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卑學派

廣義上,尊卑學派認為“在某種文化條件下,尊卑是社會關係的基礎”。這裡“基礎”的涵義是:尊卑一方面是社會分配的主要依據,另一方面是文化實現其功能的重要手段。文化要對如何定義尊卑做出回答。尊卑和契約分別是中、西方傳統文化所倚重的基礎社會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尊卑學派
  • 一方面:是社會分配的主要依據
  • 另一方面:是文化實現其功能的重要手段
  • 出處:倫理結構、尊卑與社會生產
具體地在經濟學上,學派認為,“按尊卑分配”是解決稀缺與欲望之間矛盾的一個基本途徑;在管理學上,則將人看作“有尊卑屬性的人”,即“包含其自身尊卑、親疏等全部倫理關係的人”加以研究。
第一個把尊卑系統引入學術體系的是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王洋。他所著的《倫理結構、尊卑與社會生產》一書從廣義上確定了尊卑的研究對象——倫理結構,並為研究尊卑提供了分析工具——文化控制論。
依據該書觀點,
尊卑在世界歷史上的各類文明中普遍存在,且歷史悠久;
尊卑可作為劃分社會形態的漸進性依據(參見:百度“尊卑史觀”詞條);
西方白人內部對尊卑的消除來自宗教改革;
“尊卑二元對立”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基礎;
漢語是高“尊卑-親疏”語境語言;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尊卑是社會分配的主要依據;提高尊卑等級是中國文化賦予人們逐利的正統途徑;
尊卑是控制中國人思想和行為的主要手段;長期處於“尊卑”狀態是中國人性格特徵的重要成因;
尊卑高於真理,高於人性是中國文化的核心缺陷;
生產者(個人或者生產組織)處於尊卑之中。
參見百度詞條:“文化控制論”、“倫理結構”、“王權結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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