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 簡稱:城鄉居民醫保
  • 新制度: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的合成
  • 發布時間:2016年1月12日
  • 實施方案:2016年12月底前出台
指導檔案,實施時間,

指導檔案

國務院2016年1月12日發布《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

實施時間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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