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齊風·雞鳴

國風·齊風·雞鳴》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歷來對此詩的解讀爭論頗多,大致有三種不同的闡釋方式:“詩人介入式”,“半聯句體”,“問答聯句體”;對此詩的主旨也有爭議,主要有“思賢妃”“刺荒淫”“美勤政”“賢婦警夫早朝”等說法。全詩三章,每章四句,句式以四言為主,雜以五言,句式錯綜,接近散文化。此詩以男女對話展開,創意新穎,構思巧妙,好似一出小品,人物形象呼之欲出。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國風·齊風·雞鳴
  • 作品別名:齊風·雞鳴
  • 創作年代周代
  • 作品出處:《詩經》
  • 文學體裁雜言古詩
  • 作者:無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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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
東方明矣,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
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⑴朝:朝堂。一說早集。
⑵匪:同“非”,不是。
⑶昌:盛也。意味人多。
⑷薨(hōng)薨:飛蟲的振翅聲。
⑸甘:願。
⑹會:會朝,上朝。且:將。
⑺無庶:同“庶無”。庶,幸,希望。予子憎:恨我、你,代詞賓語前置。

白話譯文

“公雞喔喔已叫啦,上朝官員已到啦。”“這又不是公雞叫,是那蒼蠅嗡嗡鬧。”
“東方曚曚已亮啦,官員已滿朝堂啦。”“這又不是東方亮,是那明月有光芒。”
“蟲子飛來響嗡嗡,樂意與你溫好夢。”“上朝官員快散啦,你我豈不讓人恨!”

創作背景

關於此詩的背景,《毛詩序》以為是因“思賢妃”而作,說:“(齊)哀公荒淫怠慢,故陳賢妃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宋朱熹詩集傳》則以為是直接讚美賢妃。而宋嚴粲詩緝》以為是“刺荒淫”,清崔述讀風偶識》以為是“美勤政”,清方玉潤詩經原始》以為是“賢婦警夫早朝”。

作品鑑賞

整體賞析

自漢迄今,對《雞鳴》的闡釋大致經歷以下三種不同的方式:第一種是“詩人介入式”的解讀方式,以唐代孔穎達的《毛詩正義》最為典型,其句讀為:“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東方明矣,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孔穎達認為,《雞鳴》首次兩章上兩句為夫人之言,下兩句是詩人對夫人話語的評判。卒章皆為夫人之辭。在詩中,始終是夫人在說話,男子沒有言語,詩人介入其中,起解說作用。第二種是“半聯句體”解讀方式,以清代方玉潤《詩經原始》為代表,其句讀為:“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東方明矣,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方玉潤認為,首次兩章上兩句為夫人言,下兩句是丈夫言,末章全是夫人言。第三種是“問答聯句體”,以程俊英為代表,在《詩經注析》中提出,其句讀為:“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東方明矣,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程俊英等認為,首次兩章上兩句為夫人言,下兩句是丈夫言,末章上兩句是丈夫言,而下兩句是夫人言。
此詩也許只是表現一對貴族夫婦私生活的情趣。全詩以夫婦間對話展開,構思新穎,在《詩經》中是別開生面的。本來這對夫婦的對話是非常質樸顯露的,談不上有什麼詩味妙語,只因為有的類似傻話、瘋話,叫人會心發笑,包含著“無理見趣”之妙。古制,國君雞鳴即起視朝,卿大夫則提前入朝侍君,《左傳·宣公二年》載趙盾“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即是。此詩開頭寫妻子提醒丈夫“雞既鳴矣,朝既盈矣”,丈夫回答“匪雞則鳴,蒼蠅之聲”。想來雞啼、蒼蠅飛鳴古今不會大變,如非聽覺失靈,不至二者不分。從下面二、三章妻子所云“東方明矣”“會且歸矣”,可知當是雞鳴無疑。而丈夫把“雞鳴”說成“蒼蠅之聲”,是違背生活常識的,當然“無理”。但如果換一角度理解,看作是丈夫夢中被妻子喚醒,聽見妻子以“雞鳴”相催促,便故意逗弄妻子說:不是雞叫,是蒼蠅聲音,表現了他們夫婦間的生活情趣,也是別有滋味。“反常”而合乎夫婦情感生活之“道”,這正是姚氏所指出的妙在句外。下兩章時間由雞鳴至天亮,官員由已上朝至快散朝,丈夫愈拖延愈懶起,故意把天明說成“月光”,貪戀衾枕,纏綿難捨,竟還想與妻子同入夢鄉,而妻子則愈催愈緊,最後一句“無庶予子憎”已微有嗔意。表現夫婦私生活,可謂“真情實境,寫來活現”(姚際恆詩經通論》)。
此詩句式以四言為主,雜以五言,句式錯綜,接近散文化。押韻亦有其特點,頭兩章四句皆用韻,而首句與次句韻腳同在第三字,而末尾是語助詞“矣”,也算韻,王力稱這為“富韻”。另外第一、二章首句與第三句韻腳同字。第三章則是第一、二、四句押韻,也可見此詩用韻富有變化。

名家點評

朱熹詩集傳》:“賦也。言古之賢妃御於君所,至於將旦之時,必告於君曰:雞既鳴矣,會朝之臣既已盈矣,欲令君早起而視朝也。然其實非雞之鳴也,乃蒼蠅之聲也。蓋賢妃當夙興之時,心常恐晚,故聞其似者,而以為真,非其心存警畏,而不當於逸欲,何以能此?故詩人敘其事而美之也。”“(二章)此再告也。”“(三章)此三告也。言當此時,我豈不樂與子同寢而夢哉!然群臣之會於朝者,侯君不出,將散而歸矣。無以我之故,而並以子為憎乎!”
姚際恆《詩經通論》:“愚謂此詩妙處須於句外求之。”
錢鐘書管錐編》:“作男女對答之詞”而“饒情致”……“莎士比亞劇中寫情人歡會,女曰:‘天尚未明;此夜鶯啼,非雲雀鳴也。’男曰:‘雲雀報曙,東方雲開透日矣。’女曰:‘此非晨光,乃流星耳。’可以比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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