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新(“百名紅通人員”第16號)

孫新(“百名紅通人員”第16號)

孫新,男,1968年7月4日出生,北京市人。

曾任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計畫財務處出納,因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2008年10月逃亡泰國,2010年1月26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2015年6月8日被押解回國

2016年7月26日,經查明,孫新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2332.5萬元從事營利活動,數額巨大構成犯罪。經審判,判處孫新有期徒刑14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新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出生地:北京市
  • 出生日期:1968年7月4日
違法被查,被押回國,開庭審理,依法判刑,

違法被查

孫新,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計畫財務處出納。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立案,2008年10月逃亡泰國,2010年1月26日由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
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被告人孫新利用擔任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財務出納,負責收支公款、保管銀行預留印鑑、支票及領取銀行對賬單等職務便利,將單位公款總計人民幣2332.5萬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轉入其控制的證券、期貨賬戶,用於營利活動。
2008年1月,因被免去出納職務,被告人孫新偽造銀行協定存款契約、協定存款賬戶對賬單等交接材料,完成工作交接。同年10月21日,單位在辦理銀行業務時發現協定存款賬戶已銷戶,要求孫新到單位說明情況,孫新從其控制的用於證券、期貨交易的銀行卡中取出公款57.3萬餘元,並攜款潛逃境外至東南亞地區。
2008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孫新立案偵查。
2015年6月8日,被告人孫新被查獲歸案。案發前,孫新陸續歸還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472.4萬餘元,其餘1802.7萬餘元公款尚未歸還。案發後,孫新銀行卡中的涉案公款80餘萬元已凍結。

被押回國

2015年5月,北京市追逃辦得到孫新正藏身於高棉的訊息後,
立即組成追逃工作組趕赴高棉,在公安部“獵狐2015”高棉工作組和駐柬大使館的大力配合與幫助下。6月8日,孫新被押解回國。當日,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獲悉,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北京市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孫新從高棉被押解回國。這是“天網”行動公布百人紅色通緝令後,北京市首個被抓回的被通緝人員。

開庭審理

2016年7月5日上午,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北京市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孫新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這是“天網”行動公布百人紅色通緝令後,首名受審的被通緝人員。

依法判刑

2016年7月26日,經查明,孫新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2332.5萬元從事營利活動,數額巨大構成犯罪。經審判,判處孫新有期徒刑14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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