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融華債券

國投瑞銀融華債券

國投瑞銀融華債券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長期收益穩定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市場依法發行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含可轉換債券)、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權證及其它金融工具。投資對象以國債、金融債和AAA信用等級的企業債(含可轉換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以穩健收益型股票為輔助投資對象。自2003-06-23年開放,發行對象為個人及其他機構投資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投瑞銀融華債券
  • 投資範圍:金融工具
  • 對象:國債、金融債、企業債
  • 開放:2003年6月23日
概況,基金銷售代理人,基金投資目標,投資範圍,基金終止條款,巨額贖回條款,決策依據,投資原則,管理風險,

概況

發行對象:個人及其他機構投資者
貨幣代碼:人民幣元
基金管理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光大銀行
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開放期:申購起始日2003-06-23
發行方式:公開發行
基金髮起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費率(%):0.7500
託管費率(%):0.2000
費率提取標準: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投資風格:債券型
託管起始日期:2003-04-16
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封閉期(月):3
基金成立條件--淨認購數量(億份)2.0000
基金成立條件--認購戶數100.0000
個人投資者認購方式:金額認購
基金投資類型:債券型
國投瑞銀融華債券

基金銷售代理人

基金投資目標

“追求低風險的穩定收益”,即以債券投資為主,穩健收益型股票投資為輔,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謀求基金投資收益長期穩定增長。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長期收益穩定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國市場依法發行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含可轉換債券)、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權證及其它金融工具。投資對象以國債、金融債和AAA信用等級的企業債(含可轉換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以穩健收益型股票為輔助投資對象。債券投資不少於基金資產淨值的40%,持倉比例相機變動範圍是40—95%,股票投資的最大比例不超過40%,持倉比例相機變動範圍是0—40%,除了預期有利的趨勢市場外,原則上股票投資比例控制在2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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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終止條款

基金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將終止:
(1)存續期內,有效基金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達不到100人,或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終止; 
(2)基金經持有人大會表決終止的; 
(3)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基金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的。 
(4)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職務,而無其他適當的基金管理人承接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5)基金託管人因解散、破產、撤銷等事由,不能繼續擔任基金託管人的職務,而無其他適當的基金託管人承接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6)由於投資方向變更引起的基金合併、撤銷;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或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情況。 
自基金終止之日,與基金有關的所有交易應立即停止。在基金清算小組組成並接管基金資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按照基金契約和託管協定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資產安全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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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額贖回條款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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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兌付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造成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上一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對於當日的贖回申請,按單個賬戶贖回申請量占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未受理部分根據投資者的要求進行取消或順延至下一個開放日辦理。轉入第二個工作日的贖回申請不享有優先權,並以該開放日的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為依據計算贖回金額。
(3)巨額贖回的公告:當發生巨額贖回並延期支付時,基金管理人應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同時在3個工作日內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通知投資者,並說明有關處理方法。
(4)基金連續兩個開放日以上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期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正常支付時間後的20個工作日,並應當在至少一種指定媒體上公告。

決策依據

(1)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契約的有關規定;
(2)中國內外經濟形勢、利率變化趨勢以及行業與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3)投資對象收益和風險的匹配關係,本基金將在充分權衡投資對象的風險和收益的前提下做出投資決策。

投資原則

“以債券為主、穩健投資、追求低風險的穩定收益”。

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影響其對信息的占有和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的收益水平與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相關性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市場風險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而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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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風險。因國家巨觀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隨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變化。基金投資於債券和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利率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基金投資於債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債券市場流動性風險。由於銀行間債券市場深度和寬度相對較低,交易相對較不活躍,可能增大銀行間債券變現難度,從而影響基金資產變現能力的風險。 
(5)購買力風險。基金的利潤將主要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而現金可能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而導致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收益下降。 
(6)再投資風險。再投資風險反映了利率下降對固定收益證券利息收入再投資收益的影響,這與利率上升所帶來的價格風險(即利率風險)互為消長。具體為當利率下降時,基金從投資的固定收益證券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再投資時,將獲得比以前較少的收益率。 
(7)收益率曲線風險。如果基金對長、中、短期債券的持有結構與比較基準存在差異,債券相對價格發生變化時,基金資產的收益可能低於比較基準。 
(8)信用風險。基金所投資債券的發行人如出現違約、無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於債券發行人信用等級降低導致債券價格下降,將造成基金資產損失。 
(9)上市公司經營風險。上市公司的經營好壞受多種因素影響,如行業競爭、市場前景、公司管理能力、財務狀況、人員素質等,都會導致企業的盈利發生變化。雖然基金可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非系統風險,但不能完全規避。 
(10)波動性風險。波動性風險主要存在於可轉債等隱含期權債券的投資中,具體表現為可轉債的價格受到其相對應股票價格波動的影響。
其他風險
1、隨著符合本基金投資理念的新投資工具的出現和發展,如果投資於這些工具,基金可能會面臨一些特殊的風險。
2、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計算機系統不可靠產生的風險;
3、因基金業務快速發展而在制度建設、人員配備、內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產生的風險;
4、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風險、如內幕交易、欺詐行為等產生的風險;
5、對主要業務人員如基金經理的依賴而可能產生的風險;
6、因業務競爭壓力可能產生的風險;
7、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水平,從而帶來風險;
8、其他意外導致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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