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集中性財力

國家集中性財力是指一定時期內,國家可以直接分配使用的那部分財力,即國家預算資金。這部分資金按照國家統一的預算計畫,統一的財政政策,統一的預、決算制度,實行集中管理,統籌安排。財政部門掌握的預算外資金雖有一定的機動性,但因必要時可將其調入預算內,因而亦可視為國家集中性財力。

機動財力的建立和形成,是財力分配留有餘地,財政實力增強的標誌之一。隨著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機動財力在國家財力中占有不小的比重。加強對機動財力的統一管理,努力提高它的使用效益,是國家財政、財務部門的重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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