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論

《守道論》是唐代文學家柳宗元創作的一篇散文。此文主旨為“官是以行吾道”。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守道論
  • 出處:《全唐文》
  • 作者:柳宗元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作品鑑賞,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守道論
或問曰:“守道不如守官,何如?”對曰:“是非聖人之言,傳之者誤也。官也者,道之器也,離之非也。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是固非聖人之言,乃傳之者誤也。
夫皮冠者,是虞人之物也。物者,道之準也。守其物,由其準,而後其道存焉。苟舍之,是失道也。凡聖人之所以為經紀,為名物,無非道者。命之曰官,官是以行吾道云爾。是故立之君臣、官府、衣裳、輿馬、章綬之數,會朝、表著、周旋、行列之等,是道之所存也。則又示之典命、書制、符璽、奏復之文,參伍、殷輔、陪台之役,是道之所由也。則又勸之以爵祿、慶賞之美,懲之以黜遠、鞭撲、梏拲、斬殺之慘,是道之所行也。故自天子至於庶民,鹹守其經分,而無有失道者,和之至也。失其物,去其準,道從而喪矣。易其小者,而大者亦從而喪矣。古者居其位,思死其官,可易而失之哉?《禮記》曰:“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孟子曰:“有官奪者,不得其職則去。”然則失其道而居其官者,古之人不與也。是故在上不為抗,在下不為損,矢人者不為不仁,函人者不為仁,率其職,司其局,交相致以全其工也。易位而處,各安其分,而道達於天下矣。
且夫官所以行道也,而曰守道不如守官,蓋亦喪其本矣。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也。是非聖人之言,傳之者誤也,果矣。

注釋譯文

[1]守道:指遵守一定的原則與道德標準。所謂守官則指居官盡職。此文作年不詳,疑作於貞元間。
[2]守道不如守官:所引見《左傳》昭公二十年:“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又見《孟子·萬章下》《孔子家語》卷九。不如,不依照。“如”有“依照”義,見楊樹達《詞詮》卷五。
[3]傳(zhuàn):講解經義的文字稱傳。
[4]器:指有形的具體事物。道是主觀觀念,無形。官指做官,為具體事物,故以器喻之。
[5]離:離析,分開。
[6]失道:不遵守道德規範。
[7]失官:未盡到為官的責任。
[8]固:固然,一定。
[9]皮冠:皮製之冠。古代國君田獵,招虞人,以此為符信。
[10]虞人:古代掌管山澤園囿及田獵的官。
[11]準:憑信。
[12]物:指皮冠。
[13]苟:假如,如果。
[14]經紀:綱常,法度。
[15]名物:名號事物。
[16]命:命名,稱名。
[17]輿馬:車馬。章綬:章服與系印的絲帶。數:禮數,儀禮標準。古代君臣尊卑有別,官府有名號,官吏有級別,出行所乘坐的車的裝飾及駕馬的數目、上朝所穿禮服的顏色及圖案,以及官印上的絲帶,皆因等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作為身份和等級的標識。
[18]會朝:眾臣上朝覲見皇帝。表著:上朝時站立之處。《左傳》昭公十一年:“會朝之言,必聞於表著之位。”杜預註:“朝內列位常處,謂之表著。”周旋:指進退。行(háng)列:佇列及行進的次序。
[19]存:依存。
[20]典命:典是記載典章制度的典籍,如《尚書·堯典》《尚書·舜典》。先秦王者之言稱命,如《尚書·說命》《尚書·顧命》等。書制:自秦之後,皇帝的命令曰制。天子之書,用璽以封,曰璽書,又曰賜書。符璽(xǐ):帝王的印信。奏復:即批答。吳訥《文章辨體序說·批答》:“蓋批答與詔異,詔則宣達君上之意,批答則采臣下章疏之意而答之也。”
[21]參伍、殷輔:《周禮·天官·太宰》:“設其參,傅其伍,陳其殷,置其輔。”鄭玄註:“參,謂卿三人。伍,謂大夫五人。殷,眾士。輔,府史、庶人在官者。”陪台:臣之臣為陪,最末等為台。見《左傳》昭公七年。役:役使。
[22]由:由來。
[23]爵祿:官爵俸祿。慶賞:行賞獎勵。美:光榮,榮耀。
[24]黜(chù)遠:罷免、疏遠。鞭撲(pū):鞭打。《廣韻·屋韻》:“撲,打也。”梏(gù)拲(gǒng):把手銬在一起。梏,《說文》:“手械也。”拲,《說文》:“兩手同械也。”斬殺:殺死。斬為古代死刑的一種,斬首或腰斬。慘:慘烈,慘痛。
[25]行:實行,執行。
[26]庶人:普通百姓。
[27]經分:規則、本分。
[28]和:和諧,相安無事。
[29]物:指作為憑信之物。
[30]易:變易,改變。
[31]大者:指更大的方面,指與小事相對的大事。
[32]死其官:死於官位。意謂恪守其職,死亦不渝。
[33]“道合則服從”二句:所引見《禮記·內則》。
[34]“有官守者”二句:所引見《孟子·公孫丑下》。不得其職,無法盡其職責。
[35]不與:不以為是,不允許。
[36]抗:違抗,反抗。意思是說:守道盡職,,即使違背君主之意,也不算反抗。
[37]損:損害。
[38]“矢人者不為不仁”二句:《孟子·公孫丑上》:“矢人豈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矢人,造箭之人。函人,造甲的工匠。
[39]率:遵循,遵行。
[40]司:執掌,主管。局:所掌管的部分。
[41]交相:互相。致:奉獻。全:成全,完善。工:工作。
[42]易位:不同的地位。處:相處,相互配合。
[43]本:根本,原則。
[44]果矣:就是,表示肯定。

作品鑑賞

虞人的行為是守道,孔子用“守道不如守官”肯定他們,顯然認為守官就是服從君主的命令。柳宗元不同意這種看法,認為官、道一體,守道就是守官,但不好直接批評孔子,故云後人的記載不可信。儲欣說:“道為總名,官有定職,守道不如守官,政欲人守職,以合乎道耳。此論最善發明聖言。其曰傳之者誤也,與‘隸也不力’一例看。”(《河東先生全集錄》卷一)孔子是否有此言論可勿論,柳宗元在此文中強調居官以道,官、道一體,非道則去,故守官即守道。然無論守道還是守官,都不是唯君主之命是從,而是恪盡職守,按原則辦事。黃震評此文說:“以守道不如守官,非聖人之言,且謂官所以行道,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其論正矣。然愚猶謂守道,我之事也;守官,非我之所可必也。若董狐為史官,以死是官,與道俱守也。舍是而必曰守官,吾恐官之守,道之離也。盍亦反其言而言曰:守官不如守道,庶幾官可守則守,不可則去之,而道未嘗不守也。”(《黃氏日鈔》卷六〇)

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字子厚,河東解(今山西運城西)人。世稱“柳河東”。貞元九年(793),二十一歲的柳宗元進士及第,授校書郎。二十六歲又中博學宏詞科,調藍田尉,升監察御史里行。與劉禹錫等參加主張改革的王叔文集團,任禮部員外郎。“永貞革新”失敗後,被貶為永州司馬。後遷柳州刺史,故又稱“柳柳州”。與韓愈倡導古文運動,同被列入“唐宋八大家”,並稱“韓柳”。散文峭拔矯健,說理透徹。山水遊記多有寄託,尤為有名。寓言筆鋒犀利,詩風清峭幽遠。著有《河東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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