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合作企業遞延收益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遞延收益是指遞延收益是指企業按契約規定以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帶資承包及實物結箅等結算方式下確定的遞延營業收入和遞延營業成本後結轉的遞延收益》企業為核算遞延收益,應設定“遞延收益’’科目。結轉遞延營業成本時,借記該科目;結轉遞延營業收入時,貸記該科目;年終結轉已實現利潤,借記該科目。科目的餘額表示尚未實現的遞延收益或遞延損失。

企業一般應在交付工程、提供勞務和技術眼務、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但在採用分期收款方式結算下,以本期收到價款或以契約約定的本期應收價款確認營業收入實現。因分期收款方式在銷售時不能確認營業收入,其收入應遞延確認。確認方法一般採用毛利率法。即:第一步,計算毛利和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第二步,每期收到帳款時,按上述比例將帳款分成兩部分,一部分視為成本的收回,另一部分作為遞延收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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