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指我國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按照國務院1988年9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每平方米應稅土地年稅額全國統一規定的幅度如下: (1) 大城市5角至10元; (2) 中等城市4角至8元;(3) 小城市3角至6元; (4)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2角至4元。

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上述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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