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良勝(明代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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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良勝,字於中,南城竺油人。少為督學副使蔡清所知,曰“子異日必為良臣,當無有勝子者”,遂名良勝。正德二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調吏部,進考功員外郎

基本介紹

  • 本名:夏良勝
  • 別稱:良勝
  • 字號:於中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南城竺油
  • 出生時間:1480
  • 去世時間:1538
  • 主要作品:中庸衍義
南巡詔下,良勝具疏,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連署以進,言:“方今東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聖母之孝養,不可以恆曠。宮壺之孕祥,尚可以早圖;機務之繁重,未可以盡委。‘鎮國’之號,傳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于禁近,詎忘肘腋之患。巡遊不已,臣等將不知死所矣。”時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前入。吏部郎中張衍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陸俸等五十三人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孫鳳等十六人又繼之。而醫士徐鏊亦以其術諫,略言:“養身之道,猶置燭然,室閉之則堅,風暴之則淚。陛下輕萬乘,習嬉娛,躍馬操弓,捕魚玩獸。邇復不憚遠遊,冒寒暑,涉關河,饍飲不調,餚蔌無擇,誠非養生道也。況南方卑濕,尤易致病。乞念宗廟社稷之重,勿事鞍馬,勿過醉飽,喜無傷心,怒無傷肝,欲無傷腎,勞無傷脾,就密室之安,違暴風之禍。臣不勝至願。”諸疏既入,帝與諸幸臣皆大怒,遂下良勝、潮、九川、鞏、震、鏊詔獄,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敘等十人,行人司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疏相繼上。帝益怒,並下詔獄。俄令敘、廷瓚、大輅等,與良勝等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鋋焉。至晚,仍系獄。諸臣晨入暮出,累累若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士民鹹憤,爭擲瓦礫詬詈之。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時,天連曀晝晦,禁苑南海子水涌四尺余,橋下七鐵柱皆折如斬。金吾衛都指揮僉事張英曰:“此變徵也,駕出必不利。”乃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持諫疏當蹕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滿地。衛士奪其刃,縛送詔獄。問囊土何為?曰:“恐污帝廷,灑土掩血耳。”詔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畢,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龍、鳳為倡首,謫於外。余奪俸半歲。良勝等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餘三十人四十。鞏、震、良勝、潮、九川除名。他貶黜有差。鏊戍邊。而車駕亦不復出矣。
良勝既歸,講授生徒。世宗立,召復故官。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公廉多所振拔。“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及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中旨超擢,又執不可。由是為議禮者所切齒。以久次遷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轉。給事中陳洸上書,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與尚書宇等群結朋黨,任情擠排。遂謫良勝茶陵知州。及《明倫大典》成,詔責前郎中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黜為民。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曰《銓司存稿》,凡議禮諸疏具在。為仇家所發,再下獄。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萬衛。逾五年,卒於戍所。穆宗立,贈太常卿。舒芬等自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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