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婚

嫁娶婚

受明清父系制的發展以及漢族婚姻文化的影響,開始流傳的一種傳統的婚姻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嫁娶婚
  • 時間:明清以後
  • 形式:男婚女嫁
  • 原因:父系制的發展
內容,發展,日本的嫁娶婚,客家的婚嫁娶,說親,送定,報日子和送聘金,盤嫁妝,接親與送親,鬧房,圓房,請三朝,婚宴隊,其他婚俗,童養媳,贅婚,換親,改嫁,

內容

萬福之原,福壽雙全,婚元選擇,百年好合。
嫁娶婚
一.乾造:X年X月X日X時健生。生辰八字:坤造:X年X月X日X時健生。生辰八字:
二.萬全通書合時憲書歷理選擇嫁娶吉期
(一)定於XX年X月X日黃道吉日結婚大吉。
(二)嫁娶宜忌:1.主婚父命XX年X歲X相不犯天罡福壽大吉。2.主婚母命XX年X歲X相不犯河魁福壽大吉。3.娶婚男命XX年X歲X相不犯命星喜慶大吉。4.行嫁女命XX年X歲X相不犯歲星喜慶大吉。5.娶嫁擇於本年X月X日X時進宅大吉。6.冠帶擇於本日X時面向X方梳妝上頭大吉。7.娶送男女客忌屬XXX三相以及妊娠之婦避之大吉.8.安床帳宜用X房X間坐X向X,合卺大吉。9.新人上下車轎俱宜面向X方迎喜大吉。10.迎門置鞍糕令新人抱XX、XX及明鏡大吉。11.新人宜用XX飾物護身大吉。12.路逢井、石、廟宇、橋、臼、彎道等宜用XX或XX大吉。天地氤氳,鹹恆慶會,金玉滿堂,長命富貴。

發展

娶妻入於夫家之婚姻。形式為男婚女嫁。舊式婚姻的主要形式。婚後女方須改從夫姓,成為男方家族成員,以男方之住所為住所,子女從父姓。充分表現了男尊女卑、傳宗接代的封建主義思想。中國大多數婚姻仍採取女到男家形式,但內容與舊時的嫁娶婚有著本質的不同。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這是嶄新的男女完全平等的婚姻制度。

日本的嫁娶婚

武家制度與嫁娶婚對性自由的限制
女人出嫁武家如同進入牢籠。
平安貴族的生活方式早就被日本武士階級所仰慕,等到武士們奪取了政權之後,他們不僅模仿公卿貴族的風流韻事,而且改造了社會的婚姻和風俗,武士們的風流追求深刻地影響了日本社會文化。有句俗語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對於進入幕府時代的日本男人來說另有所指,新的婚姻制度埋葬了他們過去的那種浪漫愛情。因為幕府主張用“嫁娶婚”取代了此前的“走訪婚”,使武士的多情受到限制,走訪女人的自由因而受影響.。
一般認為嫁娶婚在日本流行是在室町時代以後,到室町時代中期,父權制的嫁娶婚逐漸確定,男方的家長開始為兒子和家僕娶親,在庭院裡為新婚夫婦建造新房。由於是為娶親而建造的新房,人們因此開始稱新娘為“新造”。這樣一來,男人雖然可以壟斷他們的妻子,但也失去了沾染他人妻子的機會和權力,但是還有不少日本男人非常追懷昔日的性自由,不喜歡固定的一夫一妻制,所以婚禮仍以秘密進行的為多。
這種嫁娶婚對於女子的約束最嚴格,因為新婚夫婦和男方的父母住在一起,最難處理的婆媳關係以及由此產生的悲劇出現了。當然這種婚姻是由武士階級確立的,並在武士社會取得支配地位,使女子在這種家庭中經濟地位日益低下,必須依賴男子。一般市民和農民雖在慢慢仿效,但在最下層的農民和漁民之中,由於女子是維持家計的主要人物,所以和男子具有同等的權力,因此仍然保留著原始的走訪婚姻形式。
香港中式懷舊婚禮香港中式懷舊婚禮
然而畢竟日本的宗教文化和風俗習慣不主張禁慾,幕府通過法律制度和道德教育維持的主要是家庭關係而不是性關係。儘管武士道是嚴格的禁慾主義,但武士在性方面追求的是滿足而不是克制,奉行的是不受壓抑的享樂主義,只要他們能夠為主君保持戰鬥力,結婚生子培養新的戰士,性愛和婚姻往往是可以分離的。武士的妻子與其說是武士的配偶,不如說是他的一個固定性夥伴,他們的性生活也只是為家族生殖後代,是責任之性、生產之性。而武士的另一個重要性夥伴就是藝伎,與藝伎之間的性則是為滿足浪漫情調的性、情色的性。
有人說,做愛是江戶時代武士們的必修課,一點不假。為什麼?因為他們一出征,便不知是死是活,因而要及時行樂,享受性愛之樂,同時又要用性愛來激勵鬥志。藝伎因此也成了武士們的知音,她們也同樣是只管快活無論死活的人。武士在出征前後找藝伎,也是在準備犧牲生命的同時,尋找自己存在的感覺,此刻的性生活使他們感覺到自己的存在。

客家的婚嫁娶

客家婚嫁喜慶習俗
核心提示:婚姻習俗各階層繁簡不盡相同,一般要經過“六禮儀式”:⑴說親;⑵送定;⑶報日子和送聘金;⑷盤嫁妝;⑸接親與送親;⑹拜堂與吃麵碗雞。這是客家結婚姻的六個程式,和古之“六禮”大...
客家客家婚姻習俗有保留中原民族古風的一面,又有變異的一面,表婚俗觀念上的幾個特點是:
⑴客家是父當權的家長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對兒女婚姻起主宰作用。婚姻形式以“嫁娶婚”為主,男方向女方求婚,女方嫁入男家成婚。
⑵客家宗族興盛和傳宗接代的觀念特彆強,希望多添男丁,家大業大。如果膝下無子,就常以女招郎(招贅婚)的辦法把男方招入女家,不致斷了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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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客家女子從事家務和參加勞動的能力較強,所以地位比中原漢族的女子高。在婚嫁禮節上同樣受到父母的重視,隆重排場,嫁妝也儘可能豐厚。
⑷客家人一般同族同姓不聯婚。鄉村基本是按姓氏聚居的,鄰村不同姓可以結婚,同村的一母子孫不許結婚,跟仇族也不通婚。
婚姻習俗各階層繁簡不盡相同,一般要經過“六禮儀式”:
⑴說親;⑵送定;⑶報日子和送聘金;⑷盤嫁妝;⑸接親與送親;⑹拜堂與吃麵碗雞。這是客家結婚姻的六個程式,和古之“六禮”大同小異。

說親

男孩男孩長大成人,父母便托人作媒,尋訪適當人家未婚女。媒者向女方父母說明男方家庭、男子年齡、品貌等。如女方父母同意,便進一步相親,謂之“探人家”;如不同意,則婉辭謝絕。所謂“探人家”就是女方父母邀請幾位至親內戚前往男方觀看郎貌,了解家遷,男設宴款待並贈送禮品。過去女兒本人不去。經同意,女方將女兒出生年、月、日、時,俗稱“時辰八字”寫在紅帖上送往男家,謂“送庚”。男家將“庚帖”放在祖牌位前,三天內諸事順遂,則進一步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如認為“合”,婚姻就算定了。有的女方家中同樣辦理。所以舊時男女青年終身大事,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加上算命先生來決定,有的還受門第條件的限制,因此,“先結婚後戀愛”者居多,同床異夢者也不少。

送定

說親說親合適後,女方提出條件,聘金若干,、酒、、魚若干,桔餅、糖果若干,農村要加上、豆、粉、面若干;男方則提出要妝奩若干,由媒人在男女雙方間調和講定。農村往往用書面形式,稱“寫婚約”或“寫合婚字”,正面寫“文字厥祥”,底面寫“天作之合”,由雙方家長及媒人親房簽字畫押,各執一份。寫字時要由男方備辦盛宴。在城關則由男方送桔餅、糖果並布料、鞋襪、戒指或手錶等到女家,女家回送帽鞋衣服給男方。有的還由男家請一二桌“訂婚酒”。從此,女子便是男家的人了。送定以後,逢年過節,男方要送禮物給女方,直到結婚為止。
廣東梅州市區(梅江區、梅縣區)一帶的客家人,除了一般需送的禮品外,還要送一公一母兩隻“兔子”。“兔子”是用豬肚翻個面,塞入米糠製成,再做上耳朵、眼睛,形象逼真。女方收下公的一隻,回給男方一隻母的。俗謂“過了兔子禮即可吐子吐孫”。

報日子和送聘金

男方男方擇定“斗床”和接親的日期後,告知女方,叫“報日子”,一般要在結婚一個月以前,同時男方將聘金送給女方。客家人對聘金的尾數喜歡用“九”,圖其諧音“久”的吉利。女方在男方斗床的時候,要送柚子和木炭到男家,含有平生貴子和暖新房之意,俗稱“探子探孫”。男方要做許多大肉圓送給女方分贈親朋好友,以示結緣。

盤嫁妝

嫁妝豐厚儉樸相差很大。舊時一般人家嫁女的妝奩有五色衫褲、梳妝檯、腳桶、尿桶、門帘席、木箱或皮箱等,富貴人家則加綾羅綢緞、被褥毛毯、金銀手飾等,招搖過市,極盡炫耀。送嫁妝的人叫“青娘”,由男方給予紅包。嫁妝送到後,男家宴請親朋“看嫁妝”。盤嫁妝的時間在日間,具體日期各地不同,城關在新娘出嫁的前一天,鄉間多在新娘出嫁的第二天。在廣東及海外客家人中,還保留著一種別開生面的“蔬菜嫁妝”之俗。客家女兒出嫁時父母必鄭重其事地把一些諧音吉利的蔬菜,如芹菜、大蒜、香蔥、韭菜等等,逐樣用紅繩或紅布條綑紮,作為陪嫁,以表示對女兒女婿的美好祝願。更有趣的是客家還有用“長命草”為陪嫁的習俗。長命草為一株野草,用紅繩紮好,陪嫁到夫家,掛在洞房床頭竹籃里,第二天栽於菜園中,以示紮根。

接親與送親

接親也稱迎親,舊時多在日間進行,現多在深夜。男方在午間要備豬頭、雞公、魚及香燭、喜炮聲中到女方家中接親。“我是花轎抬到夫家的!”這是舊時婦女一輩子都值得驕傲的。俗話說:“破扇子扇扇也有風,破轎子坐坐也威風。”同去接親的人要雙數。女方家中看到接親人員前來要將大門關住,待接親者連放三次鞭炮以後,接過蠟燭火種,才開門恭迎。女方要備辦酒宴款待接親者,謂之“無塊席”,婿郎、陪客稍微動筷,不多吃。出嫁姑娘洗澡後,由媒人和喜娘為之梳妝打扮。女方送客的人也要雙數,一般有新人伯娓和新娘的兄弟及其他親友。出門時,女方父母應迴避。到男家後,若入門時候未到,新娘先要在門外等待。入門時,鼓炮相迎,男方父母亦應迴避,到拜堂時相見,以避免“相撞”,造成日後不和。跨進大門檻時,由廚子宰殺一隻公雞,叫“攔門雞”。一些鄉間習俗在門檻下放一把斧頭,新娘踏著米篩進入新房。
客家的嫁娶婚客家的嫁娶婚
一些一些地區的客家人在迎親中有“拖青”之俗,即花轎車後面有個人拖著一條寓為百子千孫的榕樹枝。當花轎在路上遇上別家的的花轎時,便按俗規互相調換樹枝,雙方回祝多子多孫,俗稱“換青”。然後各自拖回家中,把榕樹枝拋到自家屋瓦背上,借榕樹多子之意,有些地方則互換紅花。
拜堂與吃麵碗雞、交杯酒
這是這是結婚姻最後的儀式,新郎、新娘先同拜天,次拜祖宗,然後夫妻相拜。拜畢同入洞房,洞房內點紅燭,桌上放著煮熟的雞、麵條和兩個雞蛋,新娘新郎共同進餐,吃交杯酒。這是新入門第一次與新郎進食,需選吉時。新床上放的東西有講究,城關一般是放四個柚子,上貼喜字,“柚子”與“有子”諧音。鄉間放一個紅斗,裝滿白米,還有尺秤、算盤、剪刀之類,象徵婚後生活富裕,會劃會算;另有一盞紅燈,取“添丁”之意。

鬧房

鬧房鬧房不屬結婚儀式,或有或無。一般在賓客宴散以後,一些青年男女親友進新房與新郎新娘逗樂,要新人說唱捧逗,如新郎抱新娘咬紅花(紅包),新郎新娘合吃一顆糖果,唱歌跳舞等。過去還有“坎壓油堆”的陋習,就是一個個壓到新娘身上。這種現象多少帶有人類早期野蠻群婚的遺風,現已革除。過去有些地方因新房狹窄,鬧房改在廳堂舉行。鬧房連續三天,這三天內不分大小,男女老幼均可參加。客家鬧房,還受一種觀念的支配,認為越鬧越吉祥。廣東梅州客家人鬧洞房的習俗中特別突出說四句,以吉祥、祝福、禧戲的語言構成押韻四句詞,貫穿著整個鬧房過程,典雅、風趣。如有的說四句道:
月光光,看新娘,新娘肚屎圓丁當,
今朝下種子,八月生出桂子滿天香。
這類既帶嬉戲又含祝福的四句詞常引人拜腹大笑。

圓房

台灣的客家人最風趣,圓房之時,新郎新娘剛剛躺下,床底下就會傳出公雞“喔!喔喔!”的叫聲,母雞“咯咯蛋”的報生聲。原來是在姑娘談定婚姻事後其母親精心地為其餵養一對雞,隨她出嫁之日作為“帶路雞”來到男家,直送洞房婚床底下。雞叫後,新郎會問新娘:“床下怎么有雞叫?”新娘告訴他:“天快亮了,公雞啼明,雞下蛋了。”新郎掀起床單一看,床底下母雞真的下了個大雞蛋了。新郎觸景生情,緊緊地抱著新娘高興地說:“果然不錯,生了!生了!好兆頭,我們也會生的!”此俗俗稱“圓房催生”。
不少地舊俗還有圓房驗貞之陋俗。南方特別是廣東一帶,在三朝回門時隨送燒豬以示新娘貞節完好,新娘得到男家的尊重,女家為此而感到驕傲。“吃燒豬”成了新娘子是否貞節的代名詞。三朝之日新郎伴新娘回門,女方父母翹首盼望,在看到隨來的“燒豬”時才放下那顆久懸著的心。女兒是守身如玉的處女,婿家已表示對她滿意了,父母才為女兒終身有托而感到欣慰。對此舊俗,有嶺南雜詠一首云:
客家的嫁娶婚客家的嫁娶婚
閭巷誰教臂印紅,洞房花影總朦朧;
何人為定青廬禮,三口燒豬代守宮。

請三朝

新娘新娘出嫁後第三天,娘家要設宴席請女兒、女婿。女兒以客人身份回娘家,可坐首席,宴後當眾脫去紅衫,改穿普通新衣裳。這天不能在娘家住宿,無論遠近都要趕回夫家,有的鄉間,娘家過幾天邀一些親戚(婦女)至女兒家中做客;有的結婚滿月時,做母親的請女兒回家做滿月酒。男女親家各擇定日期,設盛宴互相請酒,謂之“上門”。這些喜慶的餘音,可以加強兩家之間的往來。

婚宴隊

結婚宴請賓客,俗稱“喜酒”,禮節甚為隆重,尤其過去娶親更甚。婚宴設於廳堂,桌位分尊卑。左上為首席,右為次,上坐老人,下陪客。賓客按尊卑、遠近、長幼入席,外戚尊,本族插。主要賓客,新郎須一一到他面前恭請並帶到規定的席位,奉獻碗筷。嫁女宴席則由新娘家長禮請賓客。新郎和新娘的母舅為上賓,坐首桌首席。女方來到男家的客人叫“大客”,他們來了,要在門前放鞭炮迎接,他們未到席,不能開宴。新郎要在母舅的首桌執壺,斟酒從母舅開始。農村娶親可以不請客,而嫁女不請則會被親友責怪,因為男家送了大量的雞酒魚肉給女家。喜宴除供給客人飲食外,都要讓客人帶點回家,讓家裡人分享,甚至讓鄰居分享,所以過去城裡請酒要大盤大碗,讓客人帶些回去。

其他婚俗

童養媳

長汀長期以來有帶童養媳的風俗,俗稱“新婢子”。過去產生童養媳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重男輕女;二是一些人家娶媳婦困難。生女孩者常在一二個月內將嬰兒送給別人,收養者只需出幾斤豬肉和細面。如果將來不做兒媳婦,也可將其出嫁,獲取聘金。過去童養媳結婚往往比一般人早,十五六歲結婚者不少。儀式也很簡單,一般不請客,不拜堂,除夕日吃過面碗雞便同房,俗稱“合卺”或“圓房”。婚後夫婦感情多不太融洽。

贅婚

男到女家結婚,長汀俗稱“打契約”或“招親”。女方多屬童養媳或等郎妹,前者指嬰兒時抱來長大後配童婚(有男孩匹配),後者指抱養來後等著生郎的。因無男孩將新生女兒與人“打契約”的則很少。“打契約”主要條件是生的孩子兩姓平分,男方對女方父母負責生養死葬。結婚儀式也較簡單,女方家長請本族親房和男方的家長商議簽署契約即可完婚,男方不出聘金,女方也無所謂嫁妝,男方可繼承女方父母財產。轉親 城鄉均有此種婚姻,但為數極少。

換親

兄妹雙雙互換結成夫婦。兩家均可省去聘金、送禮等費用,接親、拜堂等儀式照樣進行。這主要出自家長的意圖,雙方男女並無愛情基礎。

改嫁

寡婦再醮與離民眾觀婚的婦女再婚,過去在社會上受歧視。結婚儀式不能與普通婚姻相同,如不能穿紅衣,不能在廳堂正門出門,要提前一兩天離開原來的家,有的地方要半路上轎,接親時間不能在晚上而在白天等。也有寡婦不改嫁他家,招男子來家結婚“打契約”的,多因其有子女並與翁姑有感情不願離開所致。離婚婦女也有離婚不離家的,與家人照常生活在一起,除了與丈夫脫離夫妻關係外,其地位與離婚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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