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鄉11·25搶劫金店案

長沙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2010年11月26日對外發布訊息稱,經警方全力偵查和追捕,寧鄉縣玉潭鎮“11·25”搶劫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勝強於25日晚被警方抓獲,該案不到9小時成功告破。被搶的價值100餘萬元的金器被警方全部追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鄉11·25搶劫金店案
  • 外文名:Ningxiang November 25 store robbery case
  • 時間:2010年11月26日
  • 組織:長沙市公安局
簡介,事發經過,對話主犯,相關事件,懸賞通告,

簡介

寧鄉11·25搶劫金店案
2010年12月7日下午,長沙市公安局在寧鄉縣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了破獲寧鄉“11·25”特大搶劫金店案有關情況。警方稱,今天上午,該案兩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姜文兮、姜波被抓獲。至此,姜文兮等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被搶的價值100餘萬元金器被警方全部追回。目前,警方已對姜文兮等7人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5日12時50分,寧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民眾報警稱:其在途經寧鄉縣玉潭鎮人民中路張萬福大金行門口時,發現該金店被3名男子持槍搶劫,作案後犯罪嫌疑人搭乘一台黑色小轎車朝寧鄉汽車站方向逃跑,未造成人員傷亡。接警後,寧鄉縣公安局立即調遣警力趕赴現場進行勘查處置,並迅速組織警力設卡堵截,全力追緝犯罪嫌疑人。在安化縣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於當晚9時40分,在該縣大福鎮一招待所內將犯罪嫌疑人張勝強抓獲歸案。
通過進一步偵查,特偵組掌握了參與搶劫犯罪的其他嫌疑人的有關情況,並於26日凌晨2時組織專門力量,對其餘犯罪嫌疑人可能外逃的重要交通部位進行蹲點守候,並在相關媒體對懸賞通告予以滾動播放,廣泛發動民眾提供抓捕線索。當晚10時許,犯罪嫌疑人肖勇迫於震懾向警方投案自首。隨後,警方通過審訊深挖,又先後將涉案犯罪嫌疑人姜利國、寧雙、黃強(涉嫌提供槍枝、窩藏等罪名)抓獲歸案。11月27日,警方根據犯罪嫌疑人肖勇和張勝強交代,分別在寧鄉黃材鎮石山村和黃材村找到兩人搶劫時所持的兩支自製手槍。
12月4日,警方掌握到一條重要線索:姜文兮、姜波出現在寧鄉縣橫市鎮的山區。警方立即調集警力,重點對橫市鎮的山區進行搜捕。今天11時50分,在該鎮鐵沖路口往黃材方向2公里處山塘邊一洞穴,民警發現並當場抓獲姜文兮、姜波兩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了價值100餘萬元金店被搶劫的黃金首飾贓物。

事發經過

寧鄉11·25搶劫金店案
蒙面人劫走價值百萬金飾
2010年11月25日中午12時50分許,三名蒙面年輕男子竄至該鎮人民中路張萬福大金行,其中兩名男子持兩把自製手槍,另一名男子用錘子砸碎四個黃金首飾展台後,搶走手圈、項鍊、耳環、戒指等價值100餘萬元的黃金首飾,整個過程大約持續80秒鐘。隨後,三名男子乘坐停在店外的一輛車牌被遮攔的黑色捷達小轎車往寧鄉汽車站方向逃跑,案件未造成人員傷亡。
案發後,湖南省公安廳、長沙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相關負責人迅速啟動打擊嚴重犯罪快速回響預案,寧鄉縣公安局全警上路設卡攔截黑色捷達小轎車。當日下午1時40分許,黃材派出所卡點處發現有一輛可疑小轎車強行沖關,守點民警立即驅車追趕。追至黃材水庫附近時,民警發現一輛右前輪胎破裂的小轎車被遺棄在路邊。
據介紹,案發後,嫌犯姜利國駕車在黃材水庫附近等候接應。張勝強、肖勇、姜波、姜文兮等嫌犯企圖竄至黃材水庫將捷達車沉入水底後,再坐上姜利國的小轎車逃跑。但他們已被民警盯上,只能棄車分頭逃竄。根據附近目擊者介紹,4名嫌犯棄車後,朝附近山林跑了。
搶劫前多次演練搶劫過程
特偵組民警獲知其中一名嫌犯朝益陽安化方向逃竄。25日晚10時,寧鄉警方在安化警方的協助下,將該案嫌犯張勝強(男,20歲,寧鄉縣黃材鎮人)在安化縣大福鎮汽車站旁一賓館抓獲。根據相關線索,警方又迅速趕往黃材鎮布控搜查。26日晚上,另一嫌犯肖勇(男,19歲,黃材鎮人)在父親的勸說下投案自首。
隨後,警方通過審訊深挖和縝密偵查,又先後將涉案犯罪嫌疑人姜利國、寧雙、黃強等人抓獲歸案。據交代,張勝強、肖勇、姜波、姜文兮均系寧鄉縣黃材鎮人,其中姜波、姜文兮是堂兄弟。4人之前在深圳務工,沒有賺到錢。11月初,他們從深圳回到寧鄉,寄住在姜利國家中,閒聊中談到“搞點大路”。隨後幾天裡,他們從寧雙、黃強手中購得兩支自製手槍,張勝強與肖勇各負責一把。
11月27日,警方根據犯罪嫌疑人肖勇和張勝強交代,分別在寧鄉黃材鎮石山村一處石縫中和黃材村一個池塘中,找到兩人搶劫時所持的兩支自製手槍。據了解,張勝強、肖勇、姜波、姜文兮密謀搶劫金器店後,曾在姜利國家中反覆演練作案過程。
山洞中搜出作案的堂兄弟
25日晚起,長沙警方對其餘犯罪嫌疑人可能外逃的重要交通部位進行蹲點守候。市公安局局長李介德,副局長歐益科、徐波躍於11月27日、28日趕赴寧鄉,指揮400餘名警力,發動當地幹部民眾合圍在逃的姜文兮、姜波。
12月4日,警方掌握到一條重要線索:在逃的姜文兮、姜波出現在寧鄉縣橫市鎮的山區。市公安局副局長單大勇等迅速趕赴寧鄉指揮抓捕。警方以橫市鎮山區為中心,在周邊5個鄉鎮設立11個盤查卡點,封堵犯罪嫌疑人可能出逃的所有線路,同時重點搜捕橫市鎮山區。
昨日上午11時50分許,市公安局副局長歐益科率領搜捕警力搜尋到橫市鎮黃祖溈旅遊線鐵沖路口往黃材方向2公里處的山窩時,在池塘邊一洞穴發現並當場抓獲姜文兮、姜波,繳獲價值100餘萬元被搶劫的黃金首飾贓物。根據介紹,12天的躲藏中,兩名嫌犯整日提心弔膽,輪流背著一袋價值百萬餘元的黃金首飾。目前,警方已對姜文兮等7人依法刑事拘留。

對話主犯

寧鄉11·25搶劫金店案
記者(以下簡稱記):逃到山上這么多天,靠什麼活過來的?
姜文兮(以下簡稱姜):野地里有很多紅薯,都是別人種的不要的,我們挖來吃,南瓜可能是農民放在地里不要的,靠吃這些才活過來。為了挖紅薯,我的手指都劃破了,一直在流血。
記:這些天你們睡在山上的哪些地方?搶來的金器放在哪裡?
姜:我們兩人剛開始就睡在樹林里,後來找了一個小山洞,就睡在山洞裡。我們有一個大口袋,就把金器放在口袋裡,我跟姜波是堂兄弟,兩個人輪流背這個口袋。
記:你們為什麼要搶劫?這些天感覺怎么樣?
姜:我們手頭沒錢用,閒著無事時就合計著這事。這些天我們十分害怕,晚上根本不敢睡著,一旦聽到什麼聲音就立刻換地方。吃不好也睡不好,我這些天已經瘦了10多斤,被抓時想跑都跑不動。家裡清寒,有一個1歲多的小孩,我非常想妻子和孩子,非常對不起自己的家人。

相關事件

寧鄉11·25搶劫金店案
據了解,2010年9月10日,長沙警方召開商場超市和金銀珠寶店安防工作會,從9月10日至10月30日,長沙100餘家大型商場、綜合超市、金銀珠寶店都要按要求安裝完防砸玻璃櫃檯。昨日下午,記者在採訪現場了解到,事發前,寧鄉警方曾5次勸說張萬福大金行安裝防砸玻璃櫃檯,但對方一直沒有如期安裝,而警方最後一次勸說是在案發前的兩天。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全市各大型商場、綜合超市和金銀珠寶店要配備專職保衛人員,著保全制式服裝,配備橡膠棒等必要防護器械;金庫須實行24小時專職保衛人員值守,大型商場、綜合超市的其他出入口、營業區域、停車場等部位也須派專職保衛人員巡邏保衛;全市各大型商場、綜合超市和金銀珠寶店內新設定黃金、鉑金首飾等貴重金屬或珠寶的展示櫃要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防砸玻璃。
同時,各大型商場、綜合超市總出納室、金庫以及金銀珠寶店的門市、保管室要安裝防入侵報警設施;各大型商場、綜合超市和金銀珠寶店的總出納室、大額現金押送通道、金銀首飾貴重商品經營區、包裹暫存櫃等區域以及出入口應安裝視頻監控裝置。電視監控圖像資料的保存期須為30天以上。
據了解,目前,全市大部分大型商場、綜合超市的防入侵、緊急、防撬竊探測報警均已與市公安局110報警系統聯網。

懸賞通告

寧鄉11·25搶劫金店案
2010年11月25日,我縣玉潭鎮發生一起惡性搶劫金店案,犯罪嫌疑人蒙面沖入位於玉潭鎮人民路的張萬福大金行,威脅店內工作人員,用鐵錘砸破店內金器櫃檯,搶走價值100餘萬元的黃金及玉器製品後駕車逃離現場。
經偵查,下列三名人員有重大作案嫌疑:
1、肖勇,男,1991年12月9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30124199112091419,湖南省寧鄉縣黃材鎮人,無固定職業,住寧鄉縣黃材鎮塅溪村七組。
2、姜波,男,1990年10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3012419901002141X,湖南省寧鄉縣黃材鎮人,無固定職業,住寧鄉縣黃材鎮塅溪村六組。
3、姜文兮,男,1984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30124198412041419,湖南省寧鄉縣黃材鎮人,無固定職業,住寧鄉縣黃材鎮塅溪村六組。
望廣大人民民眾在接此通告後,積極提供破案線索,對於提供犯罪嫌疑人去向經查證屬實的或直接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將給予每名人民幣20000元的獎勵。
對知情不報、隱匿、藏匿犯罪嫌疑人或協助其逃跑的,情況一經公安機關查實,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對其予以重處。
舉報電話:110、073187881660
聯 系 人:張警官 13755128808
楊警官 1346766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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