尕最

尕最,伊斯蘭教教職稱謂。阿拉伯語譯音,又譯為“哈的“、”卡迪“,亦譯作“尕最”、“噶孜”,意為伊斯蘭教宗教法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尕最
  • 屬性伊斯蘭教教職稱謂
  • 屬於:阿拉伯語譯音
  • 又譯:哈的
簡介,撒拉族尕最的始末,主要職權,下設機構,終止年代,

簡介

元代前期,朝廷設定回回哈的司,專管伊斯蘭教事務。在伊斯蘭教徒聚居地區設哈的(尕最),由哈的司委派或任命,哈的由精通教義和教律、品德端正、德高望重、執法嚴明者擔任。

撒拉族尕最的始末

元時,撒拉族族先東遷時把這一尕最制度從中亞帶到了循化。當最初的撒拉人定居循化後,怕失去伊斯蘭信仰,從中亞先後派來幾批宗教人士,其中最初一批就派來了四十位“舍赫”(宗教學者)由蘇來曼率領到循化街子,並在這批四十位學者中推舉產生了首位撒拉人“尕最”,執掌教法。尕最有專門的尕最墓地,在街子清真大寺北面,共埋有17人,可知至少世襲了17輩,約600年。撒拉人的尕最世居街子,並且是集法官與教長(伊瑪日)於一身。據街子“尕最”後裔韓胡才老人回憶,距他這一輩共可追溯到八代“尕最”,而六寶尕最和五十三尕最為最後與任尕最,

主要職權

穆斯林之間的民事、商事、刑事的訴訟執行審判,傳授教法律,懲治違反教法教律者,管理宗教基金,領導教徒聚禮。元至大四年(1311年),仁宗下令撤回回哈的司,命各地哈的只管教法教務。回回哈的司在循化撒拉族地區任命一哈的,撒拉族稱尕最,駐街子清真大寺。哈的司撤銷後,撒拉族哈的由任命制改為世襲制。尕最也稱作“總掌教”或“總理掌教”。在清檔案中也稱“世襲總理掌教”。循化街子清真大寺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匾額上稱“總理掌教韓光明”。

下設機構

尕最之下設3長,即海依1人,負責頌念“呼圖拜”;伊瑪目1人,負責講經;阿提卜1人,負責經堂教育。

終止年代

撒拉族孕最傳世l7人,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與土司制度同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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