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聖作之碑(邢台平鄉縣大觀聖作之碑)

大觀聖作之碑(邢台平鄉縣大觀聖作之碑)

大觀聖作之碑,北宋大觀元年資正殿學士鄭居正“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立於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郡邑”。於次年刻石,立於平鄉縣舊城(今平鄉鎮)的學宮之內。碑通高5.14米,寬1.38米,厚0.38米,碑額身高1.40米,寬1.50米,浮雕七龍盤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大觀聖作之碑
  • 地理位置:邢台市平鄉縣豐州鎮
  • 氣候類型溫帶季風氣候
  • 開放時間:早上9:00-下午18:00
  • 景點級別:國家AA級旅遊風景區
  • 門票價格:56元/人
概況,歷史沿革,建築規模,主要價值,歷史價值,藝術價值,

概況

碑額“大觀聖作之碑”為權相蔡京題寫;碑身高2.94米,正面刻宋徽宗頒發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詔旨,共1021字,現殘存729字,為書學博士李時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體”摹寫而成,筆法俊逸;碑陰額書“大鐘主柴如意姊大娘”字樣。碑兩側亦刻有文字,但鐫刻年代在金大安三年之後,與碑初立之時相差103年;龜趺座,高0.80米,寬1.50米,長2.70米。為兩半塊拼制而成。此碑雖殘,但歷史、藝術價值較高,2007年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沿革

北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資正殿學士鄭居正“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立於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郡邑。”
大觀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禮部尚書兼侍講鄭久中“令以所賜刻石”,遂尊上命,刻石立於縣學宮文廟內。
大觀聖作之碑初立時,僅正面撰文。其後,在金大安三年之後,於碑陰及左右側面又撰文補刻,因碑文之右側刻有“大安三年歲次辛未”(公元1211年)字樣,其年代與該碑初立之時相距百年有餘。其字跡不可全辯。該碑不知於何年自碑額下40公分處斷開。
公元1984年,平鄉縣文教局在進行文物普查時,將“大觀聖作之碑”列為平鄉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將斷碑的上段移至縣文化館。
2001年,又將該碑上段移至文體院內。
2002年,初將平鄉鎮文廟所余斷碑及龜趺碑座一併移至縣文體局院內。
2006年,將該碑再次移至平安公園。
2007年3月,將該碑粘接矗立於公園東側。

建築規模

大觀聖作之碑大觀聖作之碑
大觀聖作之碑,通高5.14米,寬1.38米,厚0.38米,碑額身高1.40米,寬1.50米,浮雕七龍盤頂。碑額“大觀聖作之碑”為權相蔡京題寫;碑身高2.94米,正面刻宋徽宗頒發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詔旨,共1021字,現殘存729字,為書學博士李時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體”摹寫而成,筆法俊逸;碑陰額書“大鐘主柴如意姊大娘”字樣。碑兩側亦刻有文字,但鐫刻年代在金大安三年之後,與碑初立之時相差103年;龜趺座,高0.80米,寬1.50米,長2.70米。為兩半塊拼制而成。

主要價值

歷史價值

大觀聖作之碑大觀聖作之碑
北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九月十八日,資正殿學士鄭居中,奏乞以御筆八行詔旨摹刻於石,立於宮學次及太學,辟雍天下群邑,大觀二年(1108年)八月二十九日,禮部尚書兼侍講鄭久中“令以所賜刻石”,立於文廟,碑文內容是宋徽宗領發的孝、悌、睦、姻、任、恤、忠、和“八行”取士的詔旨,實際上以至高無上的皇權頒布的封建教育方針和校規,是研究北宋學校教育和科舉制度的重要史料。

藝術價值

大觀聖作之碑大觀聖作之碑
大觀聖作之碑,始刻於宋大觀二年(1108年)青石質料,碑身為一塊整體的石料雕刻而成,高浮雕七龍盤頂,龜趺座通高5.14米,碑身高4.34米,厚0.38米。碑首陽面中間陰刻“大觀聖作之碑”六個楷書大字,為權相蔡京題寫,碑文由宋徽宗趙佶所撰,並由書學博士李時雍奉敕仿宋徽宗“瘦金體”摹寫而成,筆法俊逸、嚴謹規整,不失書法妙品。該碑嫻熟的雕刻工藝,精湛的書法藝術比較少見,是研究宋代石刻工藝和宋代書法的珍貴史料。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