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成本

審計成本

審計成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審計成本是社會管理成本的組成部分,即政府(財政)在經濟管理活動中用於審計支出費用的總和。狹義審計成本是指完成一定數量的審計項目所支出人力、物力、財力的費用總和。用投入產出術語表達,就是產出既定的條件下所投入的審計資源

對於一項審計工作來說,如果需要人員多、耗費時間長,其所需的資金成本及總的審計成本就比較高;反之則審計成本較低。我們通常說的審計成本一般是指狹義審計成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成本
  • 解釋:社會管理成本的組成部分
  • 學科:經濟學
  • 構成工資成本、公務成本
審計構成,控制方法,

審計構成

審計成本,大體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工資成本是指支付審計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基本工資、補助工資、津貼、補貼、節假日加班工資以及聘請專家、常年法律顧問等支付的各種酬金。
2、公務成本:是指支付的辦公費用、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車船燃料及維修費、修繕費、勞動保護費、各種保險費和外事費等。
3、業務成本:是指支付的印刷費、圖書、報刊資料費、人員培訓費、租賃費、諮詢費、公證費、訴訟費、錯案賠償費等。
4、購置成本:是指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和其他建築物建設費用,交通工具、電子計算機、錄音機、錄像機、攝影機、照相機、電信、文檔、辦公等設備購置費用等。
5、社會保障成本:是指支付給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生活費、補助費、在職和離職人員的公費醫療費和福利費等。
6、其他成本:是指不可預見的各項支出,如對社會公益事業的贊助等。

控制方法

審計成本控制是通過合理配置資源,力求以最小的審計成本最有效地實現審計目標的一種控制手段。通常,審計成本包括完成審計工作需花費的資金成本、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對審計成本進行綜合管理,目的在於提高成本效益。在實踐中,我們可以通過分析審計成本的影響因素,選擇採取多種方式降低審計成本。
1、嚴格控制審計程式,儘量減少中間環節。
審計程式是指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為達到審計目標採取的所有工作步驟的總和。在審計過程中,程式越繁瑣,審計成本就越高,所以,要降低審計成本,必須嚴格控制審計程式。為實現有效的程式控制,必須遵循以下原則:一是要從審計工作整體發展要求出發去分析和設計審計程式,避免重複交叉;二是要保證審計程式的計畫性,促進程式的有效運行;三是要評估程式運行所需費用,簡化審計程式。
最佳化審計組織,整合審計資源的利用狀況直接決定著審計成本的高低,所以,有效促進現有審計力量與審計對象的最佳結合,也是審計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
在審計計畫管理工作中,最佳化審計項目組織工作、促進審計資源整合的手段主要有:
1)計畫安排要明確目標,突出重點。根據審計工作發展目標和有效實施審計監督的需要,在計畫安排上要突出重點,明確年度審計工作總體目標和各項目審計目標。
2)加強對統一組織審計項目的管理,全面深入把握被審計對象的情況。一方面有利於從全局上系統地掌握情況,反映普遍性問題;另一方面有利於提高審計報告的全面性和針對性,給政府決策提供大量的、全面的、系統的材料。這樣,在無需增加審計資源和力量的情況下,也能從更高層次上、更加深入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
3)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注重發揮延伸審計或調查的作用,對重點問題進行重點審計,對於其他問題,可以在不影響審計質量的前提下,起到節約審計力量的作用。
4)在不影響獨立性的前提下,項目安排要儘可能就地就近。長期以來,為了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審計署對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的審計項目安排,多採用異地交叉方式。異地交叉審計大大增加了審計外勤費用,而且由於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來說都是全新的部門,有很多不熟悉的情況和問題需要去了解,客觀上也增加了審計成本。所以,在不影響獨立性的前提下,應儘可能安排就地就近審計。
5)靈活採用就地審計送達審計方式。就地審計與送達審計是兩種不同的審計方式。與就地審計相比,送達審計可以使有限的人力資源和各種潛在的審計信息資源得到更為充分、有效的利用,有利於提高審計質量。所以,在審計計畫安排時,科學分析項目特點,靈活採用送達審計方式,對降低審計成本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2、開發利用審計成果,合理轉嫁成本。
從費用效益的角度分析,審計成本還可以通過審計成果體現出來。也就是說,加強審計成本控制,還可以採用合理轉嫁成本的方式,促進審計資源的充分利用。
1)注重審計成果的綜合利用。第一,提高審計報告質量,提升審計成果的層次和水平;第二,要強化審計信息工作,提高信息的時效性和針對性,實現審計信息資源共享;第三,要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對所有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全部對社會公告,實現審計信息(成果)的社會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
2)建立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制度。審計不僅要查出問題,還要促進問題的解決落實。所以,加強審計成本控制,還要強化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做到查出一個問題,就處理解決一個問題。
強化預算控制,降低費用支出預算作為一種控制手段,屬於計畫範疇,是對未來一定時期內收支情況的預計。根據國家財務制度規定,強化預算控制主要採取以下方式:
1)實行定額預算。這是預算管理的最主要形式。目前,國家統一對機關行政經費實行定額定員管理,也就是由人員定預算,由預算定經費,由經費定支出,這對強化預算約束起到了重要作用。審計機關對審計經費的管理也可以比照上述方法,實行定額預算,由項目定人員、定時間,由人員和時間定工作量,再由工作量定經費,這樣在年初制定計畫的同時,就相應編好了經費預算。
為了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可以根據審計工作經驗,分別項目的性質、類型、規模等實行定額管理,減少預算編制中的人為因素,這樣在保證計畫科學性的同時,也實現了經費使用的計畫性和科學性。
2)建立節約獎勵制度。節約獎勵制度是定額預算的配套措施。審計項目的多樣性和不可測性,給定額的確定帶來很大困難,而且對於一些較為複雜或有較強變化性的審計項目,即使年初制定了預算,隨著項目審計的推進也難免會造成預算的追加、追減,這樣很容易使預算流於形式。所以,對於一些特殊的審計項目,可以採取經費包乾、節約獎勵的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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