在水稻產區重點普及水稻育插秧機械化技術,加快推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
2.圍繞特色農業產業振興規劃,重點推進經濟作物、設施農業機械化發展。以種植、收穫等關鍵環節為突破口,著力建設花生、兩薯(馬鈴薯、紅薯)、“三辣”(大蒜、生薑、大蔥)、棉花、黃煙、茶葉等經濟作物生產機械化推進區,加快聯合收穫、播種移栽等相關裝備的研發生產和推廣套用步伐。圍繞蔬菜、林木種苗、花卉等現代設施農業建設,在大力推廣田園管理、電動捲簾、保溫被等機械設施的基礎上,加快發展工廠育秧、生態植保和病蟲監控、溫度濕度控制、物理增肥等高科技技術和機械設備,推動設施農業向建設標準化、控制精準化、生產機械化、管理現代化、服務產業化邁進。圍繞提升林果產業化水平,加快育苗嫁接、植保施肥、分級篩選、貯藏加工等先進適用機械設備的推廣力度。
3.圍繞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建設,重點發展畜牧業、漁業機械和高效生態、節能環保機械。以牧草收穫、飼料加工、畜禽養殖、生鮮乳收集和畜產品加工等為重點,搞好相關機械設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圍繞鹽鹼地治理、灘涂開發、中低產田改造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大力發展高效生態、節能環保農業機械。適應現代水產養殖業發展需要,圍繞“低碳”和“綠色”健康養殖、海水資源循環利用,大力發展餌料加工、水面增氧、網箱養殖、保鮮貯藏加工等相關機械設備,提升現代漁業科技和裝備水平。
4.圍繞創造現代農業產業化、標準化、科技化、國際化、組織化新優勢,重點建立農機農藝融合協調機制。適應農業科技化發展需要,整合農機產、學、研、推等各方面力量,提升農機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水平。適應農業標準化發展需要,建立農機農藝協作機制,加快制定科學合理、相互適應的機械作業規範和農藝標準,推廣適合機械化作業的品種和種植模式,為規模化生產、機械化作業創造條件。充分發揮農村新型農機服務組織的作用,為農機與農藝的結合和融合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5.圍繞推動全省服務業跨越發展的要求,重點培育發展農村新興農機服務業。把農機服務業作為轉方式、調結構,統籌發展農村二、三產業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全省服務業發展的重要內容,納入農村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按照農機服務產業化的要求,努力培育發展農機銷售、運輸、維修、信息和田間作業等農機服務新模式,不斷拓展農機服務領域,拉長服務鏈條,提高服務效益。努力發展壯大農機服務的市場主體,大力培育發展以農機合作社、農機專業大戶等為代表的新型農機服務組織,充分發揮他們在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把農機服務業發展成為農村富有活力和發展後勁的服務產業。
6.圍繞裝備製造業調整振興規劃,重點建設農機裝備生產基地。根據現代農業發展及市場需求,調整最佳化產品結構和產業布局,著力培育一批大型農機製造企業集團,形成一批特色鮮明、重點突出的產業集群,在濰坊、聊城、日照、淄博、濟寧、臨沂、青島、泰安等地,分別建立大中型拖拉機、聯合收穫機、免耕播種機、深松機、農用工程機械、植保機械及經濟作物、農產品加工機械等生產基地,做大做強骨幹企業,創造知名品牌,打造農機裝備製造業強省。
三、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實施五項工程。
1.實施農機裝備結構最佳化工程。繼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機購置補貼制度,擴大農機補貼資金規模和補貼範圍,加大高新技術、新型農機裝備的補貼力度。對農業生產急需、增產增收效果顯著和替代勞動力作用明顯的農業機械進行重點補貼,對糧食主產區、產糧大縣、農機專業合作社和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機大戶、種糧大戶及農機服務組織進行重點扶持。
2.實施農業機械化創新示範工程。以經濟作物機械化為重點,積極推進機具和技術創新,著力解決制約農業生產關鍵環節機械化發展的“短板”問題。到2015年,建立省市經濟作物機械化生產創新示範基地100個。依託示範基地,搞好相關機具的研發和產品的試驗選型定型,總結提煉適合不同作物機械化生產的技術路線和生產模式,探索不同地區機械化發展的新模式,示範帶動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大面積推廣套用。
3.實施新型農機服務組織推進工程。加強對農機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的指導、扶持和服務,在推進農機專業合作社“五有”(有完善的基礎設施、有良好的運行機制、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有較大的服務規模、有顯著的綜合效益)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重點建設200家省級農機專業合作社示範社。依託各類新型農機服務組織,大力組織開展跨區作業、契約作業、訂單作業等農機服務,提高農機服務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機共同利用。鼓勵農機專業合作社等各類農機服務組織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農民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並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4.實施農業機械化實用人才培養工程。加強農業機械化培訓機構規範化建設,提高培訓能力和辦學水平。到2015年,通過認證的社會農業機械化培訓機構達到200家以上,重點建設30家省級農業機械化培訓基地。將農機培訓作為陽光工程等農民培訓項目的重要內容,提高農民的就業技能。整合培訓資源,以農機技術、農藝種植和經營管理為重點,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發揮其在發展糧食生產、建設現代農業中的帶頭作用。
5.實施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積極支持農機技術推廣、質量監督、教育培訓、安全監理、維修網路和信息服務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升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加強農機安全監理、技術推廣裝備和試驗鑑定能力建設,創建國家級農機安全監理裝備示範縣和農機具測試中心,重點建設50個現代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推廣基地。開展“星級文明農機維修網點”創建活動,“十二五”期間創建四星、五星級文明農機維修網點300個。建立全省農機跨區作業指揮調度系統和信息服務平台。加強山東平陰農用航空站建設,完善農用航空站設施裝備,搞好經營管理,全面提高農業植保和防災等機械化服務能力。
(二)完善六個體系。
1.創新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機服務組織創新,發展一批設施完善、裝備齊全、管理科學、效益顯著的農機專業合作社,鼓勵發展農機專業大戶和聯戶合作,促進農機服務主體多元化,培育農機作業、維修、租賃等市場。加強抗旱排澇、農林病蟲害防治等農機專業服務隊伍建設。加強機耕道規劃和建設,改善農機作業、通行條件。
2.完善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體系。建立完善以各級農業機械化學校為骨幹,農機技術推廣機構和高等、中等農業院校為依託,社會培訓機構為補充的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體系,多層次、多渠道培養農業機械化專業人才。注重農機工程基礎教育,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加強農機製造、工藝設計、使用管理等相關學科建設。
3.健全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體系。建立健全服務公益、支撐有力、運行高效、充滿活力的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體系,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加強基層農機技術推廣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充實人員,改善條件,增強手段。創新推廣機制,加強示範指導,普及實用技術,滿足農民需求。實行省級農業機械化新技術、新機具推廣發布制度。
4.健全農業機械質量監督體系。加強農機試驗鑑定和質量認證工作,實行農機產品推廣目錄管理制度,對重點推廣的農機產品依法進行質量跟蹤調查並公布調查結果。開展農民滿意農機產品調查評選活動。加強農機作業質量監管,建立健全農機作業質量標準體系。規範農機維修服務,實行農機維修行業準入制度,嚴格農機修理者從業資格和維修網點開業技術條件。加強農機市場監管,完善農機質量投訴網路,嚴格農機產品“三包”規定,加大對私自改裝農業機械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機產品等坑農害農行為。逐步建立農機報廢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舊及高耗能農業機械。
5.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完善農機安全法規和制度,強化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農機安全應急管理體系,深入開展“平安農機”示範創建活動,形成農機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理順農機安全監理體制,加強農機安全監理隊伍正規化建設,建立農機監理執法訓練基地,加強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電動捲簾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檢查,努力提高農業機械掛牌率、年檢率和駕駛員持證率水平,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發生。
6.完備現代農業機械流通體系。鼓勵大型農機製造骨幹企業與專業農機流通企業相結合,建立新型農機行銷網路。實行農機流通品牌服務,培育一批輻射面廣、服務質量好的大型農機流通龍頭企業、農機“4S”店、品牌農機店、連鎖農機店和區域性農機市場。強化農機零配件供應,利用農機維修網點、農機專業合作社、農資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貨上門、服務到田間等銷售服務模式。依託重點生產和專業流通企業建立售後服務中心,搭建農機產品信息服務平台,提高技術指導和服務水平。積極研究國外市場特點,有計畫、有目標、有重點地組織企業開發拓展國外市場,完善服務體系,擴大國外市場銷售規模。
四、促進農機工業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推進產業組織結構調整。一是加快培育大型企業集團,採用技術改造、兼併重組、改革改制等方式,鼓勵和引導農機骨幹優勢企業向產品技術水平高、生產規模大、市場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集團發展。二是積極扶持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的路子,實現產業分工的細化、深化和專業化。三是打造一批優勢產業集群,以大型企業集團為核心,引導中小企業和配套零部件企業向基礎設施完善、區位優勢明顯的地區集聚,提升產業集中度和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四是支持部分產能過大的農機產品實施產業轉移,將生產能力向地域集中、市場需求量大、運輸距離遠的地區轉移,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五是推動現代農機新興服務業發展,帶動關聯產業和支援產業的發展,為農機工業轉型升級營造社會服務平台。
(二)調整最佳化產品結構。以高效節能環保、多功能、智慧型化、經濟型農機裝備為主攻方向,著力發展現代農業生產急需的農機裝備。一是優先發展80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機,積極發展多功能、節能環保中小型拖拉機,改進技術性能,提高智慧型化和自動化水平。二是著力發展新型高效多功能耕作機械,重點研發生產免耕精量播種、土地深松等先進適用的保護性耕作機械。三是重點發展玉米聯合收穫機,提高產品的科技性、可靠性、適應性,進一步提高穀物聯合收穫機的技術水平。四是大力發展經濟作物機械。研發生產花生、馬鈴薯、紅薯、“三辣”(大蒜、生薑、大蔥)、棉花等急需的經濟作物機械、設施農業機械、林果生產機械等。五是加快發展畜牧機械,重點研發大型、高效玉米青貯機械、牧草生產機械以及草粉、草顆粒、草塊、草餅等加工機械和飼養機械。六是積極發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機械,重點發展秸稈制肥關鍵設備、農作物秸稈固化和碳化機械、秸稈顆粒飼料加工機械、秸稈生物質能轉化機械。七是積極發展節水灌溉和高效植保機械。八是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機械。
(三)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堅持自主開發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農機工業技術創新體系。鼓勵和支持骨幹企業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開展自主創新,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產品。依託農機骨幹企業、科研院所、推廣機構和重點高等院校,大力推進行業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工作,支持高端產品和關鍵零部件領域的技術引進。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技術、信息、科研等方面的優勢,整合科技資源,實施聯合協作創新,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實現由農機生產大省向農機創新強省轉變。
(四)提升農機工業製造水平和產品質量。加大農機製造企業技術改造力度,改善企業研發和生產條件,套用先進加工設備和製造技術,全面提高農機製造工藝、裝備水平及產品質量。一是推進質量檢測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檢查制度,增加企業質量檢測設備投入和質檢人員配備,把好原材料、零部件採購驗收和產品出廠質量關。二是推進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積極採用國際先進標準,加快制(修)訂農機產品技術標準,形成完善的標準計量體系,提高農機產品的標準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率。三是推進質量培訓體系建設,強化企業質量和社會責任意識,積極開展質量教育和技術工人培訓,通過崗位培訓與資質認證的有機結合,全面提高掌握現代農機加工設備和技術的能力。四是推進質量研究體系建設,強化產品可靠性技術研究、檢驗理論和方法研究、工藝技術研究和測量研究。
(五)積極擴大對外合作。一是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鼓勵大型骨幹農機企業與國外合作開發或建立技術研究中心,提升核心技術和整機及關鍵零部件的開發能力。二是積極吸引國外著名農機企業到我省投資建廠、合資合作,提升現代農業機械製造水平。三是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大型骨幹農機企業參與對外援助和國際合作項目,積極開展境外聯合研發、設立研發機構和投資辦廠、加工裝配,深度開發東南亞、中亞、西亞和非洲等傳統市場,加快開發印度、俄羅斯、南美等新興市場,擴大農機出口。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各地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對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投入力度。支持現代農業機械化水平提升計畫,重點支持農機裝備結構最佳化、先進農機具創新示範和農機規模化作業等。鼓勵支持各地建立現代農業機械化示範園區。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的財政投入。逐步加大農業機械化重大技術推廣支持力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適宜地區實施保護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稈還田、高效植保、節水灌溉等農機作業補貼試點。積極開展農機安全保險業務,研究對農業機械的保費補貼辦法。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投入,支持農機工業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智力引進。按規定落實好國家對農機工業技改的配套資金。加大政府對公益性農機、內燃機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採取政府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完善科技立項與計畫管理,鼓勵圍繞關鍵共性技術的攻關,建設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增強自身活力和研發創新能力。
(二)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積極推動農機抵押貸款業務,研究制定對農民和農機服務組織購買大型拖拉機、聯合收穫機等大中型農業機械和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政策。對農機製造企業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和引進等科技貸款項目,給予重點安排。對符合產業政策的農機製造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農機流通設施建設給予信貸支持。按國家規定,中小農機製造企業可享受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創新型企業試點向農機製造企業傾斜。
(三)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免徵農機機耕和排灌服務營業稅、農機作業和維修服務項目的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對批發和零售的農機免徵增值稅;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新型、大馬力農機裝備和產品及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中的農機製造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進一步落實農機企業研發投入稅前扣除等政策。繼續對跨區作業農業機械、運輸跨區作業機械的車輛和技術服務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建立農機跨區作業“綠色通道”。
(四)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國家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要求,實施好農機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提升農機推廣和安全監管能力。根據國家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規劃要求,搞好保護性耕作示範區建設。按照國家關於新增農資綜合補貼資金集中用於糧食基礎能力建設的規定,優先支持農機土地深松作業。組織實施好農業部農業機械化推進工程,加大對農機科研、技術推廣、安全監理、試驗鑑定、教育培訓、農機維修等公益性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提升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規定,研究支持農機專業合作社場(庫、棚)建設用地政策,制定符合山東實際的具體實施辦法。將農機新技術和新產品研發作為有關科技項目的重要內容予以安排。將農機流通納入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支持農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根據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國有農機流通企業改革改制,條件成熟時逐漸將省農業機械集團公司所屬各市農機分公司整體劃歸所在市管理,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做好穩定工作。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明確部門分工。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強指導。農機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規劃指導、監督管理、協調服務職能,做好機械化生產、技術推廣、安全監理等工作;農機工業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制定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農業部門要加強農藝與農機相互融合的研究,將機械作業的適應性作為農作物種植模式推廣的重要依據;水利部門要做好農業節水灌溉技術的推廣普及工作;畜牧業、林業、漁業及中小企業管理部門要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機械設備,積極支持農業機械化發展;發展改革部門要落實扶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基本建設投資;財政部門要落實扶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的資金,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和農業機械化項目實施的監管;科技部門要加大對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科研開發支持力度;質監部門要加強農機產品質量監管;工商部門要加強農機市場管理;商務部門要加強對農機對外合作交流和商務貿易的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部門要督促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機信貸、保險業務;其他部門也要根據職責積極支持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有關行業協會要當好政府與企業、農戶的橋樑,充分發揮協調、服務、維權、自律的作用。
(二)落實政府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把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工作責任制,落實扶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為農業機械化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要把農業機械化發展作為現代農業的重要指標,納入縣域經濟考核體系。要按照國發〔2010〕22號檔案的要求,著力加強農業機械化隊伍建設,理順農機管理體制,進一步提高執法、監管和服務能力。切實解決好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遇到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保障全省農村各業機械化的全面實現。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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