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椿樹

大椿樹

大椿樹是因原有七棵大椿樹得名的聚落地名,清代乾嘉年間形成集鎮。該地曾建有沈氏家族商鋪、典當行及教育機構,1937年遭日軍焚毀後逐步衰落,最終於1998年11月隨行政區劃調整廢止。現存安徽省霍邱縣大樹村、湖北省鹹豐縣大椿樹村等延續了地名特徵。

基本介紹

  • 廢止時間:1998年11月
  • 所屬地區:原屬崇明縣平塘大隊;1983年公社改鄉,大隊改村,屬平塘村;1998年拆遷廢止
  • 得名原因:以一棵大椿樹命名 
  • 相關事件:1940年遭日寇縱火
  • 地名遺存:豎新鎮大椿村
  • 文化遺存:尊時國小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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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大椿樹最早見於清代道鹹年間記載,光緒《崇明縣誌》明確收錄該地名。1937年前形成東西走向主街,沿街分布大隆典當(嘉慶十二年開業)、大順恆藥堂等工商業設施。
1940年7月31日,日軍縱火燒毀民房300餘間,造成18人遇難,集鎮遭受毀滅性打擊。1950年代恢復設立供銷社、加工場,沈宅於上世紀80年代改建為大新羊毛衫廠。

地理特徵

核心區位於今豎新鎮大椿村境內,東側原有大椿樹構成地理標識。1983年行政區劃調整時歸屬平塘村管轄,現存古河道遺蹟顯示原為臨水聚落。

跨地域影響

安徽省霍邱縣大樹村前身為大椿樹自然村,1983年更名時保留'樹'字特徵。湖北省鹹豐縣大椿樹村1981年由滿山紅大隊更名而來,2014年併入唐崖鎮。

文化遺存

沈氏家族創辦的洋學堂發展為育才國小前身,原尊時國小校舍保留民國建築特徵。洛陽地區現存'望椿軒'私塾遺址,印證椿樹命名的文化傳統。

現狀特徵

上海地區廢止後,豎新鎮椿南村沿用'大椿'前綴。山西省盂縣椿樹底村2019年合併時保留'椿樹'元素。現存六個省級行政區留有'椿樹'相關派生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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