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依法處置閒置土地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依法處置閒置土地的通知是為了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盤活閒置土地,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決定對全市可建設的閒置土地依法收回,統一處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依法處置閒置土地的通知
  • 發布單位:威海市
  • 發布文號:威政發〔2004〕36號
  • 發布日期:2004-07-20
基本介紹,法律條文,

基本介紹

【發布單位】威海市
【發布文號】威政發〔2004〕36號
【發布日期】2004-07-20
【生效日期】2004-07-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法律圖書館新法規速遞
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依法處置閒置土地的通知
(威政發〔2004〕36號)

法律條文

各市、區人民政府,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了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盤活閒置土地,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決定對全市可建設的閒置土地依法收回,統一處置。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處置閒置土地,要嚴格遵守《土地法》、《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合法的前提下,力求合情合理。具體處置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局制訂印發。
二、閒置土地依法收回後,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與規劃部門銜接,相對集中用地指標,合理安排項目用地,保證重點項目建設用地需要。
三、依法處置閒置土地,是市政府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挖潛盤活存量土地,促進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而採取的重要措施。各級各部門、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全市改革與發展的大局出發,齊心協力搞好閒置土地處置工作。各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要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今年10月底前對轄區內可建設的閒置土地,全部依法處置完畢。市國土資源局要加強對處置工作的督導檢查,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有關情況,並根據處置情況確定今後的供地指標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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