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粗放利用

土地粗放利用是土地粗放經營和土地過度利用的合稱。自古以來,擅長精耕細作的人們就一直在總結利用土地的經驗教訓。但在科學文化還很落後的時候,這種總結都只是自發的、膚淺的。直到近代,人們才在現代科學的指導下,自覺地、深入地總結土地利用的經驗教訓,探索合理利用土地的途徑和措施。然而,土地粗放利用便是我國目前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之一。

在中國的一些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仍然存在刀耕火種、粗放經營、廣種薄收的狀況。這些地區生產力水平低下,科技落後,土地利用效益也不高,是潛在的土地破壞源。相反,在中國文明開化歷史悠久的地區,土地墾殖率過高,土地承載量過渡,有限的土地資源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需求,結果,土地只用不養,地力日趨下降。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水土流失面積大約為150多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15%以上,全年流失土壤50億噸,帶走的氮、磷、鉀肥相當於全國每年的化肥總施用量;長江流域因生態環境的破壞,水土流失日益嚴重,有成為第二條黃河的危險;中國東北地區土地也正在失去其迷人的黑色,逐漸喪失其有機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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