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特制定《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
- 時間:二○○三年十月八日
- 編號:第 18 號
- 提出:解振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特制定《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特制定《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制定的,為了加強對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促進經濟...
為規範河流(河段)水電規劃報告及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工作,明確審查原則、審查程式和組織形式,保障審查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科學性,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水電...
造成不良環境影響並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規劃,應當在該規劃草案報送審批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採取其他形式,徵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
專項規劃編制機關和建設單位可以委託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具體工作。第七條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公眾參與,本辦法未作規定的,...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審批的專項規劃,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審查。八、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環境影響評價...
第八條 確定參加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小組的專家,應當根據所涉及的專業、行業,從專家庫內的專家名單中隨機抽取。第九條 參加審查小組的專家應當本著科學求實...
經國務院批准,原環保總局已於2004年7月發布了《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劃的具體範圍(試行)》和《編制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的規劃的具體範圍(試行)》。目前,列入該範圍...
編制機關應當認真考慮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草案的意見,並應當在報送審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採納或者不採納的說明。 第十二條專項規劃的編...
建立規劃環評專家庫和規劃環評信息共享制度,切實擔負起召集審查小組對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的職責,做好審查環節的各項工作,把好規劃環評質量關,努力提高規劃環評...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國務院令第559號),依法全面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規劃環評)工作,結合我省實際,...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依據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委託契約或委託書;建設項目建議書的批准檔案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檔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地方環保部門為貫徹...
省、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專項規劃,應當在規劃編制過程中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以發展戰略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規劃,應當編寫環境...
保障審查的客觀性、公正性和科學性,促進水電建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環境保護部制定了《河流水電規劃報告及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暫行辦法》,現印發實施。
由國家或省有關部門審批的專項規劃,其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按《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18號)執行;由地級以上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山東省環境保護廳(以下簡稱“省環保廳”)負責除輻射類之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的審批。
該辦法的出台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要求,深化環評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對規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以下簡稱報告書(表))編制...
第九條 納入專項規劃或區域性開發的建設項目,專項規劃或區域性開發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或批准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許可權...
凡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發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評價證書"),並按照評價證書規定的...
和調動環境評價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編制高質量的化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擴大知名度,便於建設單位擇優選擇環境評價單位,並配合對環境評價單位的考核,特制訂本辦法。
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是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所進行的一項行政審批工作。主要從事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工作。根據國務院...
第十一條 納入專項規劃或區域性開發規劃的建設項目,在專項規劃或區域性開發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有審查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後,其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
第八條 規劃、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由規劃、計畫編制單位組織實施,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第九條 規劃、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
編制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範圍內的規劃,其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在規劃編制過程中,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篇章或者說明(以下統稱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第八條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規劃實施機關應當同步落實配套的環境保護措施。 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規劃實施後,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及時組織環境影響跟蹤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報告規...
第十七條編制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草案,依法應當組織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編制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評價,並編寫有關環境影響篇章、說明或者報告書,並按照環保部門的審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