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離婚登記辦理指南

離婚登記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辦理依據,申報材料,辦事程式,填報表格,承諾時限,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辦理地點,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條例》 。

申報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 。

辦事程式

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填報表格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

承諾時限

即時辦理 。

收費標準

1、離婚證9元/對;
2、申請表1元/對。

收費依據

新價非字(1996)110號 。

辦理地點

民政局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