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爾(英國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

密爾(英國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

約翰·斯圖爾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舊譯穆勒,1806—1873),19世紀英國著名哲學家、經濟學家、邏輯學家、政治理論家。舊譯穆勒。西方近代自由主義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早在維多利亞時代,密爾就因其鮮明的自由主義立場以及對自由主義學說的清晰闡釋而被稱為“自由主義之聖”。密爾在自由主義發展史上的重要性在於,他第一次賦予自由主義完整而全面的理論形式,從心理學、認識論、歷史觀、倫理觀等角度為當時已經達到黃金時期的自由主義提供了哲學基礎。西方古典自由主義向新自由主義的過渡也是從他開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約翰·斯圖爾特·密爾
  • 外文名:John Stuart Mill
  • 出生日期:1806
  • 逝世日期:1873
人物生平,家庭出身,學習生涯,成熟時期,晚年生活,人物貢獻,

人物生平

英國哲學家和政治思想家密爾,1806年5月20日生於倫敦,其父詹姆斯·密爾是邊沁創立的哲學激進派重要人物。他八歲學習拉丁語、幾何、算術,十二歲研究經院哲學,閱讀亞里斯多德的原著。密爾成年後,於1823年經他父親介紹,進入了東印度公司工作,前後達35年之久。他在1866年曾任英國國會下院議員,1868年因選舉失敗而脫離國會,退居阿維尼翁,於1873年5月8日去世。今天,在英國倫敦泰晤士河畔,聳立著密爾的青銅雕像。

家庭出身

密爾是著名功利主義哲學家傑姆斯·密爾(1773-1836)的長子,傑姆斯來自蘇格蘭的貧困家庭,苦學成功,17歲便為約翰·斯圖亞特爵士選為其女之家庭教師,並被送往愛丁堡大學就讀,1798年成為合格的傳教士,但終身未傳過教,並且視基督教為進步的最大障礙。1802年爵士在倫敦提供他一棟房子,從此就在倫敦以作家及編輯為業;1852年與哈莉耶特·布洛結婚,年余產下一子,以爵士之名名之。
傑姆斯對於心靈的觀點深受約翰·洛克(1632-1704)之影響,認為心靈最初就如同一張白紙,而思想來自於感覺經驗的積累,而密爾就是傑姆斯的那張白紙,於是密爾從三歲就開始讀希臘文,八歲開始學拉丁文代數幾何,九歲遍讀希臘史家的重要著作,少年階段結束時,他已經具備了比大學畢業生還要廣泛的知識。據密爾《自傳》表示,他認為人在成長的初期,只要經過適當的訓練,可以吸收和理解的數量遠超過常人所能想像,他表示自己並非上駟之才,但經過這樣的訓練,一樣能夠具有一定程度的思辨能力。
父親對密爾的教育以功利主義當作倫理學的基底,源自於傑姆斯與邊沁的交情,事實上密爾自己也與邊沁常有接觸,邊沁死後還負責整理他的著作;在這樣的情況下,密爾有意無意成為功利主義學派的接班人。

學習生涯

出生在倫敦的彭湯維爾,父親詹姆斯·密爾是一位經濟學家和哲學家,享有一定的社會聲譽。密爾從來沒有上過正規的學校,由他父親根據自己的理想進行教育。他三歲學習希臘語,八歲前已熟讀《伊索寓言》、色諾芬的《長征記》、希羅多德的《歷史》,以及盧西安、拉爾修、伊索克拉底、柏拉圖等人的著作。
在密爾青年期的晚期,在古典哲學的雄厚背景下,對政治經濟學與法學又下了一番苦工,並且開始在報刊文獻上發表文章,其中最主要的場域是在哲學激進派的喉舌《西敏寺評論》,與之相抗衡的是輝格黨的《愛丁堡評論》以及托利黨的《季刊》,他並且組織了學社與年紀長他不少的人進行學術思辨,並且以讀書會的形式增加自己在政治經濟學、邏輯學與心理學的知識;1823年進入東印度公司任職,此後便以公務生涯為職,直到東印度公司在1856年解散為止,這樣的公務生涯,使得他成年這段時間有大量的時間從事思想工作。

成熟時期

總吉他的學習生涯,沒有玩伴、沒有嬉戲,只有書籍和父親的話語,這樣的生活在1826年出了問題,在那一年他進入了一種精神危機的狀態,在這段時間裡他不斷思索作為一個人的價值何在,並且漸漸從華滋華斯(1770-1850)的詩中得到一些啟發,兩年後精神危機慢慢過去,他的思想也就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並且開始大幅修正原來的功利主義觀。在生活方面的突出之處在於他開始大量閱讀具有不同觀點人士的著作,例如英國浪漫派的哲學家塞繆爾·泰勒·柯勒律治(1772-1834)、奧古斯特·孔德(1798-1857)與聖西蒙(1760-1825)等等;在對民主政治的討論上,他受到亞歷克西·德·托克維爾(1805-1859)很大的影響。
當然影響他成熟時期最大的是他與哈莉特·泰勒(1852年之後成為哈莉耶特·泰勒·密爾)長達20年的相互愛戀以及6年的婚姻生活。在密爾人生的幾個階段里,值得注意的是每個階段都有一個對話者,從早期他的父親,1830年之後是哈莉特·泰勒,到1858年之則由海倫·泰勒(哈莉耶特之女)取代,這些人的思想與行動當然也影響密爾甚巨。密爾對於現狀的不滿多少來自於哈莉耶特·泰勒的影響,特別是結婚之後,密爾的公開活動一度變得很少,在兩人思想的激盪下,密爾的重要著作有許多都在此時出現。
泰勒的思想不僅在當時非常的前衛,即便是放在當今的時空下,她的若干看法比起許多的女性主義者也不遑多讓。例如她反對愛情,因為愛情奴役了女性;對基督教的反對,因為它造成了個人解放的障礙,形成了社會專制;對於社會主義的關注,使得密爾重新思索了公平正義的問題,這些在密爾的著作中都不難發現其蹤跡(Hamburger, 1999:23-30)。也正由於她對於密爾的重大影響,當我們去檢視密爾著作中關於人的理想概念的同時,也不能忽略了她作為一個密爾的典範所產生的作用。
在這段戀愛與婚姻的前後,正是密爾著作發表的高峰期,包括了《邏輯體系》(1843)、《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論自由》(1859)、《論代議制政府》(1861)、《效益主義》(1861)、《女性的屈從地位》(1869)與《論社會主義》(1876)等等。

晚年生活

密爾晚年並且曾經擔任過一任的國會議員(1865-8),任內為改革法案與勞動階級的利益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並且極力參與政治與社會改革工作。

人物貢獻

密爾是一位具有多方面貢獻的思想家。他是自由主義政治思想家,他的《論自由》和《論代議制政府》就是自由主義政治理論的代表作。特別是前者,被認為是與洛克的《政府論》齊名的自由主義經典。他是功利主義倫理學家,他的《功利主義》在邊沁提出的功利主義思想基礎之上建立了完整系統的功利主義倫理學體系。他是折中主義經濟學家,他的《政治經濟學原理》綜合了亞當·斯密大衛·李嘉圖的經濟學理論,曾被認為是19世紀下半期西方國家一本無可爭議的經濟學的聖經。他是歸納主義邏輯學家,他的《邏輯體系》豐富了歸納法,提高了歸納法在邏輯中的地位。他是實證主義哲學家,在他的上述著作以及《奧古斯特·孔德實證主義》等其他著作中,都體現出了他的實證主義哲學思想。
密爾政治思想的中心範疇是自由。圍繞著自由概念,他探討了自由與權威、個人獨立與社會控制、個性發展與社會進步、自由與功利之間的關係,論述了自由與民主、自由與平等的關係以及自由的限度與範圍等。他試圖從這種種關係中來豐富和拓展自由主義對“自由”的界說和理解。在密爾那裡,自我的發展是個人的自由的積極的實現,而不受干涉的自由權則是消極的個人自由的維護,二者結合起來才構成了完整的自由觀。個人的自由權涉及的主題是:“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於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個人自由的實質是能夠不受外界強制,按照自身的條件去自主地追求自己的生活目標。
這種個人的自由權不是沒有限制的。就個人方面而言,“個人的自由必須約制在這樣一個界限上,就是必須不使自己成為他人的妨礙”。就社會方面而言,社會對個人行為的裁判權,必須是在個人的行為影響到他人和社會的利益的時候,才能施行。自我發展是個人的自我培養和教育過程,它的目標是實現個人在心智、情感和道德上的充分的、全面的發展,表現為個人具有充分發展了的個性、自主性、獨創性和健全的社會性情感。自我發展的過程既是個體充分實現自身的社會化、道德化的過程,同時又是個體保持並充分發揮其個性自由發展的過程。在密爾看來,自由所最終訴諸的仍是功利原則。自由的功利涵義就在於,為人類的幸福和個體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護,它的約束力也正源於此。
密爾還專門探討了正義與功利之間的關係,因為功利主義理論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正義問題。正義原則與功利原則的衝突的實質是:功利原則所提出的最大化幸福的主張,不能圓滿地解決如何在不同的人們中間分配幸福的問題,而且貫徹最大化的要求往往會導致違反正義原則的後果。而密爾則認為正義與功利主義所依賴的原則並不存在直接的衝突,正義並不是來源於功利之外的其他東西,相反,它是適應社會總體的普遍利益的需要而產生的。密爾認為,現代正義概念的核心仍是“權利”。凡有權利的場合,都是正義問題。所謂權利,是指個人可以合法地要求社會用法律或是教育與輿論的力量使他保有的東西。而社會之所以要保護權利,就是為了公益,即社會的安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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