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溺死判

《對溺死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溺死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溺死判
〈甲與乙同舟,既而甲懼水自投,因溺死。其家訟乙故殺,縣斷以疑。〉
鴻爐賦象,人壽幾何?生榮死哀,物類同致。晝夜不捨,宣尼興其嘆息;吉凶共同,賈誼發其詞賦。眷言甲乙,俱涉大川,懸流波而得朋,理征棹而雲邁。乙則同舟而濟,宛若神仙;甲乃懼水而投,遽嗟沉溺。波心乍沒,還疑觀影之人;泉路不歸,便是懷沙之客。然則渡河奏曲,曾不爾思;逝水沉魂,自招其咎。家人有訟,虛陳故殺之端;乙既無仇,難寘惟輕之典。薄訴不伏,理合哀矜;縣斷以疑,殊乖部察。以愚管見,釋放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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